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可以改檢察院罪名嗎...
1999年轟動全國的重慶綦江虹橋垮塌案中,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趙祥忠構成玩忽職守罪不能成立,直接變更指揮罪名,判決趙祥忠構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對于法院能否變更檢察機關起訴的罪名,引起了學術界與實務界的爭論。那么,呢?我們認為,法院可以變更檢察機關起訴罪名。變更罪名是法院審判權的有機組成部分,是審判中心主義的體現。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第176條第(二)項規定,起訴指控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的罪名與人民法院審理認定的罪名不一致的,應當作出有罪判決。這一司法解釋為法......
1999年轟動全國的重慶綦江虹橋垮塌案中,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趙祥忠構成玩忽職守罪不能成立,直接變更指揮罪名,判決趙祥忠構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對于法院能否變更檢察機關起訴的罪名,引起了學術界與實務界的爭論。那么,呢?我們認為,法院可以變更檢察機關起訴罪名。變更罪名是法院審判權的有機組成部分,是審判中心主義的體現。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第176條第(二)項規定,起訴指控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的罪名與人民法院審理認定的罪名不一致的,應當作出有罪判決。這一司法解釋為法......
1999年轟動全國的重慶綦江虹橋垮塌案中,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趙祥忠構成玩忽職守罪不能成立,直接變更指揮罪名,判決趙祥忠構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對于法院能否變更檢察機關起訴的罪名,引起了學術界與實務界的爭論。那么,呢...
1999年轟動全國的重慶綦江虹橋垮塌案中,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趙祥忠構成玩忽職守罪不能成立,直接變更指揮罪名,判決趙祥忠構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對于法院能否變更檢察機關起訴的罪名,引起了學術界與實務界的爭論。那么,呢...
1999年轟動全國的重慶綦江虹橋垮塌案中,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趙祥忠構成玩忽職守罪不能成立,直接變更指揮罪名,判決趙祥忠構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對于法院能否變更檢察機關起訴的罪名,引起了學術界與實務界的爭論。那么,呢...
不起訴決定書不算刑事處罰:刑事處罰只能由法院作出,不起訴決定書是由檢察院作出的,不算刑事處罰。??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 對于犯罪情節輕微...
檢察院提起公訴后多長時間法院審判案件由公安機關移送到檢察院,由檢察院審查起訴后移送人民法院審判。在此所需要花費的時間為:一、審查起訴階段:《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九條: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
1999年轟動全國的重慶綦江虹橋垮塌案中,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趙祥忠構成玩忽職守罪不能成立,直接變更指揮罪名,判決趙祥忠構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τ诜ㄔ耗芊褡兏鼨z察機關起訴的罪名,引起了學術界與實務界的爭論?! ?..
1999年轟動全國的重慶綦江虹橋垮塌案中,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趙祥忠構成玩忽職守罪不能成立,直接變更指揮罪名,判決趙祥忠構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對于法院能否變更檢察機關起訴的罪名,引起了學術界與實務界的爭論。那么,呢...
案件到了檢察院能不能辦理取保候審只要符合條件案件到了檢察院同樣可以辦理取保候審。如果案子移送到檢察院是為了批準逮捕,檢察院不批準逮捕(在證據不足、事實不清或情節輕微不需要批準逮捕的情況下),由公安局取保候審,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后,繼續移...
欠條的有效期也就是訴訟時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條 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
案子移交檢察院以后的程序是什么根據刑事訴訟法,檢察院要對公安機關移交來的證據進行審查,做出是否起訴的決定或者補充偵查的決定。然后再向法院公訴。檢察院審查起訴的內容:1.犯罪事實、情節是臺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犯罪性質和罪名的認定是否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