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審批保險機構的設立、變更和終止;
(2)監督檢查保險公司的業務經營活動、財務狀況和資金運用狀況,查處保險公司的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監管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以保護被保險人利益;
(3)制訂、修訂或備案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對保險公司的保險產品進行監管;
(4)查處和取締非法保險機構以及非法經營或變相經營保險業務的行為。
應當指出的是,中國保監會履行的是一種對保險業的行政管理職能,是通過對保險公司償付能力和市場行為的監督管理來保護被保險人的合法權益。對于保險消費者即廣大的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與保險公司之間的保險糾紛,中國保監會沒有直接裁判的權力。
保險監管的方式:
一、非現場監控與公開信息披露
監管機構應當建立有效的監控機制,應當設定轄區內保險公司提供財務報告、統計報告、精算報告以及其他信息的頻率和范圍;設定編制財務報告的會計準則;確定保險公司外部審計機構的資格要求;設定技術準備金、保單負債及其他負債在報告中的列示標準。
國際保險監督官協會于2002年1月頒布了保險公司公開信息披露的指導原則,旨在為保險人的信息披露提供指引,以便市場參與者更好地了解保險人當前的財務狀況以及未來的發展潛力。但需要強調的是,國際保險監管組織并不提倡、也不認為監管機構有義務去披露他們自己手中掌握的保險公司的信息。
如果能夠提供可以用來評估保險人的活動以及這些活動內在風險的適當信息,市場力量就會發揮有效的作用,即獎勵那些能夠有效管理風險的公司,懲罰那些不能夠有效管理風險的公司,這就是所謂的市場法則或市場紀律,它是有效監管的重要組成部分。
因為保險本身具有內在的不確定性,市場對保險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要比一般企業高。當然,較多的細節披露會直接或間接增加保險公司的成本,監管機構應當在成本的增加與信息披露所帶來的潛在利益之間進行權衡。
二十世紀末至二十一世紀初,保險業越來越國際化,但各國的會計制度和慣例存在很大差異,不同國家保險公司財務信息的可比性很難實現。因此,應當對保險公司所使用的會計制度進行披露。
保險公司公開披露的信息必須與市場參與者的決策有關;必須具有及時性,以便人們在決策時所依據的信息是最新的;必須是經濟和便利的,對市場參與者而言是可取的,而且不必支付過多費用;必須是全面和有價值的,有助于市場參與者了解保險公司的整體狀況;必須是可靠的,基于這些信息的決策應當是可信的;必須是可比較的,要在不同保險公司之間以及保險公司與其他企業之間有可比性;必須是一致的,要具有連續性,以便可以看出相關的趨勢。
二、現場檢查
現場檢查可以為監管機構提供日常監督所無法獲得的信息,發現日常監督所無法發現的問題。監管機構可借機與公司管理者建立良好的溝通關系,通過現場檢查評估管理層的決策過程及內部控制能力,制止公司從事非法或不正當的經營行為。監管機構可以借現場檢查的機會分析某些規章制度產生的影響,或從更廣泛的意義上說,收集制訂規則所需的信息。現場檢查對于解決公司的問題也大有裨益。
一般來說,現場檢查的目標是對公司的風險結構和承受風險的能力進行比較,找出任何有可能影響到公司對投保人承擔長遠義務的能力的問題。但是,現場檢查不應只局限于找出公司的問題,監管機構還應深究問題后隱藏的原因,并找到解決問題的辦法。
監管機構在擬訂現場檢查計劃之前,應當對被監管機構的有關業務和財務報告及其他信息進行認真分析研究。要考慮現場檢查的頻率和被監管機構的風險結構,對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較差的公司,現場檢查應更加頻繁和深入。
有的監管機構可能既負責日常監督,又負責現場檢查。這種體制可以使非現場監控和現場檢查之間的聯系更加緊密,也是實現對被監管機構持續跟蹤觀察的有效手段。
現場檢查必須有一定的法律基礎,應當賦予監管機構廣泛的權力,以便調查和搜集其所需的信息。現場檢查既可以是全面檢查,也可以是專項檢查。
不論監管框架的內部組織如何,監管人員都可以在現場檢查過程中或某些環節上得到外部審計師或精算師的協助。
在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賦予了中國保監會實施非現場監控與現場檢查的權力,《保險公司管理規定》、《金融企業會計制度》、《保險企業財務制度》、《保險監管報表管理暫行辦法》、《保險公司償付能力額度及監管指標管理規定》、《保險公司償付能力報告編報規則》、《財產保險公司分支機構監管指標》、《人身保險新型產品信息披露管理暫行辦法》、《現場檢查規程》、《現場檢查手冊》等監管規章中有明確具體的規定。保險監管國際規則要求保險監管機構應對保險公司經營狀況和業績的監控制定一定的框架,這要求保險監管者有高效的信息系統,直到二十世紀末二十一世紀初,中國還沒有一套高效的監管信息系統,無法滿足高效率信息處理的需要。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整理的內容,對于保險監督機構,應當認真履行自己的監督義務。如果保險公司有違法行為的,保險監督機構有權給予一定的行政處罰。如果你情況比較復雜,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一、中國公司債券市場的監管機構的監督體系有哪些? 債券-監管監管體系;中國債券市場的監管,根據市場、債券類別和業務環節;作為中國債券市場的總托管人,**結算公司接受三方; 債券-監管監管體系 中國債券市場的監管,根據市場、債券類別和業務環...
退商業車險過程是怎么樣的,退保需要什么材料汽車保險退保流程第一步:向保險公司遞交退保申請書。寫一份申請書,說明退保的原因和從什么時間開始退保,簽上字或蓋上章,把它交給保險公司的業務管理部門。第二步:由保險公司業務管理部門出具退保批單。保險公...
工傷出院1個月后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 在實際操作中,申請鑒定越遲,勞動能力恢復得越好,所以應盡早申請鑒定越對傷者有利,即越早鑒定其勞動功能障礙鑒定等級越高。 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的前提是要通過工傷認定,用人單位認為勞動關系成立屬于工傷的,在工...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條例 (2016年2月3日國務院第122次常務會議通過 2016年3月1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67號公布 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運營,加強對全國社...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條例 (2016年2月3日國務院第122次常務會議通過 2016年3月1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67號公布 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運營,加強對全國社會保障基金...
存款保險條例 (2014年10月29日國務院第67次常務會議通過 2015年2月1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60號公布 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條 為了建立和規范存款保險制度,依法保護存款人的合法權益,及時防范和化...
存款保險條例 (2014年10月29日國務院第67次常務會議通過 2015年2月1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60號公布 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條 為了建立和規范存款保險制度,依法保護存款人的合法權益,及時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7〕8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辦公廳 ...
什么是保險經紀 保險經紀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為投保人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提供中介服務,并依法收取傭金的單位。 我國《保險法》第一百一十八條規定:保險經紀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為投保人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提供中介服務,并依法收取傭金的機構...
(一)劃入的職責。 將原自治區人事廳、原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的職責整合,劃入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二)取消的職責。 1. 已由自治區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2. 制定企業懲處職工的基本準則。 (三)劃出移交的職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