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情:
2010年11月29日夜,劉某駕駛從谷某處借來的轎車由南向北行駛時,與騎電動車的于某相撞,致于某受傷,兩車損壞。交警部門認定,劉某因為超速,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2條第1款的規定,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由于當事人對賠償事宜未能達成協議,于某將劉某、谷某以及車輛投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訴至法院。
法院認為:
法院審理后認為,公民的生命健康權、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由于劉某的過錯導致于某受傷。公安交警部門認定劉某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于某無責任,該認定并無不當。劉某與谷某系借用關系,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谷某在本事故中不承擔賠償責任。依照《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66條第1款之規定,劉某承擔100%的賠償責任,于某的請求首先應由保險公司在轎車所投保的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險限額內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財產損失等,剩余部分由劉某承擔賠償責任。最終,法院判決:保險公司賠償于某各項損失1.7萬余元;其余損失由劉某承擔。
相關法律知識:
“交通事故(TrafficAccident)”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僅是由不得特定的人員違反交通管理法規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臺風、山洪、雷擊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
導讀:現實生活中,借車這事常有。借車給別人出了事故,責任怎么劃分呢?借車給別人,都要擔責嗎?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后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
借車惹禍!車主賠了12萬還被拘役!2017年10月的一天晚上,孟某與朋友劉某一起吃飯,期間均飲用了白酒。飯后,劉某稱要送朋友回家,孟某遂將自己的車借其使用。劉某酒后駕車行駛至318省道某處時,與同向行駛駕駛的二輪摩托的韓某發生交通事故,致使...
轉至:山東高法 案情回顧裁判 法官說法 法官在此提示,日常生活中出借車輛給朋友雖是出于好意,但事先一定要弄清楚借用人是否具備相應的駕駛資格,自己的車輛是否存在事故隱患。否則,一旦借用人發生交通事故,作為出借者也難辭其咎。 來源:濰坊中...
汽車出事故購買人和駕駛人誰擔責依據我國侵權責任法的規定,車輛出借期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
隨著機動車保有量的不斷增長,一線城市不斷開始執行限行、限號措施,向朋友借車、租車的現象也越來越多。 很多人會將自己的車輛借給朋友、親人或是同事開,結果對方在開車的時候不小心遭遇了交通事故。車輛是自己的,駕...
案例一司機肇事逃逸 商業險說不賠邵某駕車行至文登區環山辦事處某路段時,與劉某駕駛車輛相撞,劉某車上載有其父親和女兒。事故發生后,邵某雖然及時對傷者進行了搶救,但隨后卻棄車逃離事故現場,兩天后投案自首。之后,劉某的父親和女兒受傷嚴重被送往醫院...
案例說法 《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后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
導讀案例說法 《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后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
當您朋友把車借走后,不幸出了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您作為車主是否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呢? 當出借車輛發生事故后,如果能證明車主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車主就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那么,什么是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呢?...
交通事故責任如何劃分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過調查后,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將交通事故責任劃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1、一方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