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法規
《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自2004年9月10日施行)
第十條 業主或工程總承包企業未按合同約定與建設工程承包企業結清工程款,致使建設工程承包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業主或工程總承包企業先行墊付農民工被拖欠的工資,先行墊付的工資數額以未結清的工程款為限。
《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條 分包單位對所招用農民工的實名制管理和工資支付負直接責任。
施工總承包單位對分包單位勞動用工和工資發放等情況進行監督。
分包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先行清償,再依法進行追償。
工程建設項目轉包,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先行清償,再依法進行追償。
第三十六條 建設單位或者施工總承包單位將建設工程發包或者分包給個人或者不具備合法經營資格的單位,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或者施工總承包單位清償。 施工單位允許其他單位和個人以施工單位的名義對外承攬建設工程,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施工單位清償。
1.農民工不屬于實際施工人,因此,農名工主張相關工資,屬于勞務合同糾紛。
2.雖然合同具有相對性,但是在國家明令規范建筑業市場,充分保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嚴格執法環境下,《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系為保障農民工工資及時足額支付而規定,農民工在建筑領域提供勞動,符合條例關于適用主體的規定。因此農民工可以根據《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三十六條向違法發包或者分包的建設單位或者施工總承包單位主張工資。但是,建設單位或者施工總承包單位承擔農民工工資清償責任的前提是其將建設工程發包或者分包給個人或者不具備合法經營資格的單位,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
3.在實際運用過程中,還應當結合當地出臺的法律法規,各地在該條的適用上可能還存在差別。比如在廣東省即使違法分包人已結清工程款,仍須對農民工的勞務報酬承擔墊付責任。
時至今日,農民工兄弟儼然成為了新時代的工人階級,可以說沒有農民工就沒有今天的中國,所以我國在立法上就突出了農民工群體的保護。 一、合同相對性的突破。 新的司法解釋第四十二條專門規定,發包人與承包人約定放...
1.凡是與支付結算的各種結算方式有關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部門規章和 這句話是正確的。本題考察支付結算的法律依據。支付結算的主要法律依據 《票據法》、《票據管理實施辦法》、《支付結算辦法》、《中國人民銀行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人民幣銀行結...
工地勞務合同需要注意什么事項工地勞務合同其實是指勞務分包合同,簽訂工程勞務分包合同要注意的問題包括審查主體資格是否合法、審查代理人授權情況等。1、嚴格審查勞務分包單位是否是具有相應資質的企業建設部《建筑業勞務分包企業資質標準》將勞務作業劃分...
為進-步完善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有關辦法,維護建設市場秩序,減輕建筑企業負擔,保障農民工權益,提高建設工程進度款支付比例。 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建設工程進度款支付應不低于已完成工程價款的80%;同時,...
1.建筑工程勞務法規有哪些 一、法律《合同法建設工程合同》第273條,不允許轉包、再分包和主體結構分包。《建筑法》禁止轉包、違法分包、再分包、主體結構分包,分包與總包承擔連帶責任。《招投標法》必須通過招標選擇總包的工程,及重要設備、材料的采...
【合同法第十六章】第十六章 建設工程合同 第二百六十九條 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 第二百七十條 建設工程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第二百七十一條 建設工程的招標投標...
《合同法》 第二百六十九條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 第二百七十條建設工程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第二百七十一條建設工程的招標投標活動,應當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公開、公平...
在建筑工程糾紛的司法實踐中,建筑工程合同是否有效是首先要明確的問題。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結合業務經驗,總結以下5種情況會導致建筑工程合同的無效。 1 、合同主體不具備資格 根據規定,簽訂建筑工程合同的承包方,必須具備法人資格和建筑經營資格...
【定義與種類】 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 【合同形式要求】 建設工程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招標投標原則】 建設工程的招標投標活動,應當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公開、...
對于工傷發生比較常見的是建筑工地,由于建筑行業的特殊性,往往是將工程轉包給包工頭,由包工頭雇傭工人,或者是分包給勞務分包公司,那么工人受傷后到底該如何救濟? 兩種途徑 1、工傷理賠:人社部門一般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