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么是否可以約定銀行為“第一受益人”呢?
對于此類保險財產合同,是否可以約定銀行為“第一受益人”,在發生保險事故,由其作為保險合同中約定的受益人是否有權行使保險金的請求權存在兩種不同的觀點。
保險合同作為合同的一種,是投保人與保險人在平等和意思自治的基礎上就雙方之間民事權利義務關系作出的約定,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投保人和作為保險人的保險公司在保險合同中一致愿意以第三人作為受益人,只要該約定不違背公序良俗原則、不損害他人利益、不危害社會公共利益,根據私權自治的原則,法律應不予干涉,該第三人根據保險合同的約定,有權向保險人主張給付保險金。
觀點二
根據我國《保險法》的規定,財產保險合同中享有保險金給付請求權的人只能是被保險人。我國《保險法》關于對財產保險合同的相關規定中沒有有關受益人的規定,當事人在財產保險合同中關于以被保險人外的第三人為受益人,賦予其給付保險金請求權的約定,沒有法律依據,該約定無效,第三人不能依據該約定取得給付保險金的請求權。
在此,我們通過以下幾個角度對上述觀點進行分析:
從我國現行法律規定的角度看
保險合同是一類特殊性質的合同,保險合同中相關當事人的名稱均由《保險法》作了專門規定,并且不同的名稱法律賦予了其不同的法律地位。根據我國《保險法》的規定,“被保險人是指其財產或者人身受保險合同保障,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可以為被保險人”;“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險合同中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被保險人可以為受益人”。可見,現行財產保險合同中約定銀行為第一受益人以及保管保險單正本的做法并不妥當。如果借款人為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時,應由其憑保險單向保險公司提出保險索賠。而銀行根據法律規定可以獲得的保險補償、優先受償或提存的權益,應當在保險單中具體約定操作方式,而不是簡單地約定為第一受益人。
從公平和權利義務相一致原則的角度看投保人(實務中多為按揭貸款中的貸款人)交納保險費,為自己所有的財產向保險公司投保,發生保險事故后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不是自己,卻是對該財產享有抵押權的“受益人”,投保人支付了相應的保費卻未獲得相應的權利,違背了公平和權利義務相一致的原則。另外,在按揭貸款的情形下,如發生保險事故時還款期限尚未屆滿,貸款銀行按照保險合同取得保險金,實際造成了貸款人提前還款的事實,損害了貸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之前有權拒絕銀行要求提前還款的權利,對貸款人來說也是不公平的。
從合同效力的角度來看
根據民法理論,合同是合同雙方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關系作出的約定,其效力僅及于合同雙方,不能約束合同外的第三人,不得對合同外的第三人的權利義務進行處置。因此,財產保險合同的投保人和保險人,不得在財產保險合同中以“受益人”的名義對第三人的權利義務作出約定。
從擔保法的角度來看
根據我國《擔保法》的規定,抵押物價值因遭受損害而減少的,抵押人因損害而得到的賠償應作為抵押權人債權的擔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抵押物滅失的,因滅失所得的賠償金,應當作為抵押財產。因此,即使貸款銀行不享有保險金給付請求權,如發生保險事故導致抵押財產毀損或滅失,貸款人依據保險合同取得的保險金仍要作為擔保銀行債權實現的抵押財產,銀行的抵押權不受影響。
綜上所述,筆者本人對第二種觀點表示支持。
保險職能
保險的職能是經濟補償,保險合同不能來解決抵押貸款中的一切風險。我們應清楚認識到抵押合同是抵押合同,保險合同是保險合同,不能混淆。現在銀行想在財產保險合同里實現抵押利益,這里面有個最根本的問題:即銀行會直接因為財產標的受損而遭受損失嗎?答案顯示易見,因為標的受損并不意味著被保險人還不起貸款,更況且這里還有一個貸款還款期的問題!
解決建議那么銀行為漁船船東提供了貸款,如何確保自身的權益呢?可在會員與協會簽訂保險合同時,作如下約定:“經會員同意,本保險憑證發生的賠償,銀行作為抵押權人可優先受償。經銀行授權委托,保險賠償金可直接支付給會員”。即保險漁船發生事故,若是全損事故,銀行作為抵押權人可優先獲取保險金受益權,由銀行領取賠款;若是部分損失事故,可由會員與銀行協商,銀行出具書面授權委托書,由會員領取賠款。來源:中國漁業互保協會
作者:鄧松嶺
程序較多,先說眼前的。發生工傷,單位應在發生之日起30天內向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單位不提,勞動者或家屬可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等治療結束,傷情穩定了,作勞動能力鑒定,定殘等級。根據傷殘等級來確定待遇。 單位不繳工傷保險...
程序較多,先說眼前的。發生工傷,單位應在發生之日起30天內向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單位不提,勞動者或家屬可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等治療結束,傷情穩定了,作勞動能力鑒定,定殘等級。根據傷殘等級來確定待遇。 單位不繳工傷保險...
保險理賠后還可以索要折舊費嗎保險,是以經濟補償為基礎的,保險理賠后不可以索要折舊費。保險理賠保險理賠,是指在保險標的發生保險事故而使被保險人財產受到損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損害時,或保單約定的其它保險事故出險而需要給付保險金時,保險公司根據合同規...
人壽保險合同的免責條款是指《保險法》規定的保險人責任免除事項,具體涉及以下五方面: 1、違反告知義務 因為投保人違反告知業務得以解除保險合同而責任免除。保險法第16條規定:投保人故意隱瞞事實,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對保險合同解除前發...
保險公司賠償的時限是什么保險索賠必須在索賠時效內提出,超過時效,被保險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險人提出索賠,不提供必要單證和不領取保險金,視為放棄權利。險種不同,時效也不同。人壽保險的索賠時效一般為5年;其他保險的索賠時效一般為2年。保險理賠是指在...
一、保險理賠 保險理賠,是指在保險標的發生保險事故而使被保險人財產受到損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損害時,或保單約定的其它保險事故出險而需要給付保險金時,保險公司根據合同規定,履行賠償或給付責任的行為,是直接體現保險職能和履行保險責任的工作。 簡單...
[案情] 去年3月,李先生以手頭資金周轉困難為由,向張先生借款200萬元。張先生同意借款,但要求他將三臺大型機器抵押給他,并給機器買好保險。很快,保險手續辦妥,雙方約定,如果機器發生意外毀損滅失,張先生為保險受益人。但對于機器抵押,李...
一旦發生了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事故后,投保人應按照下述步驟辦理索賠: 一、認清權益 仔細閱讀保險條款,確切了解保障事項:保險的有效期限,保險責任,保險免除責任和保險金給付辦法等。 二、及時報案 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一般為出險后7天內),向保...
投保人投保壽險主要是為了能在出險后獲得經濟補償 ,但是往往在出險后而會與保險公司發生不同程度的糾紛,分析其原因有: 一、關于被保險人年齡誤告帶來的保險糾紛。 《保險法》第五十條: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并且真實年齡不符合合同...
1、一旦發現被保險的貨物受損,應立即通知保險人或保單上寫明的保險公司在貨物目的地(港)的檢驗理賠代理人,并申請對貨損的檢驗。 2、向承運人等有關方提出索賠。如被保險人在提貨時發現貨物的包裝有明顯的受損痕跡,或整件短少,除向保險公司報損外,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