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的代位權訴訟是怎樣的
所謂債權人代位權,是“指債權人享有的為保全其債權,當債務人怠于行使其權利而危及債權人權利的實現時,以自己的名義直接行使債務人權利的權利。”從我國合同法的規定看,我國規定的是“代位訴權”,最高法院稱之為代位權訴訟制度,即債權人只能通過訴訟行使代位權。代位訴權包括債權人以自己的名義對次債務人提起訴訟、申請強制執行、申請訴訟保全等一系列訴訟權利。合同法對債權人代位訴訟的規定,突出了對債權人的保護,具有重大積極的意義。學界有關這方面的文章已經很多,但是司法實踐對這一新生事物還比較陌生,有許多理論和實踐問題有待于進一步研究。筆者在此不揣冒昧,試圖就一些重要問題作一簡單探討分析,就教于學界同仁。
研究代位訴訟制度,必須首先明確設定該制度的目的。合同法之所以要設立代位訴訟制度,是因為債務人怠于行使對次債務人債權的行為損害了債權人的利益,為保護債權人的利益特賦予債權人特定的訴權。按照一般的訴權理論,行使訴權的人必須是爭議的法律關系的當事人,即案件的直接利害關系人。按照債的相對性原理,債權債務只發生在特定的當事人之間,當事人不能對次債務人主張權利,次債務人也不能對當事人主張該債權。依據上述分析,代位權似乎缺乏理論依據。但如果拘泥于一般的訴權理論和傳統的債的相對性理念,不利于保護權利人的利益。案件非直接利害關系人可以為他人的利益提起訴訟,這已有先例,如遺產管理人和破產清算人雖然不是直接利害關系人,但可以提起訴訟,再如死者的近親屬為保護死者的名譽權可以提起訴訟。因此,在特定情況下應該賦予非直接利害關系人訴權,以保護有關的權益。在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債權損害了債權人利益的場合,如果不允許債權人為自己的利益代位訴訟,不僅會縱容債務人的惡意行為,使債權人的利益無法得到應有的保護,而且久而久之,會培植不良的市場經濟秩序和商業道德。其次,債權人代位權是債之固有權,是“以行使他人權利為內容的管理權”,[2]是債的保全制度的發展。因此,代位訴訟制度通過將債務人的訴權賦予債權人來體現對債權人的保護,保全債權人的債權,并限制債務人的訴權,讓債務人承擔必要費用,以示對債務人的懲罰。最后,債務人怠于行使債權侵害債權人的利益,違背了誠信原則,基于誠信原則,應當給予債權人必要的救濟。
一、代位訴訟的管轄法院是哪個 對于代位權訴訟的管轄問題,《合同法解釋》第14條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即債權人依照合同法第73條的規定提起代位權訴訟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代位權訴訟之管轄與協議管轄、協議仲裁之協調問題 1、債權人與...
代位權規避訴訟時效是怎樣的 代位權的訴訟時效為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對訴訟時效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短期時效為一年;長期訴訟時效是指訴訟時效在兩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訴訟時效...
代位權行使對于債權人的效力是怎樣的 一、對于債權人的效力 對此《合同法》并沒有作出規定,但《合同法》解釋(一)則規定,由第三人將債務直接向債權人履行,似乎認可了債權人優先受償的觀點,其目的是為了鼓勵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積極性。但小編更贊同世...
代位權的無力清償前提是怎樣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生效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法律規定:《合同法》第七十三條 【債權人的代位權】因債務人...
債權人行使代位權后的效力是怎樣的 一、對債權人的效力 債權人行使代位權,不得超出債務人權利的范圍,債權人也不得擅自處分債務人的權利,債權人不得請求第三人向自己履行給付義務。因為第三人對于債權人本無給付義務,債權人也沒有受領清償的權利。債權...
債權人代位權能實現債權嗎 一、債權人的代位權該如何行使 債權人是代位權的行使主體,債權人在行使代位權的過程中,應以自己的名義而不能以債務人的名義行使代位權。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債權人...
(一)金融機構對保全債權的必要性承擔舉證責任 從合同法第七十三條的規定來看,代位權行使的必要條件雖然沒有具體標準,但從司法實踐來看,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與借款人遲延履行義務同時形成代位權行使的必要:①債務人向該債權人或全體債權人明確表示無力清償...
什么是物的擔保物的擔保是指以某一項特定的財產作為債務履行的保障,使債權人對該財產享有了一種優先受償的權利。保證之外的其他擔保都是物的擔保,它們都是以債務人或其他人的特定財產作為責任財產,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可以就該財產折價,從中優先...
代位權行使對債權人的效力是怎樣的 第一、從經濟學的角度說,有一個先來后到,鼓勵勤勉的問題,社會并不鼓勵不勞而獲和搭便車的行為。這一點和法律對權利規定的精神是一致的,權利尤其是債權是需要行使的,不行使往往會導致權利的喪失。所以無論從法律還是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