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7條中規定:人民法院在第一審程序中,征得原告的同意后,可以依職權追加被告。根據該條的規定,對原告起訴中漏列的被告,人民法院在征得原告同意后,可以依職權追加為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法院不得追加為被告。但因未追加為被告的行政機關與該案件的被訴具體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根據行政訴訟法的規定,該行政機關可以申請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編者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原告所起......
在實體審理過程中,我院追加了另外一名應負連帶責任的共同被告,該被告又提起管轄權異議。對此我院有兩種意見:一種意見認為,應充分保護當事人的訴權,新追加的被告在答辯期內有權提起管轄權異議,法院應裁定中止實體審理,恢復程序審;另一種意見認為,本案的訴訟標的是共同的,為 必要的共同訴訟 ,該訴的管轄權已經二審裁定,如新追加的被告提出管轄權異議,法院告知該訴管轄權已經確定即可。 被告在法律規定的答辯期內,可以對人民法院審理的第一審經濟糾紛案件提出管轄權異議,是我國民事訴訟法賦予經濟糾紛案件當事人的一項重要......
○陶建清 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一人公司、家族式公司不斷增加,公司法人作為被執行主體的案件大量增加,在執行工作中經常遇到公司股東為逃避公司債務而抽逃、轉移公司財產,使公司償債能力喪失,這在被執行主體為一些家族式的私營公司中表現得尤為突出,因此執行階段被執行主體的變更與追加尤為重要。筆者認為,這種情況應追加公司股東為被執行人,在抽逃、轉移財產的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清償責任。 首先,在執行階段,由執行機構直接裁定追加抽逃、轉移公司財產的股東為被執行人在實體和程序上均有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
民事訴訟中的第三人是指在民事訴訟中,對他人之間爭議的訴訟標的有獨立的訴訟請求,或者雖無獨立的請求,但案件的處理結果與其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因而參加到訴訟中的人。在民事訴訟第一審程序啟動后,怎樣追加第三人呢?由于第三人分為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
人民法院在審理必要共同訴訟案件時,如必要共同訴訟原告未到庭的,可以追加原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七十條 在繼承遺產的訴訟中,部分繼承人起訴的,人民法院應通知其他繼承人作為共同原告參加訴訟;...
能 首先要區分被告和被執行人的區別。在狹義的民事訴訟程序中(即獲得生效判決之前),被追加的是被告,在生效判決下達之前被追加的被告的義務并沒有確定。如果被追加的被告在生效判決中被要求承擔債務,那么該被告在執行程序中屬于原始的被執行人,即債權人...
對于在民事訴訟中人民法院發現第三人對他人之間爭議的訴訟標的有獨立的訴訟請求而沒有提起訴訟的,不管原告同不同意追加,人民法院均應該依職權通知追加該第三人。 該第三人已明確表示放棄實體權利的,可不予追加;既不愿意參加訴訟,又不放棄實體權利的第三...
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管轄若干問題的解答渝高法〔2017〕256號1 .對管轄異議的審查是否以當事人提出的異議理由為限?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以下簡稱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規定,起訴應當符合屬于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人民法院在第一審程序中,征得原告的同意后,可以依職權追加或者變更被告。 追加被告是指在民事、行政訴訟過程中,為查明案件的情況,經當事人申請或人民法院依職權追加相關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為被告的行為。 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
對連帶責任人提起的訴訟中需要注意的幾個問題 對連帶責任人提起的訴訟中需要注意的幾個問題 在權利人對實體法上應當承擔連帶責任的義務人提起的訴訟中,是否應將全部義務人列為被告、法院是否可依職權追加被告、是否允許對部分被告撤回起訴、對撤回起訴在實...
如果是必須參加訴訟的當事人,法院會依職權追加的。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二條規定: 必須共同進行訴訟的當事人沒有參加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參加訴訟。
1.什么是準獨立第三人 民事訴訟中第三人的追加問題淺析 我國《民事訴訟法》設立了第三人參加訴訟制度,規定法院可以將第三人與原告、被告之間的訴訟合并審理,一并做出判決。第三人參加訴訟制度是當事人訴訟制度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在審判實踐中如何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