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照我國擔保法的規定,保證作為一種擔保方式,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保證人先后享有兩項重要權利:一是抗辯權,指債權人行使債權時,保證人根據法定事由,對抗債權人行使請求權的權利;二是追償權,指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向債務人追償的權利。在這兩項權利的關系上,有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保證人在放棄抗辯權而承擔保證責任的情況下,應否享有追償權?擔保法對此缺乏規定,學界觀點也不統一,導致司法實踐中常有意見分歧。第一種意見認為,保證人在放棄抗辯權而承擔保證責任的情況下,應當享有追償權。理由如下:1、保證人的追償權是獨立于抗辯權之外的一項權利。擔保法第三十一條規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并未將追償權的享有與抗辯權的行使相掛鉤。保證人只要承擔了保證責任,即應享有追償權。若否定保證人在放棄抗辯權而承擔保證責任情況下的追償權,一則于法無據;二則會在很大程度上限制甚至剝奪保證人的追償權,對其不公平。2、保證人放棄抗辯權,乃是對自己權利的自由處分,與債務人無涉,司法者不應干預。3、保證人的追償權是一種代位求償權。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取代債權人的地位而行使債權人的原債權,實質上是債權人債權的法定轉移。①無論保證人是行使還是放棄抗辯權,其承擔保證責任后,均可代債權人之位行使原債權。換言之,即對債務人享有追償權。第二種意見認為,保證人在放棄抗辯權而承擔保證責任的情況下,不應享有追償權。理由如下:1、學界通常把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無過錯(或稱無過失)列為保證人追償權的行使條件(或稱成立要件)之一。②保證人放棄抗辯權而徑行承擔保證責任,即屬于有過錯。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若有過錯,則無追償權。2、保證人因放棄抗辯權而喪失追償權,乃為自己的過錯而負責,并無不公。3、保證人放棄抗辯權后,若仍享有追償權,則往往會損害債務人利益。筆者認為上述兩種意見均有失偏頗,故在兼采兩者之長、克服兩者之短的基礎上,提出-第三種意見認為,保證人在放棄專屬于保證人的抗辯權,或者在放棄債務人所享有并且債務人也表示放棄的抗辯權,而承擔保證責任的情況下,應當享有追償權。但保證人在放棄債務人所享有并且債務人未表示放棄的抗辯權,而承擔保證責任的情況下,不應享有追償權。理由有四點:其一,保證人的追償權雖獨立于抗辯權而存在,但它們之間的固有聯系不容忽視。第一種意見囿于擔保法第三十一條的文字表述,誤將保證人承擔了保證責任作為保證人享有追償權的唯一要件,完全割裂了保證人追償權與抗辯權及其他權利的應有聯系,是對該法條斷章取義式的片面理解,故不足取。其二,禁止權利濫用是民法上的一項基本原則。③保證人行使或放棄某些并不影響債務人實體利益的抗辯權,屬于自由處分其權利的范疇,司法者確實不應干預。但是,在保證人放棄某些足以影響債務人實體利益的抗辯權而承擔保證責任的情況下,保證人若仍向債務人追償,則構成權利濫用。目前合理的預防思路是,由司法者否定保證人在該種情況下的追償權。這樣,保證人咎由自取,并非對其不公平。第二種意見不分具體情形地一律否定保證人放棄抗辯權之后的追償權,以偏概全,亦不足取。其三,保證人的抗辯權由兩部分組成:一是專屬于保證人的抗辯權,例如,先訴抗辯權(或稱檢索抗辯權)、保證期間完成的抗辯權、保證合同無效的抗辯權等;二是保證人根據擔保法第二十條規定所享有的債務人的抗辯權,例如,債權債務消滅的抗辯權、訴訟時效完成的抗辯權、同時履行抗辯權、不安抗辯權等。另外,保證人還享有債務人類似于抗辯權的其他權利,例如,撤銷權和抵銷權。即使債務人放棄抗辯權及類似權利的,保證人仍然有權主張。
可以放棄對其中一個反擔保人的追償嗎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反擔保適用擔保的規定,擔保人償還債務后,可以向債務人或者反擔保人追償,而擔保人也可以放棄追償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四條 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時,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
首先要看擔保是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可以參見以下法條 第二十五條 【一般保證的保證期間】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
典型案例當事人:原告:蔡某某;被告:翟某甲。蔡某某與翟某甲曾系夫妻關系,雙方于2015年5月7日生育一女翟某乙。蔡某某與翟某甲于2016年4月17日在某市某區民政局協議離婚,雙方在離婚協議中對于子女安排約定如下:女兒翟某乙2015年5月7日...
擔保追償怎么計算訴訟時效 關于擔保追償權訴訟時效這個問題,擔保人在行使追償權時當注意訴訟時效的限制。根據《擔保法解釋》第42條的規定,擔保人對債務人行使追償權的訴訟時效,自保證人向債權人承擔責任之日起2年內。同時《擔保法解釋》第21條規定,...
保證追償權的訴訟時效是多長擔保追償權是指擔保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之后,享有向債務人追償的權利。從擔保追償的定義可以看出,追償權必須是在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之后才能夠行使,如果擔保人并沒有向債權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任何責任,擔保...
摘要:本文以某保險公司訴李某撤銷權一案為前提,結合我國新修訂的《保險法》及不可抗辯條款相關理論,闡述了投保人嚴重欺詐情形下不可抗辯條款的適用,并從不可抗辯條款適用范圍、規范目的、積極作用及撤銷權制度的特征分析得出,在適用不可抗辯條款后,保險...
債務人逾期違約時保證人的責任 一、債務人逾期違約的情形 1. 債務人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2. 債務人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償還債務 3. 債務人未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4. 債務人未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清償債務 二、...
擔保人向債務人追償 1、保證人行使追償權的時間應在其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后。而且保證責任的承擔在主債務履行期屆滿前還是屆滿后并不影響追償權的成立。如果保證人僅使債權人免除債務人的債務或因其他方式使債務消滅,保證人無追償權。 2、保證人追償...
反擔保追償權訴訟時效一、反擔保追償權訴訟時效擔保追償權是指擔保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之后,享有向債務人追償的權利。從擔保追償的定義可以看出,追償權必須是在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之后才能夠行使,如果擔保人并沒有向債權人履行債務或者...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