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99年轟動全國的重慶綦江虹橋垮塌案中,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趙祥忠構成玩忽職守罪不能成立,直接變更指揮罪名,判決趙祥忠構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對于法院能否變更檢察機關起訴的罪名,引起了學術界與實務界的爭論。那么,呢?我們認為,法院可以變更檢察機關起訴罪名。變更罪名是法院審判權的有機組成部分,是審判中心主義的體現。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第176條第(二)項規定,起訴指控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的罪名與人民法院審理認定的罪名不一致的,應當作出有罪判決。這一司法解釋為法......
1999年轟動全國的重慶綦江虹橋垮塌案中,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趙祥忠構成玩忽職守罪不能成立,直接變更指揮罪名,判決趙祥忠構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對于法院能否變更檢察機關起訴的罪名,引起了學術界與實務界的爭論。那么,呢?我們認為,法院可以變更檢察機關起訴罪名。變更罪名是法院審判權的有機組成部分,是審判中心主義的體現。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第176條第(二)項規定,起訴指控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的罪名與人民法院審理認定的罪名不一致的,應當作出有罪判決。這一司法解釋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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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轟動全國的重慶綦江虹橋垮塌案中,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趙祥忠構成玩忽職守罪不能成立,直接變更指揮罪名,判決趙祥忠構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對于法院能否變更檢察機關起訴的罪名,引起了學術界與實務界的爭論。那么,呢...
1999年轟動全國的重慶綦江虹橋垮塌案中,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趙祥忠構成玩忽職守罪不能成立,直接變更指揮罪名,判決趙祥忠構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τ诜ㄔ耗芊褡兏鼨z察機關起訴的罪名,引起了學術界與實務界的爭論?! ?..
1999年轟動全國的重慶綦江虹橋垮塌案中,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趙祥忠構成玩忽職守罪不能成立,直接變更指揮罪名,判決趙祥忠構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對于法院能否變更檢察機關起訴的罪名,引起了學術界與實務界的爭論。那么,呢...
概況 上訴不加刑是我國刑事訴訟中的原則之一,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六條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審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近親屬上訴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或者自訴人提出上訴的,不受前款規定限制。根據...
上訴不加刑原則是指對被告人提出上訴的刑事案件,上訴審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罰的訴訟原則。 上訴不加刑原則旨在解除被告人的顧慮,保障其依法行使上訴權,以利于案件的正確處理。中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第二審法院對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近親屬...
非法集資的擔保人是否承擔責任非法集資行為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時,擔保合同應認定為有效;構成集資詐騙罪時,應認定為無效。此觀點也得到了一些學者、法官的支持。在非法集資案件中,擔保合同效力的具體認定,在實務上與刑事程序所確定的罪名密切相關。因...
上訴不加刑原則,適用于被告人和他的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近親屬提起的上訴案件以及第二審人民法院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實,人民檢察院補充起訴的以外)。而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或者自訴案件自訴人提出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對案...
上訴不加刑原則,適用于被告人和他的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近親屬提起的上訴案件以及第二審人民法院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實,人民檢察院補充起訴的以外)。而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或者自訴案件自訴人提出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對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