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據抗辯權的行使要滿足什么條件
1、票據債務人依照票據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的規定,對持票人提出下列抗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1)與票據債務人有直接債權債務關系并且不履行約定義務的;
(2)以欺詐、偷盜或者脅迫等非法手段取得票據,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惡意取得票據的;
(3)明知票據債務人與出票人或者與持票人的前手之間存在抗辯事由而取得票據的;
(4)因重大過失取得票據的;
(5)其他依法不得享有票據權利的。
2、票據債務人依照票據法第九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二十二條和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對持票人提出下列抗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1)欠缺法定必要記載事項或者不符合法定格式的;
(2)超過票據權利時效的;
(3)人民法院作出的除權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
(4)以背書方式取得但背書不連續的;
(5)其他依法不得享有票據權利的。
票據抗辯可從抗辯行為和抗辯權兩方面來考查。票據抗辯權是票據法賦予票據抗辯人對抗持票人付款請求權和追索權的權利;抗辯行為是票據抗辯人實現票據抗辯權的行為和過程。抗辯行為可以表現在訴訟外(民事法律行為或非民事法律行為),也可以表現在訴訟中(民事...
票據抗辯權限制要求有什么票據抗辯權限制條件:1、票據欠缺法定必要記載事項或者不符合法定格式。根據《票據法》的規定,因票據欠缺法定必要記載事項或者不符合法定格式而無效的票據主要有下列三種:(1)票據欠缺絕對必要記載事項。《票據法》第22條、第...
物的抗辯是基于票據本身的內容發生的事由而為的抗辯。這種抗辯由于是來自于票據本身,所以不論持票人為誰,也不論債務人是誰,都能成立。這種抗辯又稱為絕對抗辯。主要包括兩類:1.任何被請求人均可對持票人主張的抗辯。這種抗辯系基于票據本身的某些缺陷而...
指收款人以轉讓票據權利為目的在匯票上簽章并作必要的記載所作的一種附屬票據行為。(1)匯票以背書轉讓或以背書將一定的匯票權利授予他人行使時,必須記載被背書人的名稱,個人須記本名,單位須記注冊全稱。只有在少數情況下,如繼承、企業合并、破產受償等...
一、票據中有哪些抗辯權 票據抗辯權主要表現為三個方面的權利: 第一、關于票據權利未產生或者無效的抗辯權,票據債務人根據中國《票據法》第8條票據金額以中文大寫和數碼同時記載,二者必須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據無效的規定所提出的抗辯即屬于此類抗辯...
(一)物的抗辯物的抗辯,又稱為絕對的抗辯或客觀的抗辯,是指基于票據或者票據上記載的債務人而發生的抗辯,該抗辯不因持票人的變更而受到影響。[4]可以看到,物的抗辯事由產生于物——票據,即票據本身存在著影響票據效力的事由,從而導致票據的絕對無效...
指收款人以轉讓票據權利為目的在匯票上簽章并作必要的記載所作的一種附屬票據行為。(1)匯票以背書轉讓或以背書將一定的匯票權利授予他人行使時,必須記載被背書人的名稱,個人須記本名,單位須記注冊全稱。只有在少數情況下,如繼承、企業合并、破產受償等...
(一)物的抗辯物的抗辯,又稱為絕對的抗辯或客觀的抗辯,是指基于票據或者票據上記載的債務人而發生的抗辯,該抗辯不因持票人的變更而受到影響。[4]可以看到,物的抗辯事由產生于物——票據,即票據本身存在著影響票據效力的事由,從而導致票據的絕對無效...
匯票背書的法律效力 一、委任取款背書的法律效力 委任取款背書不產生轉讓票據權利的效力,給予被背書人的是代理權。如日內瓦《匯票和本票統一法公約》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如背書載有價值在托收中、為托收用、委托代理或任何其他詞語,以表明單純委托的聲...
票據質押與其他權利質押,乃至動產質押的不同之處主要表現于票據質押不僅受到擔保法、合同法等普通民事法律規范的調整,而且還應受到票據法律制度的約束。出質人于質權人通過訂立質押合同,出質人將欲出質的票據經設質背書并交付質權人后,票據質押行為才算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