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通則》第三十二條第二款合伙負責人和其他人員的經營活動,由全體合伙人承擔民事責任。而法人依法獨立承當民事責任,所以合伙企業不是法人。 ?。ㄒ唬┖匣锲髽I具有相對獨立的財產。在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伙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伙企業的財產,合伙企業可以以自己的名義擁有和處分財產,合伙企業的財產須由全體合伙人依法共同管理和使用,單一合伙人不能像支配自己所有的財產那樣來支配自己在合伙中的出資,并且在合伙解散以前,合伙人不得請求分割合伙財產。 ?。ǘ┖匣锲髽I具有相對獨立的民事責任......
《民法通則》第三十二條第二款合伙負責人和其他人員的經營活動,由全體合伙人承擔民事責任。而法人依法獨立承當民事責任,所以合伙企業不是法人。 ?。ㄒ唬┖匣锲髽I具有相對獨立的財產。在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伙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伙企業的財產,合伙企業可以以自己的名義擁有和處分財產,合伙企業的財產須由全體合伙人依法共同管理和使用,單一合伙人不能像支配自己所有的財產那樣來支配自己在合伙中的出資,并且在合伙解散以前,合伙人不得請求分割合伙財產。 ?。ǘ┖匣锲髽I具有相對獨立的民事責任......
有限合伙企業的主體的規定 有限合伙企業的是由普通的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組成的。普通合伙人也就是以前的合伙人的條件,主要是自然人,因為是涉及到對企業的損失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所以在具體要求上是比較嚴格的,如果一旦普通合伙人無法承擔責任,這樣的話債權人的利益有時就得不到保護。所以在《合伙企業法》第三條規定: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成為普通合伙人。之所以規定這些主體不能成為普通合伙人,是因為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

我國《民法通則》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顯然沒有把合伙組織視為獨立的民事主體。但在民事主體部分實際承認合伙型聯營這一介于公民和法人之間的特殊民事主體。立法雖然沒有明...
合伙的經營方式是商品經濟的產物。關于對合伙的規定,最早端倪于公元前十八世紀古巴比倫《漢穆拉比法典》中,其第九十九:某人按合伙方式將銀子交給他人,以后不論盈虧,他們在神前平均分攤,將合伙定義為指兩個或以上的當事人為實現某一目的而相互合作的協議...
1.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四大法律體系的依據 通過法律來治理是市場經濟有效運行的內在要求。1、市場主體的經濟行為需要法律規范。市場主體是經營的企業,它有兩個廣大,兩個方面需要法律規范:一方面企業的產權問題,企業能夠行使全部法人財產權而不受侵犯地自...
1,國家是特殊的民事主體,比如,國家向單位或公民發行國庫券,就是以民事法律關系主體的資格進行的。 2,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是指參加民事法律關系享受權利或承擔義務的人,即民事法律關系的當事人。 3,根據我國《民法通則》規定,可以作為民事法律關...
1,國家是特殊的民事主體,比如,國家向單位或公民發行國庫券,就是以民事法律關系主體的資格進行的。 2,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是指參加民事法律關系享受權利或承擔義務的人,即民事法律關系的當事人。 3,根據我國《民法通則》規定,可以作為民事法律關...
解讀新合伙企業法 一、適應市場經濟發展,拓展了合伙企業法律制度 我國的合伙企業法是一個特點鮮明的法律,它不是包羅民事合伙與商事合伙的統一合伙法,而是在民法通則規定合伙的基礎上專以規定商事合伙為其任務的商事法律。它規定的合伙不是僅有簡單的合...
個人合伙企業的財產分為哪些 個人合伙企業的財產分為內部和對外,這兩種財產。 一、內部財產 個人合伙的內部財產關系,包括合伙的財產的構成和合伙財產的管理與使用。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個...
一、合伙企業能成為單位行賄主體嗎 合伙企業不是法人,《解釋》沒有明確規定合伙企業是否屬于依法設立的合資經營、合作經營企業。根據《合伙企業法》第二條,合伙企業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由各合伙人訂立合伙協議,共同出資、合伙經營、共享收益、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