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離職除解除勞動合同外還需要什么手續
一、勞動合同解除時應辦什么手續
對于勞動者來說,解除勞動合同時應辦理如下手續:
1、按勞動法規定的時間與要求,提前給用人單位發出書面解約通知。如正常情況下,勞動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
2、進行工作、業務交接。
3、清理債權債務關系。
對于用人單位來說,除提前解約也需提前三十天通知外,還要注意辦理如下手續:
1、及時結算工資、經濟補償金。
2、工作、業務的交接。
3、員工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的轉移。
4、清理債權債務關系。
5、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作為該勞動者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和失業登記、求職登記的憑證。證明書應該寫明勞動合同期限、終止或者解除日期、所擔任的工作。如果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可在證明書中客觀的說明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
二、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需同職工辦理什么手續
去你們單位的人事科或者人力資源部進行辦理。
正式員工離職手續辦理流程:
1、你需要按《離職員工交接手續表》《工作交接明細表》和《物品交接單》內容依次交接,財務部結清借款后,經交接雙方和部門領導簽字確認后,交接工作方視為完成。
2、工資中涉及保險,人力資源部同財務部辦理保險清算,進行保險減員手續。
3、人力資源部統計其本月考勤,報上級領導批示,到工資結算日發放您的工資。
4、人力資源部辦理勞動合同終止手續并給您開出《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是您到下一個新單位需要的,只要是正規大單位,一般都會要求出具的,有備無患。
以上是通常離職程序,每個公司的規定不一樣,有的可以比這些更復雜或更簡單。
建議你最好去人力資源部(有的公司叫人事部)問清楚,按照公司規定辦理就沒有問題了。
三、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多長時間通知對方
新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通過小編的整理大家可以知道,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去本單位的人事資源部門辦理相關手續。以上就是律聊網小編為大家整理有關這方面法律知識的相關內容,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相信大家從上文已經找到有關的答案了吧。如果您還有其他疑問或者情況比較復雜,律聊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勞動法沒有規定勞動者必須坐滿幾個月才能辭職,勞動者就是做了一天也是可以辭職的,勞動者辭職是不需要經過用人單位同意和批準的,勞動者辭職,只需要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
勞動者上班被單位脅迫辱罵致辭職的,用人單位是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的。 一、勞動者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只有第1種情況有補償: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準...
1.雖然法律規定需提前一個月提出離職申請,但是如果不到一個月,員工 如果勞動者沒有按照正常的辭職程序辭職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用人單位是可以要求勞動者進行一定的賠償的;如果勞動者以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第38條的規定被迫辭職的,勞動者是不需...
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準,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
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的形式給用人單位郵寄一份辭職書,保留好快遞詳情單以及復印一份辭職書,辭職到期以后,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工資以及為其辦理離職手續。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
勞動者主動辭職的,用人單位是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的。 一、勞動者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只有第1種情況有補償: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準,并可以要求支付...
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準,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
張三于2021年4月24日入職李四公司,雙方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 2020年9月25日,張三遞交《辭職申請書》。《辭職申請書》載明的辭職事由為個人原因、預定離職日期為預計11月31日離職正常交接、人事部意...
用人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主動辭職的,用人單位是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的。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從第二個月開始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入職的第2個月開始,最多11個月),從勞動...
勞動者辭職,只需要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關系。 一、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準,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