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票據權利
主票據權利,是指持票人對主債務人所享有的、依據票據而請求支付票據上所載金額的權利。主票據權利也就是第一次付款請求權,一般包括:持票人對匯票付款人的付款請求權;持票人對本票發票人的付款請求權;持票人對銀行保付支票保付人的付款請求權。
2、從票據權利
從票據權利,是指在主票據權利未能實現時,即票據被拒絕承兌或被拒絕付款,或者有其他原因使付款請求權未能實現的,票據持票人對從債務人所享有的,請求支付票據上所載金額的權利。從票據權利包括追索權和再追索權。從票據權利以主票據權利的未能實現為其行使的前提條件。
3、輔助票據權利
輔助票據權利,是指與支付票據金額的目的直接有關的權利,一般包括:持票人對參加承兌的參加承兌人的付款請求權;對參加付款保證人的付款請求權。輔助票據權利雖然與請求支付票據金額有直接聯系,但是,其目的在于維持票據的信用,所以它并不是票據上固有的權利。需要指出的是,我國《票據法》只規定了主票據權利與從票據權利,而未規定輔助票據權利。
(一)依據票據法理論分類票據權利可分為主票據權利、從票據權利和輔助票據權利。1、主票據權利主票據權利,是指持票人對主債務人所享有的、依據票據而請求支付票據上所載金額的權利。主票據權利也就是第一次付款請求權,一般包括:持票人對匯票付款人的付款...
票據背書的連續性通常是指票據上為轉讓票據權利而為的背書中,轉讓票據的背書人與受讓票據的被背書人在票據上的簽章具有不間斷性(注:見我國《票據法》第31條的規定。)。即在票據上作第一次背書的人應當是票據上記載的收款人,自第二次背書起,每一次背書...
票據行為無因性的含義我國票據法理論基本上繼受了德國、日本以及地區票據法理論關于票據無因性的解釋,認為所謂票據行為的無因性,并不是指票據行為的發生本身不存在任何原因關系,而是指票據行為成立以后,票據行為的基礎關系(包括原因關系,資金關系,預約...
票據為完全有價證券,但是畢竟不能等同于貨幣,占有票據不等于持有票據,持有票據不等于享有票據,持票人的權利首先與該票據取得的合法性密切相關。持票人只有正當地取得并持有票據、正當地進行票據行為、相關的民事行為,才可享有和行使完整的持票人權利。本...
票據為完全有價證券,但是畢竟不能等同于貨幣,占有票據不等于持有票據,持有票據不等于享有票據,持票人的權利首先與該票據取得的合法性密切相關。持票人只有正當地取得并持有票據、正當地進行票據行為、相關的民事行為,才可享有和行使完整的持票人權利。本...
由于票據行為的多樣性,票據關系的當事人呈現出不特定性。根據一般票據法原理,可將票據當事人作如下分類:1、基本當事人與非基本當事人。(1)基本當事人。即在票據簽發時已經存在的當事人。基本當事人構成了票據法律關系的必要主體,如果這種主體缺失或不...
一、按照我國票據法的規定,票據包括匯票、本票和支票。 匯票是最常見的票據類型之一,我國的《票據法》第十九條規定: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付款人在見票時,或者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匯票是國際結算中使用最廣泛的...
銀行匯票背書是什么背書是指在票據的背面或粘貼單上記載有關事項并簽章的票據行為。背書是轉讓票據權利的一種方式,也是票據得以流通的基礎。背書依不同的標準作不同的分類1、以背書的目的不同,背書可分為轉讓背書和非轉讓背書。?轉讓背書是持票人以轉讓票...
票據行為的性質 前文已經指出,票據行為是一種商事法律行為。那么,票據行為又是一種什么性質的法律行為呢?它究竟是單方法律行為還是契約行為?對此,各國票據立法和票據法理論一直存有爭論,至今仍莫衷一是。從總體上看,德、日等大陸法系國家的票據法理論...
持票人獲得付款后應履行哪些義務票據法規定,持票人獲得付款的,應當在票據上簽收,并將票據交給付款人。也就是說,付款人付款時,有權要求持票人在票據上記載收訖字樣并簽名,以此證明付款人已履行了付款義務。中國人民銀行《票據管理實施辦法》規定,票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