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國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因公司解散而清算,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公司法之所以作這樣的規定,是因為,當公司資不抵債時,就會出現債權人不能足額受償的問題。依據法律規定的民事權利保護原則和民事權利處分原則,除了債權人同意和經人民法院的破產清算程序,任何人無權全部或者部分剝奪債權人對債權的受償權。也就是說,在債權人非自愿的情況下,清算組無權使債權人的債權不能足額受償。只有人民法院的破產還債程序,才有權免除或部分免除公司對債權人的還債義務;并且也只有通過破產還債程序,才能保證債權人的債權得到公平受償。如果在公司資不抵債時,清算組不履行申請公司破產還債的義務,又不能足額清償債權人的債權,便構成對債權人財產權利的侵犯。
在公司特別清算過程中,當清算組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特別清算程序無法繼續進行時,是按照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的規定處理,還是由法院依職權宣告公司破產,從而進入破產還債程序?對此,我國臺灣地區的公司法規定由法院依職權宣告公司破產。筆者認為,我國內地的公司清算制度與臺灣地區的公司清算制度,在法律規定上有很大的不同,對法院在特別清算中權力的規定也不相同,因此,內地公司特別清算中,當清算組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不宜由法院依職權宣告公司破產,而應當按照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的規定,由清算組向法院申請宣告公司破產。這是因為,依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對公司的特別清算,法院只負責對清算程序是否啟動、是否終止和終結進行審查,并指定清算組成員。法院并不介入具體清算過程,對被清算公司是否“財產不足清償債務”并不了解,沒有依職權宣告公司破產的基礎。在公司特別清算中,清算組是按照普通清算的程序進行清算的,清算組在清算中有很大的獨立性,對被清算公司的財產情況也比較了解,因此,當清算組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由清算組申請公司破產比較適宜。
當公司清算過程中出現法律規定的情況,特別清算程序需要轉換為破產還債程序時,是由原來的清算組繼續履行清算職責,還是按照企業破產還債程序重新成立清算組?對此,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后,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依據這一規定,特別清算中的清算組是不能繼續履行清算職責的。筆者認為,公司法的這一規定,是針對除破產清算以外的其他所有清算程序作出的,并未區別普通清算、特別清算和強制清算程序中清算組成立情況的不同,因此,是有缺陷的。由于特別清算的清算組是由法院指定成立的,而破產清算的清算組也是由法院指定成立,因此,如果特別清算的清算組成員稱職,在破產清算中應當予以保留。另外,可以根據破產清算的需要,更換和增加清算組成員。這既符合兩種清算中清算組成員均由法院指定組成的共性特點,也有利于保持清算工作的連續性。
人民法院報·蔡-暉
債權人申請破產的好處 1、對破產案件的效果。?破產宣告對于破產案件的效果,就是破產案件轉入破產清算程序:在破產案件受理后,破產宣告以前,債務人還可以通過和解或者其他方式(如取得擔保、在短期內清償債務)而避免破產清算。而一旦破產宣告,則破產案...
債務重組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 1.以資產清償債務,是指債務人轉讓其資產給債權人以清償債務的債務重組方式。債務人通常用于償債的資產主要有:現金、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這里的現金,是指貨幣資金,即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在債務...
破產清算程序進入重整程序的適用條件根據《企業破產法》第七十條第二款規定,債權人申請對債務人進行破產清算的,人民法院受理破產案件后,在宣告債務人破產之前,債務人或者出資額占債務人注冊資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資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整。因此,破產...
公司出現了比如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公司股東會決議解散等解散事由,如果公司的資產大于負債,那么公司可以自行清算。 如果公司在期限內沒有及時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那么公司的債權人或者股東等可以向法院申請...
一、地產進入破產清算程序存在哪些需要注意的問題一是工作效率低、專業水平低。清算組在破產程序中尚未形成職業化的履職標準。清算組作為事實上的管理人,非職業化的情況非常嚴重,工作效率總體上不高。這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破產工作的進程和效率。另一方面,...
公司重整的必要條件 程序要件 程序要件是破產清算程序轉為重整程序的第一道關口,現分述如下: (一)人民法院已經受理破產申請 債權人提起破產清算申請,如果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債務人、出資人不得提起重整轉換的申請。因債權人申請對債務人進行破產清...
破產清算屬于強制清算的形式之一嗎強制清算的種類包括法院依債權人申請而組織的強制清算,和主管機關在公司被依法責令關閉而解散時組織的強制清算。所以,破產清算是否屬于強制清算還得依具體情況而定。一、強制清算和非破產清算非破產清算是指公司法人在資產...
一、破產申請的受理時限 1、對債權人提出破產申請的受理時限以及債務人的異議期限。破產法第10條規定,債權人提出破產申請后,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破產申請之日起5日內通知債務人。這是因為,破產對債務人來說是生死攸關的事情,故債務人有權及時知道自己...
1、特別清算的啟動公司解散后15日內未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或者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后故意拖延清算,或者有其他違法清算、可能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或者股東利益行為的,公司股東、債權人可以向公司注冊地或主要營業地的基層或中級人民法院申請特別清算。2、...
破產重整和破產清算的區別: 一.申請條件的區別 (1)申請原因有別。雖然破產清算與重整都是在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情況下啟動的,但破產重整的前提是法人企業仍有挽救的希望,并獲得各方利害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