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種概念的區分點在于現實社會中存在的狀態,是以客觀發生的行為存在,還是以一種可預見的、必然的趨勢存在。作這種區分的價值在于一方面使法律服務于現實,另一方面又要確保法律具有一定的前瞻性與涵蓋性,從而維持必要的穩定,從而使現行立法在兩者價值的沖突中找到平衡的判定依據。
1.忽然的電子商務犯罪,是指在當前的社會生活中已切實存在的破壞電子商務交易安全和交易秩序,并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的行為。
就目前已統計的情況來看,對電子商務交易安全的攻擊手段包括:針對通信線路的竊聽、搭線偵聽等;當終端機合法用戶登機輸入口令時,重疊于用戶之上,而達到非法國的;接聽計算機系統輻射信號;利用程序軟件或其他解碼技術分析加密信息;利用對信息流量的觀察,對交易信息的源點、終點、發送頻率、報文長度的測量,以推斷信息特征;置換電路芯片;通過天窗直接進人操作系統;在IBM/MYS系統里,構造自己的管態網,從而進入監控狀態,獲得管態特權;利用某些信息系統將特位權放于用戶地址空間的空檔,修改特位權,做系統治理員才能做到的事;在傳送給別人的電子郵件中插入一些控制信息,達到獲得接收者的文件拷貝等目的;直接從輸人緩沖區中獲得口令等機密信息;編制、利用破壞性程序以攻擊網站、用戶終端;對銷毀的光盤、打印紙張中殘存的信息再利用。
目前利用電子商務信息的公平性、交易手段的跨國性、結算的便捷性以及監管上的空檔而破壞正常交易治理秩序的犯罪形式有:散布非法交易信息,網上毒品、色情交易,網上走私貿易,網上逃稅,網上利用合法交易形式洗錢等。
2.應然的電子商務犯罪,是指在現有物質、技術條件基礎上,利用現實的熟悉能力,對電子商務犯罪的發展趨勢所作的合理猜測和描述。
在各國尚未就電子商務犯罪進行廣泛深人的研究,世界電子商務犯罪立法框架尚未形成的情況下確立這一概念十分必要,電子商務領域,無論從涉及到的各種設施工具,還是以科學技術手段來說,都在經歷著日新月異的高速升級過程。比如網絡系統,便有從局域網、封閉性的EDI數據交換系統到今天的開放性全球網。相應的,電子商務犯罪的侵犯對象、作案手段也在迅速膨脹。因此假如僅將目光放在現實的領域,所得出的研究成果用于實踐中去時,就會發現已落后于實際的要求。這也是研究所有新經濟時代高科技犯罪的一個基本思路,即要有超前性、涵蓋性、推定性思考。
就電子商務犯罪侵犯的客體來看,它涉及到兩個方面,一是交易系統信息安全,二是正常的交易秩序。從維護信息安全角度來說,目前僅明確非法利用所得的數據信息并從中牟利是一種典型電子商務犯罪類型。但僅僅非法取得數據信息或者惡意刪改數據信息,在是否構成犯罪,怎樣程度才構成犯罪上尚存在著不同觀點??傮w上說,隨著對網絡安全熟悉的深化及網上交易信息監管的加強,在安全防范越來越到位的情況下,電子商務犯罪侵犯客體的范圍必將越來越廣,同時這意味著法律在應然領域的漏洞越來越小。比如我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治理暫行規定》中規定信息網絡與國際直接聯網只能使用郵*部國家公用電信網提供的出人口信道,那私自開設其他信道又將如何處理?這就為電子商務犯罪增加一個可能的應然性侵犯客體。
從維護正常的電子商務交易秩序角度來看,在網上從事非法交易如色情服務、毒品交易等是現有法律可解決的。但在網上避稅、網上黑金交易、網上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的認定上仍存在不少困難。問題的關鍵仍在于網上交易信息的監管。就此北京市已出臺了一系列相關法規,對網上交易信息的傳播、網絡服務提供商的信息提供責任、網上交易主體的注冊等作了規定。雖然只限于民事責任和行政處罰的內容,但從中可以看到法律在電子商務領域的干預。規范面在不斷擴大,這是維護正常的交易秩序所必須的。而不少嚴重擾亂交易秩序的行為又必須將之上升為刑法規范的層面上。
電子商務犯罪運用的手段也是要用應然性思維思考的一個問題。列舉式的說明必然難以窮盡現有和將來電子商務領域犯罪工具和技術。在這方面法律要作出的判定不是哪種技術和”手段可能會用來進行犯罪的個案分析,而是一個涵蓋性的整體態度,即將所有已知、未知的犯罪工具、技術全部納人法律規范的范疇。不能因其傳統落后而不加重視,也不能因其應用原理艱深而放之門外。犯罪工具和技術僅僅是一個手段問題,它不象前面論及的犯罪客體在法律上有個逐步熟悉和滲透的過程,法律認定要盡量全面,總結性和猜測性并重。
1.權力與法律法規,哪個大 華炳嘯:論法治與分權——政治哲學的歷史遺產解讀之一 作者:華炳嘯在中世紀的神學主義時期,國王服從法律的理念扎根在羅馬教士的心中,并在教權和王權的斗爭中逐漸成為教會限制王權的武器,而法律作為唯一正義統治的形式正是上...
電子商務犯罪是指電子商務領域中發生的犯罪,或者發生在電子商務過程中各個環節的犯罪行為。從犯罪學的角度,電子商務犯罪可以界定為:嚴重侵害電子商務交易和以電子商務為依托危害社會的行為。它主要包括兩種類型: 1.嚴重侵害電子商務交易的犯罪。此類型...
危害電子商務信息系統安全犯罪 電子商務信息所涉及的內容包括:交易內容、雙方身份密鑰、電子貨幣存取密碼、信用卡密碼、庫存資料、商業秘密等等。這類犯罪又可分為: 1.電子商務盜竊犯罪 從傳統刑法學觀點來看,盜竊對象限于有形財產,隨著網絡虛擬空...
公信安[2005]161號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計算機犯罪現場勘驗與電子證據檢查工作,確保現場勘驗檢查質量,根據《刑事訴訟法》、《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公安部刑事案件現場勘查規則》,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在本規則中,電子證據...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一條 為規范人民檢察院辦理網絡犯罪案件,維護國家安全、網絡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等規定,結合司法實踐,制定本規定。...
隨著互聯網信息技術的不斷發展,以及手機等網絡移動的普及,淫穢電子信息犯罪案件的數量居高不下,且不斷呈現出新形式、新特點。 為適應新形勢,有效打擊和遏制淫穢電子信息犯罪,在刑事規范層面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
日前,浙江省溫州市蒼南縣靈溪鎮的溫州新星學校發生一起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案,該校畢業生許某翔刪改了同班同學小林的中考志愿,導致小林被分數線更低的學校錄取。案發后,許某翔被蒼南警方處以行政拘留6日,因未滿16周歲未予執行。 小林的...
超過六成受訪者曾被強制收集、使用個人信息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以下簡稱一法一決定)的執法檢查報告(以下簡稱報告)今天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審議。 近兩年,公安機關共偵破侵犯個人信息犯罪相關案件3700...
六安市金寨縣人民法院19日宣判滕某(山泥若)等7人跨境網絡開設賭場案,該案上訴至六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后,被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法院審理查明,7人成為競技寶網絡賭博平臺的代理后,分別在火貓、斗魚等直播平臺及游戲論壇、英雄聯盟賽事貼吧等渠...
根據法律規定,在刑事訴訟中,物證書證都可以作為賭博罪的證據,但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法律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