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國際的或涉外的爭議;
2.涉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或臺灣地區的爭議;
3.外商投資企業相互之間以及外商投資企業與中國其他法人、自然人及/或經濟組織之間的爭議;
4.涉及中國法人、自然人及/或其他經濟組織利用外國的、國際組織的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的資金、技術或服務進行項目融資、招標投標、工程建筑等活動的爭議。
5.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特別規定的或特別授權由仲裁委員會受理的爭議;
6.當事人協議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的其他國內案件。
仲裁委員會不受理下列爭議:
(1)婚姻、收養、監護、撫養、繼承爭議;
(2)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
(3)勞動爭議和農業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業承包合同爭議。
一、國際商事管轄權異議概述 國際商事仲裁管轄權是指仲裁機構或仲裁庭依據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約定的某種情況發生時對某一特定的爭議享有審理并做出裁決的權利,是國際商事仲裁機構或仲裁庭有權對特定的國際商事爭議進行審理并做出有拘束力的裁決的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中國仲裁機構或者其他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訂...
我國現有兩個專門處理涉外及商事糾紛的仲裁機構。一個是1956年4月2日正式成立的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現名為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另一個是于1959年1月22日正式成立的海事仲裁委員會(現名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 (一)中國國際經濟貿...
仲裁協議是指雙方當事人愿意把他們之間將來可能發生或者業已發生的爭議交付仲裁的協議。它是確定國際商事仲裁管轄權的必要條件之一,被稱作國際商事仲裁的基石。仲裁協議具有法律拘束力,一方面,仲裁協議是任何一方當事人將爭議提交仲裁的依據,一旦發生仲裁...
涉外仲裁指仲裁事項包含的法律關系為涉外法律關系的仲裁。包括仲裁當事人中有一方為外國自然人或法人,所涉法律關系的標的物所在地、履行地等在外國的等。涉及港、澳、臺地區的爭議,比照涉外糾紛處理,所以也屬于涉外仲裁。 中國仲裁法對涉外仲裁與國內仲裁...
眾所周知,仲裁裁決得到司法承認和執行是仲裁制度存在和發展的重要價值所在。隨著世界經濟一體化進程加快和中國的快速發展及更加積極地走向世界,中國不僅面臨著對越來越多的外國仲裁裁決的承認和執行問題,而且越來越多在中國境內作出的裁決需要得到外國法院...
國際商事仲裁只適宜于一定特性的爭議,這是各國仲裁法及相關國際立法都認可的原則,也就是說,對當事人約定提交仲裁的爭議,并不見得都可以由仲裁員行使實體管轄權,仲裁員或法院首先必須確定有關爭議事項是否在仲裁范圍之內,可否通過仲裁方式解決,這就是所...
現代國際商事仲裁主要是機構仲裁,各國的仲裁機構可謂形形色色,機構林立。所有這些仲裁機構,出于種種原因,有的只受理國際或涉外的案件,有的只受理非國際或涉外的國內案件,有的則受理全部的國內、國際案件;有的把自己的受案范圍限制在某一專門領域如專事...
我國《仲裁法》第5條規定,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協議無效的除外。據此,在仲裁開始前,若一方當事人就涉外仲裁協議項下的爭議訴至法院,而另一方以存在仲裁協議提出抗辯,法院有權對仲裁協議有效與否進行認定...
(一)隨著知識經濟的到來,國際貿易當中的交易對象與知識產權有著越來越多的關系,在許多跨國界交易中知識產權已經成為主要的客體。在國際經濟貿易領域中,服裝、紡織品、鋼鐵等低技術含量的產品及其他初級產品貿易所占的比例持續下降;工業制品貿易中知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