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公去世后的搶房戰爭如何解決
1、自行協商
繼承糾紛發生后,相關當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礎上,通過互諒互讓,就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協商達成一個各繼承人都愿接受的協議,然后按協議分割遺產。協商雖然是在產生糾紛的當事人雙方之間進行,但也須遵循一定的原則。
2、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
人民調解委員會是群眾性組織。在發生繼承糾紛后,如有關當事人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人民調解委員會以繼承法為依據,通過說服教育的方法來調解糾紛,促使當事人在自覺自愿的基礎上,互相諒解,互相讓步,達成協議。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協議達成以后,各當事人都應當自覺遵守和履行。
3、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繼承糾紛發生后,經協商不成時,可以不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經過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不成協議的,任何一方也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應當注意的是,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3條的規定,繼承糾紛不能仲裁。因此,有關當事人之間因繼承發生糾紛后,不能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規定(試行)》的規定》,繼承糾紛包括:法定繼承糾紛(轉繼承糾紛、代位繼承糾紛)、遺囑繼承糾紛、繼承權確認糾紛、被繼承人債務清償糾紛、遺贈糾紛、遺贈扶養協議糾紛。
因此,在面對遺產繼承糾紛的時候我們需要知道在法律上的相關規定,這樣才能更好的進行處理。這也是我們需要了解清楚的內容,大家要利用一些有利的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您有其他問題,歡迎專業律師。
我國對繼承法有明確規定,如果配偶去世,在世的一方對去世配偶的父母盡到贍養義務,也有權利繼承財產。 但這時贍養義務,指的是確實實行贍養了,而不是偶爾去看望。 另外,這些不影響兩個人的子女對該房的繼承。
首先需要看婆婆有無遺囑指定繼承,有遺囑前提,按遺囑執行繼承。 無遺囑前提,婆婆遺產由死者第一序列繼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分繼承。 兒子先于婆婆死亡,孫子可以作為兒子代位繼承人,代替行使繼承權。兒媳沒有繼承權。 除非兒子先于婆婆死...
網友咨詢:我丈夫2011年去世,今年我公公也去世了。之前公公、婆婆、我和老公、我兒子一直共同生活在登記在公公名下的房子里。我想咨詢一下,現在婆婆有權趕我出去嗎?我和我兒子是否有公公房屋的繼承權?律師回復:你的情況涉及的是代位繼承以及喪偶兒媳...
住房和財產,要看是否婚后取得財產,是的話,屬于婚后共有,夫妻倆一人一半,男方只有一半權益, 男方死亡,需要辦理一半住房和財產繼承, 先看遺囑,有遺囑,按照遺囑執行繼承, 無遺囑,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繼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媽,三方平分繼...
為躲避限購,張璐借用公公的名字買了一套住房。在公公去世后,張璐辦理過戶的時候,卻發現房屋已被公公贈與了他人。 案件簡介我和丁恒結婚多年,名下已經擁有兩套房產。2014年,濟南樓市低迷,價格較低,我們想再買一套房子。為規避限購令,我和丁恒拿出...
我想你說的應該是法定繼承吧,就法定繼承而言,《繼承法》是這樣規定的: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
婆婆去世后,房子就該當做遺產分割了。首先是爺爺得到房子的一半財產,剩下的一半由爺爺和媽媽共同分割,也就是說現在媽媽應該享有該房子四分之一的產權。 就算現在爺爺立個遺囑把房子留給你,但是媽媽照樣享有四分之一的產權。 所以如果你...
《婚姻法》規定,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我國《繼承法》規定,公婆與兒媳同屬第一順序繼承人,對遺產的繼承按均等的原則。
《婚姻法》規定,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我國《繼承法》規定,公婆與兒媳同屬第一順序繼承人,對遺產的繼承按均等的原則。
我想你說的應該是法定繼承吧,就法定繼承而言,《繼承法》是這樣規定的: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