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訂立仲裁條款后,是否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根據所訂立的仲裁條款是否有效來確定: 1、如果雙方約定的仲裁條款無效、或仲裁條款不明確,雙方又不能達成有效補充仲裁協議的,則因合同履行產生的糾紛,應該向法院起訴,不能申請仲裁。 2、如果約定的仲裁條款有效的,則只能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而不能向法院起訴。 《合同法》 第一百二十八條 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 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仲裁......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如何確認仲裁機構名稱約定不明確的仲裁協議的效力的請示的復函 2006年3月13日 [2005]民立他字第55號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2005]魯立請字第1號《關于如何確認仲裁機構名稱約定不明確的仲裁協議的效力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答復如下: 一方當事人認為仲裁協議中約定的仲裁機構不明確,未申請確認仲裁協議的效力,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實體糾紛的,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能夠確定仲裁機構的,應當裁定不予受理,告知當事人申請仲裁;認為仲裁協議約定的仲裁機......
關于第一個問題,既約定仲裁又約定訴訟的條款結構可歸納為三種,效力分別介紹如下: (一)仲裁和訴訟并列式約定 主要表現為和、與、及等并列關系的詞語。對于仲裁和訴訟并列式關系約定可以認為約定不明,依據《仲裁法》第十八條規定,給予當事人補救的權利,并將當事人的補救作為再次分配訴訟管轄與仲裁管轄的前置程序。 (二)仲裁和訴訟是選擇式約定 主要表現為或、或者、之一等選擇關系的詞語。對于仲裁和訴訟為選擇式約定的,應認為當事人享有程序選擇權,可就仲裁或訴訟選擇其一,如雙方各自選擇不同程序,則按照仲裁或者訴訟......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編著《最高人民法院新勞動爭議司法解釋(一)理解與適用》第344頁至348頁。《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第三十一條規定,當事人不服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作出的仲裁裁決,依法提起訴訟,...
可以起訴一、在有書面欠條且不涉及其他爭議的情況下,員工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資。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三條明確規定勞動者以用人單位的工資欠條為證據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請求...
可以直接到中級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但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民事訴訟法》第十八條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民間借貸糾紛可以直接到中院起...
1、個人債務糾紛訴訟程序,包括提交訴狀申請立案——法院發出受理通知——法院組織雙方交換證據、被告遞交答辯狀——開庭審理、質證、辯論——宣布判決結果——判決生效,執行。起訴前進行財產保全,有利于維護權益,有利于執行。 (1)根據法律規定,法院...
一、哪些勞動爭議無須仲裁前置 法院受理了勞動爭議仲裁前置無需執行的情形,可以不經仲裁直接起訴的情形有: 1、勞動者持有企業工資欠條。 2、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有給付義務的調解協議生效后,企業不履行調解協議確定的給付義...
您好!按照我國法律規定:民事訴訟追訴時效為一年!如果欠條上描述約定期限為一年以上可按照民事訴訟條例辦理!謝謝!我向他人借錢他沒管我要把我起訴到法院我可以要求法院駁回嗎如果沒有借條的話,你可以不承認,有借條就要看借條里面所要求的歸還時間。駁回...
合同約定可訴訟可仲裁,屬于約定不明。 只要是約定不明的,視為沒有約定,只能到法院訴訟了。
當事人雙方協商達成的,達成協議不履行的,或者協議未經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前提下作出,或者協議存在欺詐、脅迫、乘人之危和顯失公平的,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調解達成協議的,協議書已經送...
如果有書面欠條的,截止書面欠條約定的支付期限,沒有如期支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且未有書面欠條的情況下,勞動者要先和用人單位協商,如果協商無法解決,則可以通過以下法律途徑來解決: (1)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
勞動仲裁員惡意拖延,在沒有進行鑒定、公告等例外情況下,超過了法定的60天處理期限的,勞動者可以選擇起訴到法院;也可以到仲裁委催促,要求在法定時效內盡快裁決;《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并未規定延期仲裁應向哪個部門投訴,但是仲裁庭逾期未作出裁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