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時間限制
1.《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衛生局行政部門提岀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
2.《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十九條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之日起10日內進行審查,作岀是否受理的決定。對符合本條例規定,予以受理,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應當自作岀受理決定起5日內將有關材料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對不符合本條例規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3.《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暫行辦法》第十二條醫學會應當自受理醫療事故技術鑒定之日起5日內,通知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提交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所需的材料。當事人應當自收到醫學會的通知之日起10日內提交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對不符合受理條件的,醫學會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醫學會應說明理由。
4.《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暫行辦法》第二十九、三十條醫學會應當在醫療事故技術鑒定7日前,將鑒定時間、地點、要求等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和參加鑒定的專家。
5.《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暫行辦法》第二十七條醫學會應當自接到雙方當事人提交的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之日起45日內組織并岀具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
6.《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暫行辦法》第四十條任何一方當事人對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原受理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的衛生行政部門提岀再次鑒定的申請,或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區、直轄市醫學會組織再次鑒定。
7.《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十九條……申請再次鑒定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日內交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醫學會組織再次鑒定。
醫療過錯鑒定是否能有時間限制,法律依據是什么一、醫療過錯鑒定是否能有時間限制根據《人民法院對外委托司法鑒定管理規定》、《司法鑒定程序通則》、《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等法律法規知,醫療過錯鑒定是有時間限制的。二、法律依...
醫療事故鑒定期限是多長時間申請鑒定的時間限制1.一旦發生醫療糾紛,病員及其家屬有權在發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發生后1年之內提出醫療事故或者事件的鑒定。2.病員死亡的,其家屬應當在病員死亡后或收到尸檢報告單后15天內提出醫療事故或者事件的鑒定。...
醫療事故鑒定的期限有什么限制醫療糾紛一旦上升到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層面,就必須了解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程序和要求,使鑒定的組織者醫學會和鑒定的參與者醫、患雙方積極配合,才能保證鑒定工作的順利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要求之一是時效。鑒定時...
目前,醫療糾紛案件呈明顯上升趨勢。醫療糾紛鑒定難也成為一個熱門而沉重的話題。雖然不少學者從醫療事故鑒定體制改革上進行了一些探討,但這些研究對醫療糾紛處理所涉及的領域、性質以及相關的鑒定法學較少觸及。為此,作者對醫療糾紛案件涉及的行政、民事和...
導語: 醫務人員在診療過程中應盡到合理診療義務,履行義務瑕疵將導致賠償責任,但此義務是有一定的限制的,患者在醫療行為中也將承擔一部分風險責任。一、有風險的醫療行為如果是在征得患者及其親屬同意后實施的,風險責任應由患者及其親屬承擔 二、患者...
(一)、一般情況下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時效。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據此,醫療事故鑒定的時效為一年,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損害...
專家鑒定組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回避,當事人也可以以口頭或者書面的方式申請其回避: (一)是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或者當事人的近親屬的; (二)與醫療事故爭議有利害關系的; (三)與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鑒定的。 醫療...
鑒定由專家鑒定組組長主持,并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雙方當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分別陳述意見和理由。陳述順序先患方,后醫療機構; 專家鑒定組成員根據需要可以提問,當事人應當如實回答。必要時,可以對患者進行現場醫學檢查; 雙方當事人退場; 專家鑒定...
對醫療過錯鑒定不服如何處理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規定,當事人對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果不服的,可以申請再次進行鑒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對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醫療機構所在地...
隨著汽車工業和交通運輸業的發展,道路交通事故已成為全球公害。發生交通事故時,當事人十分重視事故中車輛安全性能技術狀況的鑒定結論,發生交通事故后,需要對車輛的性質和車輛的損失進行技術鑒定,以確定賠償責任和損害數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