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人民法院法釋[2012]21號《關于適用的解釋》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已經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案件起訴至人民法院后,需要繼續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七日內作出決定,并通知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 決定繼續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應當重新辦理手續,期限重新計算;繼續使用保證金保證的,不再收取保證金。 人民法院不得對被告人重復采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措施。 擴展資料: 案子到法院后的程序 開庭時間包含在審結期限內,具體開庭時間由法院安排 一、簡......
新刑事訴訟法當中的每一章節每一法條所針對的具體事物都不相同。就比如平時大家在影視劇當中能夠見到的公安機關辦案時候的一些偵查手段,都在我國新的刑事訴訟法當中進行了規范。關于新的刑事訴訟法的全文的內容今天就不給大家介紹了,下面要介紹的法律知識是新刑訴法73條規定的內容是什么?一、新刑訴法73條規定的內容是什么?刑訴法第七十三條 監視居住應當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處執行;無固定住處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執行。對于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罪,在住處執行可能有礙偵查的,經上一級人......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適用刑事強制措施有關問題的規定人民檢察院決定對犯罪嫌疑人采取監視居住措施的,應當核實犯罪嫌疑人的住處。犯罪嫌疑人沒有固定住處的,人民檢察院應當為其指定居所。 人民檢察院核實犯罪嫌疑人住處或者為其指定居所后,應當制作監視居住執行通知書,將有關法律文書和有關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況的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住處或者居所地的同級公安機關執行。人民檢察院可以協助公安機關執行。 公安機關收到有關法律文書......

監視居住,是具有一定人身自由限制的強制措施。就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度而言,監視居住,哪怕是指定監視居住,也是介于取保候審和拘留或者逮捕之間,其強度是小于拘留和逮捕的。 那么,為什么還會出現寧愿拘留、逮捕也不愿...
1.監視居住的決定與交付執行。根據《刑事訴訟法》第50條的規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都有權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監視居住措施。具體操作程序為:承辦案件的司法工作人員提出意見,報部門負責人審核,經領導批準后,制作監視居住決定書...
1.監視居住的決定與交付執行。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50條的規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都有權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監視居住措施。具體操作程序為:承辦案件的司法工作人員提出意見,報部門負責人審核,經領導批準后,制作監視居住決定...
1、監視居住期間案件被起訴到法院的,法院可以視情況決定是否需要逮捕。 2、如法院經初步審查,認為被告罪行較為嚴重,可能判處較長刑期的,會依法決定予以逮捕。法院決定逮捕被告人的,送交公安機關執行逮捕,并關押在看守所。 《刑事訴訟法》 第七...
監視居住的執行場所有兩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住處和指定的居所。也正是由于執行場所的不同,監視居住也可以分為住所監視居住和指定監視居住。 通俗的講,住所監視居住就相當于居家隔離,指定監視居住就相當于到指定的...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適用刑事強制措施有關問題的規定》相關規定: 第十條人民檢察院決定對犯罪嫌疑人采取監視居住措施的,應當核實犯罪嫌疑人的住處。犯罪嫌疑人沒有固定住處的,人民檢察院應當為其指定居所。 第十一條人民檢察院核實犯罪嫌疑人...
監視居住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擅自離開住處或指定居所,并對其行動自由加以監視的強制方法。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監視居住的適用對象、范圍與取保候審相同。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公、檢、法機...
監視居住6個月就自動解除嗎 監視居住6個月不一定,有可能會變為其他的強制措施。監視居住到期以后可以申請變更強制措施。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七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有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
一、檢察機關變通為監視居住的執行主體我國刑事訴訟法第51條明確規定,有權決定監視居住的機關為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而執行監視居住的機關只能是公安機關。但目前,由人民檢察院決定的監視居住,往往由人民檢察院自行執行,即由人民檢察院將監...
一、什么是監視居住監視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不得離開住處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對其行為加以監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類似于俗話說的軟禁。新《刑事訴訟法》增加三條,作為第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