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盡管1994年會有一個以UNCITRAL示范法為基礎的新的法律草案,目前中國還沒有專門處理國際仲裁的專門法律。國際仲裁由1991年頒布的中國民事訴訟法(CPL)調整。民事訴訟法有5個條款規定國際仲裁。1979年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及1985年涉外經濟合同法(及實施細則)也規定了涉外仲裁,這些法律允許當事人在通過友好協商及調解而不能解決爭議的情況下,可以通過仲裁解決。
在廣泛考察國際仲裁規則,尤其是UNCITRAL仲裁規則之后,通過了在調整中國國際仲裁方面起重要作用的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和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根據該仲裁規則,各個仲裁委員會被授權:
決定仲裁協議的有效性;
決定所有的管轄權事項;
指定仲裁庭第三名成員及首席仲裁員,在當事人未選擇仲裁員時,指定仲裁員;
決定有關取消仲裁員資格事項;
應當事人之要求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
【摘要】**林公司案是我國法院近年來對國際仲裁實施司法監督的典型案例。國際商事仲裁是商事性的法律服務,而不是公共服務,因此外國仲裁機構在中國內地進行仲裁屬于國際服務貿易活動。在國際法層面,應當受到《服務貿易總協定》等的調整,而我國并未承諾開...
[關鍵字]:國際商事仲裁裁決;仲裁裁決;承認或執行;撤銷或不予執行 [論文正文]: 商事仲裁按國籍可分為內國仲裁、外國仲裁和國際仲裁。而外國仲裁就是外國的內國仲裁。中國加入WTO以后,經貿的國際化程度空前提高。有交往必有爭議,有爭議必有仲...
這種情況在國際商事仲裁實踐中并不鮮見,所以值得研究并注意防范。當有管轄權的法院當真找上門來要求強制執行時,你從另一方法院申請得到的撤銷裁決之裁定是完全幫不上忙的。為什么會出現這種情況呢?最簡單的答案是作出撤銷決定的法院和作出強制執行決定的法...
仲裁協議是指雙方當事人愿意把他們之間將來可能發生或者業已發生的爭議交付仲裁的協議。它是確定國際商事仲裁管轄權的必要條件之一,被稱作國際商事仲裁的基石。仲裁協議具有法律拘束力,一方面,仲裁協議是任何一方當事人將爭議提交仲裁的依據,一旦發生仲裁...
與商事仲裁機構性質的情況相同,商事仲裁的性質在我國仲裁實踐的實然層面上也存在扭曲和疏離,突出表現在:以中國特色為借口的嚴重的行政化傾向和行政干預,中國絕大多數仲裁機構還處于官辦或者半官半民的狀態;法院對仲裁協議、仲裁程序和仲裁裁決的監督采取...
國際商事仲裁只適宜于一定特性的爭議,這是各國仲裁法及相關國際立法都認可的原則,也就是說,對當事人約定提交仲裁的爭議,并不見得都可以由仲裁員行使實體管轄權,仲裁員或法院首先必須確定有關爭議事項是否在仲裁范圍之內,可否通過仲裁方式解決,這就是所...
現代國際商事仲裁主要是機構仲裁,各國的仲裁機構可謂形形色色,機構林立。所有這些仲裁機構,出于種種原因,有的只受理國際或涉外的案件,有的只受理非國際或涉外的國內案件,有的則受理全部的國內、國際案件;有的把自己的受案范圍限制在某一專門領域如專事...
國際商事仲裁協議的獨立性并不意味著它和國際商事合同之間毫無關系。相反,兩者之間存在著極為密切的聯系。正是由于國際商事仲裁協議所具有的自身的獨立性,才使得國際商事合同糾紛得以順利解決。因此,如何正確理解和運用國際商事仲裁協議的獨立性也是十分重...
「內容提要」作為替代性糾紛解決(ADR)機制組成部分的仲裁受到日益廣泛的重視。作者注意到仲裁對解決兩岸商事爭議重要且特殊的作用,以各國仲裁立法實踐及國際商事仲裁通行做法為參照,從仲裁協議、仲裁員與仲裁庭、仲裁程序、仲裁裁決的執行、兩岸仲裁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