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子商務,有廣義和狹義的兩種解釋。根據《聯合國國際貿易委員會電子商務示范法》,廣義的電子商務是指利用數據信息進行的商業活動,而數據信息是由電子的、光學的或其他類似方式所產生、傳輸并存儲的信息。狹義的電子商務是指基於互聯網這個平臺實現商業交易電子化的行為。專家預言,電子商務是21世紀經濟增長的引擎。正因為電子商務是新興事物,如果發生糾紛,將牽涉許多法律問題。
確認電子商務合同的生效時間。按照合同法的規定,經過要約和承諾兩個階段,承諾生效時電子商務合同成立。采用數據信息形式簽訂電子商務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統接收數據信息的,該數據信息進入該特定系統的時間,視為到達時間。
合同的簽訂地點很重要,因為發生糾紛時,簽訂地點是約定管轄的重要依據。
如何認定電子商務合同的簽訂地點?
合同法規定,當事人可以在電子商務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簽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電子商務合同成立。承諾生效的地點為電子商務合同成立的地點。采用數據信息形式訂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營業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沒有主營業地的,其經常居住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在電子商務糾紛中,舉證是個難題,證據不好保存,也不便讓當事人采取律師見證、公證機關公證、外交機構認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以及利用先進的電子設備制成視聽資料等方式保存證據。
如果發生糾紛,可以訴諸法院,也可仲裁解決。因電子商務合同糾紛引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當事人在違反民事訴訟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規定的情況下,可以按其約定的地點管轄。
如電子商務涉外,形成涉外訴訟,當事人可用書面協議選擇與爭議有實際聯系地點的法院管轄。選擇內地法院管轄的,不得違反民事訴訟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當事人也可在電子商務合同中訂有仲裁條款或在事后達成書面仲裁協議,選擇仲裁委員會,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
我國《合同法》第16條規定:采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的特定系統接收數據電文的,承載承諾的數據電文進入該特定系統的時間,為承諾到達時間;未指定特定系統的,該數據電文進入要約人的任何系統的首次時間,視為承諾到達時間。第34條規定:承...
聯合國經濟合作和發展組織在有關電子商務的報告中對電子商務(EC)的定義是:電子商務是發生在開放網絡上的包含企業之間、企業和消費者之間的商業交易。如果將商務圈定在交易范疇內,那么電子商務只包括不同主體之間通過互聯網完成的商務活動,所有這些商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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