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票據
廣義上的票據包括各種有價證券和憑證,如股票、國庫券、企業債券、發票、提單等;狹義上的票據則僅指《票據法》上規定的票據,僅指以支付金錢為目的的有價證劵。
二、票據的定義
票據是指出票人依法簽發的由自己或指示他人無條件支付一定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有價證券,即某些可以代替現金流通的有價證券。廣義的票據泛指各種有價證券和憑證,如債券、股票、提單、國庫券、發票等等。狹義的票據僅指以支付金錢為目的的有價證券,即出票人根據票據法簽發的,由自己無條件支付確定金額或委托他人無條件支付確定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有價證券。在我國,票據即匯票(銀行匯票和商業匯票)、支票及本票(銀行本票)的統稱。票據一般是指商業上由出票人簽發,無條件約定自己或委托他人無條件支付一定金額,可流通轉讓的有價證券,持有人具有一定權力的憑證。屬于票據的有:匯票、本票、支票、提單、存單、股票、債券等等。
三、票據的法律特征
1、票據是設權證券
證券記載并代表一定權利的法律憑證。就證券上權利的發生與證券的關系不同,證券可以分為設權證券和證權證券兩種。證權證券上的權利在證券做成之前已經存在了,做成證券就證明了這種權利的存在;當證券滅失、毀損而無法提示時,只要通過其他途徑證明這種權利的存在,則該權利仍可行使,如股票、債券、提單等。設權證券上的權利在證券做成之前并不存在,做成證券就創設了證券權利;當證券滅失或毀損無法提示時,該證券權利也隨之無法行使。票據就屬于典型的設權證券。
2、票據是債權證券
就證券上的權利所表示的法律性質不同,證券分為物權證券、債權證券和社員權證券三種。物權證券是用以證明財產權的,如提單、倉單等;社員權證券是用以證明社員權利的,如公司的股東權即為社員權,股票就屬這類證券。票據上所示之權利,是一種以一定的金額為請求權的債權。票據權利人(即收款人或持票人)對票據義務人(即付款人、承兌人及其保證人或被追索人)可行使付款請求權和追索權。
3、票據是金錢證券
債權證券,就其表彰的權利的經濟內容不同,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以請求支付金錢為內容的金錢證券;另一種是以請求支付物品為內容的物品證券。票據是以一定的金錢為支付標的的,支付“票據金額”是發行票據的唯一目的,因此票據是金錢證券。
4、票據是流通證券
票據是一種債權證券,就應該具有流通性。因此,各國票據法都強調票據的流通證券屬性,即票據可以通過背書或交付而轉讓,并可以在市場上自由流通。而不像一般的債權的轉讓需要民法規定通知債務人,才能對債務人發生效力。有的國家規定票據有絕對的流通性,如在美國,票據被稱為流通證券,其票據法稱為流通證券法。
5、票據是無因證券
票據的設立是基于一定的原因,但票據權利的成立,不以債權人與債務人的原因關系的成立和有根據為前提。票據關系和原因關系各自獨立。持票人持有的票據只要要式具備,即可行使票據上的權利,也就是說持票人不必證明自己取得票據的原因就有權請求付款人履行付款義務;付款人也不必過問持票人取得票據的原因,只要票據要式具備,背書連續即須無條件付款。即使這種原因關系無效,對票據權利的行使也不發生影響。票據的無因性是其流通性的保障。我國現行《票據法》第10條、第21條規定票據為有因證券。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票據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14條實際上修正了法律規定,將票據規定為無因證券。
6、票據是文義證券
票據上所創設的權利和義務,均依票據上記載的文字內容來確定,不受票據上文字以外的事項的影響。在票據上簽名的人,均應依簽名時的票據文義對票據負責,不得以票據以外的證據來變更或補充其文義。因此,票據的文義性維護了善意持票人的正當權益,以達到保護交易安全之目的。
7、票據是要式證券
票據必須根據法定形式制作才有效。各種票據除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外,還必須標明其票據種類,嚴格依據票據法的規定記載應載明的事項,如出票人姓名、票據金額,付款人和受款人姓名、日期、地點、簽名等。票據如果不符合這些法定形式,則該票據無效。此外,票據的簽發、轉讓、承兌、付款、追索等行為,也必須嚴格依票據法規定的程序和方式進行才有效。據此,票據的要式性使其有別于一般債權憑證的任意記載性,即不要式證券。
8、票據是占有證券
票據權利人形式票據權利,必須實際占有票據。如果票據失竊、毀損、滅失或出質,則無法向付款人主張權利。因此,票據權利主張須以占有票據為前提。
9、票據是提示證券
票據權利人請求付款或行使追索權時,須向義務人提示票據。義務人經審查票據是否真實及是否具備要式之后,才可按票據文義履行付款義務。可見,票據是提示證券。
10、票據是返還證券
票據的占有性和提示性特征決定了票據必須是返還證券,即權利人的票據權利實現后,必須將票據返還給義務人。因此,票據上的權利與票據的占有是不可分離的,持票人須交出票據,才能取得票面上所載的金額。付款人是主債務人時,付款后票據關系消滅;付款人是次債務人時,付款后持該票據向其前手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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