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締約過失直接損失有哪些
1、締約費用,如為了訂約而赴實地考察所支付的合理費用;
2、準備履約和實際履約所支付的費用,如運送標的物至購買方所支付的合理費用;
3、因締約過失導致合同無效、被變更或被撤銷所造成的實際損失;
4、因身體受到傷害所支付的醫療費等合同費用;
5、因支出締約費用或準備履約和實際履行支出費用所失去的利息等。
相關知識:締約過失間接損失的范圍
1、因信賴合同有效成立而放棄的獲利機會損失,亦即喪失與第三人簽訂合同機會所蒙受的損失;
2、利潤損失,即無過錯方在現有條件下從事正常經營活動所獲得的利潤損失;
3、因身體受到傷害而減少的誤工收入;
4、其他可得利益損失。
對損失賠償的范圍作出更為具體的限制,即賠償的上限不得超過締約非過錯方在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的因合同不成立或被撤銷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同時也不能超過合同成立及履行后所能獲得的利益。由于我國合同法沒有對締約過失責任的損害賠償范圍作出明確的規定,有待在以后的立法中予以改進。
締約過失的構成
1、締約一方當事人有違反法定附隨義務或先合同義務的行為。在締約階段,當事人為締結契約而接觸協商之際,已由原來的普通關系進入到一種特殊的關系(即信賴關系),雙方均應依誠實信用原則互負一定的義務,一般稱之為附隨義務,即互相協助、互相照顧、互相告知、互相誠實等義務。若當事人違背了其所負有的附隨義務,并破壞了締約關系,就構成了締約過失,?才有可能承擔責任。
2、該違反法定附隨義務或先合同義務的行為給對方造成了信賴利益的損失。如果沒有損失,就不會存在賠償問題,而所謂信賴利益損失,指相對人因信賴合同會有效成立卻由于合同最終不成立或無效而受到的利益損失,這種信賴利益必須是基于合理的信賴而產生的利益,即在締約階段因為一方的行為已使另一方足以相信合同能成立或生效。若從客觀的事實中不能對合同的成立或生效產生信賴,即使已經支付了大量費用,這是因為締約人自身判斷失誤造成的,不能視為信賴利益的損失。
3、違反法定附隨義務或先合同義務一方締約人在主觀上必須存在過錯。這里的過錯既包括故意也包括過失。無論是故意還是過失,只要在締約階段違反了附隨義務,并對合同最終不能成立或被確認無效或被撤銷負有過錯,就應當承擔締約過失責任。并且,責任的大小與過錯的形式沒有任何關系,這是因為締約過失責任以造成他人信賴利益損失為承擔責任的條件,其落腳點在于行為的最終結果,而非行為的本身。
4、締約人一方當事人違反法定附隨義務或先合同義務的行為與對方所受到的損失之間必須存在因果關系。即相對方的信賴利益損失是由行為人的締約過失行為造成的,而不是其他行為造成的。如果這二者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則不能讓其承擔締約過失責任,?這是該責任制度的內在要求。
看完本文之后,大家對于締約過失能完造成的直接損失的內容都清楚了吧,對于過失一方需要進行相關的賠償,才能符合雙方的合同締約。關于締約過失間接損失的范圍以及構成,大家看看相關的介紹也能有一定的了解。如果您有其他問題,歡迎專業律師。
一、財產賠償原則 財產賠償也是侵權損害賠償的基本規則之一,是指侵權行為無論是造成財產損害、人身損害還是精神損害,均以財產賠償作為唯一方法,不能以其他方法為之。確立財產賠償規則的根本目的有以下三點:第一,對于財產損害,只能以財產的方式賠償,不...
一、違約責任有哪些 (1)單方違約與雙方違約。雙方違約,是指雙方當事人分別違反了自己的合同義務。合同法第120條規定:當事人雙方都違反合同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雙方的違約責任不能相互抵銷。 (2)根本違約與非根本違約。根本違約可構成...
對財產的損害,包括直接損害與間接損害。直接損害又稱積極的財產損失,是指受害人現有實際財產的減少,間接損害又稱消極財產損失,是指受害人可得利益的減少,對人身的損害包括對生命、健康、名譽、榮譽等損害,而且對人身的損害往往也會生成一定的財產損失。...
一、 第三者責任險 保險車輛因意外事故,致使他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的直接損失,保險公司 依照保險合同的有關規定給予賠償。這里強調的是他人,也就是第三方。保險公司所負的保險責任在保險合同中是這樣規定的:被保險人允許的合格駕駛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
締約過失責任表現為哪些情形(一)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是指當事人根本沒有訂立合同的目的,假借訂立合同,而損害相對人利益的行為。《國際商事合同通則》對此也作了規定,其第2。15條規定:如果一方當事人以惡意進行談...
哪些行為是締約過失的表現1、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所謂假借就是根本沒有與對方訂立合同的意思,與對方進行談判只是個借口,目的是損害訂約對方當事人的利益。惡意是指假借磋商、談判,而故意給對方造成損害的主觀心理狀態。惡意必須包括兩個方面內容...
締約過失責任構成要件有哪些依據合同法的規定,締約過失責任構成要件包括締約一方有損失、另一方違反先合同義務、違反先合同義務者有過錯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
哪些行為屬于締約過失行為? 一、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在此情形中,當事人根本沒有與對方訂立合同的目的,而是以與對方進行談判為借口,惡意磋商,以達到損害對方或者第三方利益的目的。 二、在訂立合同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此種情況屬于...
一是保險公估人必須具有主觀上的過錯。過錯指的是保險公估人在從事保險事故評估、鑒定業務中的一種主觀狀態,包括故意和過失兩個方面。故意指的是保險公估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行為會給保險人或者被保險人造成損害,而希望或者放任這種損害后果的發生。過失指...
1.失職瀆職罪量刑標準都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章 瀆職罪 1、第三百九十七條 【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