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死刑復核程序是死刑案件的什么程序
它是指對判處死刑的案件,作出裁決的法院主動逐級報送到有死刑核準權的人民法院進行核準的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三百四十四條第三百四十四條?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死刑案件,應當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的第一審案件,被告人未上訴、人民檢察院未抗訴的,在上訴、抗訴期滿后十日內報請高級人民法院復核。高級人民法院同意判處死刑的,應當在作出裁定后十日內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不同意的,應當依照第二審程序提審或者發(fā)回重新審判;
(二)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的第一審案件,被告人上訴或者人民檢察院抗訴,高級人民法院裁定維持的,應當在作出裁定后十日內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三)高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的第一審案件,被告人未上訴、人民檢察院未抗訴的,應當在上訴、抗訴期滿后十日內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高級人民法院復核死刑案件,應當訊問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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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刑事訴訟程序分為普通程序和特殊程序。 一般的刑事案件(主要指公訴案件),大致經(jīng)過立案、偵查、起訴、第一審程序、第二審程序、執(zhí)行程序,這是普通程序。 此外,對于判處死刑的案件,還要經(jīng)過專門的復核核準程序;對于已經(jīng)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
死刑案件發(fā)回重審有什么范圍規(guī)制對象是死刑復核案件,雖然復核死刑案件應當對全案進行審查,但死刑復核程序不是獨立的審級,所以,不予核準、裁定發(fā)回重審的死刑案件,發(fā)回的是死刑部分,重審的也是死刑部分。對于原審附帶民事賠償部分、數(shù)罪并罰案件中的非死...
一、死刑復核程序適用范圍 第一,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的案件是否都必須適用死刑復核程序的問題。那么對于最高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的一審二審死緩案件應當說是無需經(jīng)過死刑復核程序的這個在法律上、理論上、實踐上,應當說都不存在問題,如:1981年最高人民法院...
死刑復核程序只適用于死刑案件,復核死刑立即執(zhí)行案件的只能是最高人民法院和依授權的高級人民法院(殺人、強奸、搶劫、爆炸以及其他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會治安判處死刑的案件的核準權,最高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時候,得授權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高級人民法院行...
對于刑事案件被判處死刑的,必須經(jīng)過死刑復核程序,由最高人民法院進行核準。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的第一審案件,被告人不上訴的,應當由高級人民法院復核后,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高級人民法院不同意判處死刑的,...
死刑復核程序存在的意義是什么死刑復核程序是一道十分重要的審判程序。這一程序的設置充分體現(xiàn)了黨和國家對適用死刑一貫堅持的嚴肅與謹慎、慎殺與少殺的方針政策,對于保證辦案質量,正確適用死刑,堅持少殺,防止錯殺,切實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和其...
死刑復核程序與再審程序有什么不同再審程序,是指為了糾正生效裁判中的錯誤而對案件再次進行審理與作出裁判的訴訟程序。二者有以下區(qū)別:(1)審理對象不同:死刑復核是對尚未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死刑案件進行復核,目的在于防止發(fā)生錯誤判決;再審程序的審理...
一個月左右,案件復雜的話可能會時間長一點。 這一程序只適用于判處死刑的案件,包括判處死刑立即執(zhí)行和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的案件。只有死刑案件才需要經(jīng)過死刑復核程序。沒有被判處死刑的案件無需經(jīng)過這一程序。這種審理對象的特定性使死刑復核程序既不同...
死刑復核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對判處死刑的案件進行復審核準所遵循的特別審判程序,是在人民法院內部實行的一種對死刑案件的特別監(jiān)督程序。我國的《刑事訴訟法》對偵查、起訴、審判等程序均規(guī)定了訴訟期限,但惟獨對死刑復核程序的期限沒有作出規(guī)定。筆者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