
雙方在簽訂合同之前,一方當事人突然毀約,而此時另一方當事人已經為簽訂合同付出一定的金錢與努力,此時若是任由毀約方為之,便不符合民法上的公平原則,因此民法規定了締約過失責任。那么,締約過失責任的構成要件是有哪些呢?今天,小編就為您整理了如下內容,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
締約過失責任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締約過失責任是對締約過程中當事人所受損失予以補償的法律制度,但并非只要當事人有損失即成立締約過失責任,尚需符合一系列條件才能構成。一般講,締約過失責任需符合以下幾個要件。
一、締約一方當事人違反了先合同義務
民事責任的基礎在于違反民事義務,締約過失責任的前提是違反了一種法定義務,違約責任的前提也是違反了當事人之間的約定義務,但締約過失責任違背的法定義務是是基于誠實信用原則所產生的一種附隨義務,是基于當事人之間的接觸和信賴關系所產生的先合同義務。
二、當事人一方違反先合同義務具有可歸責性
責任是對義務違反的后果,有義務必有責任。締約過失責任是違反先合同義務的后果,這正是締約過失責任違約責任的根本區別。
首先,締約過失責任的根據是誠實信用原則。當事人訂立合同,除非在強制締約或命令合同場合,任何一方均可以隨時中斷談判,所生費用為交易成本,但合同自由應當受誠實信用原則的限制,締約過失責任基于先合同義務,其根據是誠實信用原則。締約過失責任是一方當事人違反了保護、通知、照顧、協力、忠實等附隨義務,進而產生民事賠償責任,將現代社會所肯定的正義觀和自由觀和諧地體現在人們的社會經濟生活之中,故而值得肯定。
其次,締約過失責任以當事人一方存在過錯為前提。但締約過程中的過錯又以存在義務為前提,“締約過失”則是主觀要素,“違反先合同義務”是客觀要素,“過失”才表明行為人有主觀過錯,違反先合同義務是一種客觀事實,只有當事人主觀上有過錯才具有可歸責性,僅有客觀事實尚即僅有當事人違反義務的行為不足以課以其責任。隨著社會發展和理論研究的深入,締約過失責任中的“過失”已經包括了故意,依據民法解釋學原理,故意違反先合同義務的情形當然也適用締約過失責任,甚至在個別例外場合被擴大到了“無過錯”。不過總體來講,其歸責原則屬于過錯責任,締約過失責任仍應以過錯為要件。
三、締約相對人有利益損失
縱使一方當事人在締約過程中違反了先合同義務,民事責任一般以損害事實為基礎,如果沒有損害一般很難產生責任,根據民法的一般原理,請求權就失去意義,締約過失責任也將無從產生。締約相對人存在利益損失作為締約過失責任構成要件之一已被被廣大學者接收,但是不同學者對締約過失責任意義上的“利益損失”范圍的主張有所不同。
四、當事人一方違反先合同義務與相對人損失間存在因果關系
締約過失責任因果關系要一般因果關系的認定并沒有太大不同,因果關系是約過失責任必不可少的要件之一,是締約過失責任的邏輯基礎,主要是指先合同義務違反行為與損害之間因果關系,一方由于違反先合同義務致使相對人蒙受損失。如果是相對人自己有過錯、不可抗力等場合,就構成合法的抗辯理由,就不會產生締約過失責任,另外,如果一方當事人雖有過錯,但該過錯是由其它原因造成的,并非違反先合同義務之過錯,就要適用侵權責任。
締約過失責任作為合同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保障了那些基于信賴而為達成合同簽訂付出努力的一方。所以當事人再交易過程中若是遇到類似的情況,要冷靜下來尋找專業律師,可就該事實向法院提起訴訟。網還提供在線律師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一、締約過失承擔責任的要求 1、過錯責任原則要求以主觀過錯作為過錯方承擔締約過失責任的構成要件,即確定其承擔締約過失責任不僅要有違反先合同義務的行為致使對方信賴利益的損失,而且締約方主觀上有過錯; 2、這種過錯必須與信賴利益的損失之間有因...
在通常情況下,侵權法的自己責任適用過錯責任原則,但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并不只適用過錯責任這一種歸責原則,在機動車一方造成非機動車駕駛人或者行人人身損害的,適用過錯推定原則,其他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適用過錯責任原則。因此,機動車交通事故自己責...
過失致人死亡案件不予立案 過失致人死亡案件不予立案的相關規定請參考下面這篇法律規定的文章。放飛私家偵探:法律規定如何從輕或減輕過失致人死亡罪?法律有規定的。依照刑法,過失致人死亡是不負刑事責任的。 如果行為發生在人死...
展開全部 《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一)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二)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三)有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
締約過失責任是指在合同訂立過程中,一方因故意或過失違背依其誠實信用原則所應盡的義務,使合同未成立、被撤銷或無效而致另一方信賴利益的損失時應承擔的民事責任。 違約責任是指違反合同的民事責任,即合同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
締約過失責任是指在合同訂立過程中,一方因故意或過失違背依其誠實信用原則所應盡的義務,使合同未成立、被撤銷或無效而致另一方信賴利益的損失時應承擔的民事責任。 違約責任是指違反合同的民事責任,即合同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
締約過失責任是指在合同訂立過程中,一方因故意或過失違背依其誠實信用原則所應盡的義務,使合同未成立、被撤銷或無效而致另一方信賴利益的損失時應承擔的民事責任。 違約責任是指違反合同的民事責任,即合同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
對財產的損害,包括直接損害與間接損害。直接損害又稱積極的財產損失,是指受害人現有實際財產的減少,間接損害又稱消極財產損失,是指受害人可得利益的減少,對人身的損害包括對生命、健康、名譽、榮譽等損害,而且對人身的損害往往也會生成一定的財產損失。...
在當今市場經濟體制日益完善的情況下,時代要求我們的意識和觀念、立法和司法能順應適宜地將締約過失責任規定的更加具體,便于操作,筆者就當事人應謹慎簽訂合同、完善締約過失責任要件、限制自由裁量權、承擔締約過失責任的賠償范圍以及怎樣正確使用等方面提...
締約過失責任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的區別 1、保護的利益不同。締約過失責任制度在制度設立上最初就是為了保護締約雙方從開始接觸、磋商到合同不能成立、合同無效、合同被撤銷時雙方之間為此而形成一種特殊的信賴關系,并基于這種特殊的信賴關系期望通過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