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代位權規避訴訟時效是怎樣的
代位權的訴訟時效為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對訴訟時效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短期時效為一年;長期訴訟時效是指訴訟時效在兩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訴訟時效;最長訴訟時效為二十年;如果要規避訴訟時效的,需要及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向當事人主張代位權,才能引起訴訟時效的中斷、中止,起到規避作用。
根據合同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債權人行使代位權應通過向法院提起訴訟方式行使,這種訴訟稱之為代位權訴訟。
代位權訴訟為民事訴訟,首先須符合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起訴條件。其次,代位權訴訟為一種特別民事訴訟程序,具有與普通訴訟不同的特殊要件?!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以下簡稱《合同法解釋一》)針對代位權訴訟的特殊性,規定債權人提起代位權訴訟,應當符合下列四個條件: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合法;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債務人的債權已到期;債務人的債權不是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債權。
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合法,是指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存在合法的債權債務關系,至于債權的發生依據則在所不問,不應限于合同之債。當事人向法院提起代位權訴訟,主張行使代位權,只需向法院提供一般的證據證明債權的存在,不應僅限于經過法院或仲裁機構審理確認的債權。
對“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理解,《合同法解釋一》第十三條規定:“合同法第七十三條規定的‘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是指債務人不履行其對債權人的到期債務,又不以訴訟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債務人主張其享有的具有金錢給付內容的到期債權,致使債權人的到期債權未能實現。次債務人(即債務人的債務人)不認為債務人有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情況的,應當承擔舉證責任?!?/p>
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債權,是指基于扶養關系、撫養關系、贍養關系、繼承關系產生的給付請求權和勞動報酬、退休金、養老金、撫恤金、安置費、人壽保險、人身傷害賠償請求權等權利。
債權人需要證明債務人對次債務人的債權已過履行期限,債務人未作訴訟或仲裁之主張,即可推定其為怠于行使,次債務人不認為債務人有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情況的,應按合同解釋第十三條規定應當承擔舉證責任。次債務人對債務人的抗辯可以向債權人主張,其對抗辯理由負有舉證責任。
代位權的訴訟時效為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對訴訟時效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短期時效為一年;長期訴訟時效是指訴訟時效在兩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訴訟時效;如果你情況比較復雜,律聊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一、債權人的代位權訴訟 我國《合同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權的行使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
債權人的代位權訴訟是怎樣的 所謂債權人代位權,是指債權人享有的為保全其債權,當債務人怠于行使其權利而危及債權人權利的實現時,以自己的名義直接行使債務人權利的權利。從我國合同法的規定看,我國規定的是代位訴權,最高法院稱之為代位權訴訟制度,即債...
一、代位訴訟的管轄法院是哪個 對于代位權訴訟的管轄問題,《合同法解釋》第14條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即債權人依照合同法第73條的規定提起代位權訴訟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代位權訴訟之管轄與協議管轄、協議仲裁之協調問題 1、債權人與...
代位權行使對于債權人的效力是怎樣的 一、對于債權人的效力 對此《合同法》并沒有作出規定,但《合同法》解釋(一)則規定,由第三人將債務直接向債權人履行,似乎認可了債權人優先受償的觀點,其目的是為了鼓勵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積極性。但小編更贊同世...
債權人行使代位權后的效力是怎樣的 一、對債權人的效力 債權人行使代位權,不得超出債務人權利的范圍,債權人也不得擅自處分債務人的權利,債權人不得請求第三人向自己履行給付義務。因為第三人對于債權人本無給付義務,債權人也沒有受領清償的權利。債權...
債權人代位權作為一項重要的債的保全制度,一直以來作為解決“三角債”的問題而存在。 隨著我國《民法典》的頒布,其中關于債權人代位權的法律條文也有很大幅度的改變,為債權人提供了一個可資...
代位權的無力清償前提是怎樣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生效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法律規定:《合同法》第七十三條 【債權人的代位權】因債務人...
債權人代位權能實現債權嗎 一、債權人的代位權該如何行使 債權人是代位權的行使主體,債權人在行使代位權的過程中,應以自己的名義而不能以債務人的名義行使代位權。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債權人...
(一)金融機構對保全債權的必要性承擔舉證責任 從合同法第七十三條的規定來看,代位權行使的必要條件雖然沒有具體標準,但從司法實踐來看,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與借款人遲延履行義務同時形成代位權行使的必要:①債務人向該債權人或全體債權人明確表示無力清償...
什么是物的擔保物的擔保是指以某一項特定的財產作為債務履行的保障,使債權人對該財產享有了一種優先受償的權利。保證之外的其他擔保都是物的擔保,它們都是以債務人或其他人的特定財產作為責任財產,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可以就該財產折價,從中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