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仲裁,亦稱行政公斷。行政機關以第三者身份依法對當事人之間的爭議,按照法定仲裁程序予以解決的制度。是具有準司法性質的行政活動。行政機關所設的特定仲裁機關,依法對民事行政仲裁,亦稱行政公斷。行政機關以第三者身份依法對當事人之間的爭議,按照法定仲裁程序予以解決的制度。是具有準司法性質的行政活動。行政機關所設的特定仲裁機關,依法對民事爭議當事人雙方提交仲裁的爭議進行裁決,其裁決具有法律效力,爭議雙方受到裁決約束。行政仲裁機構只能是行政機關設立的解決民事爭議的專門機構。 行政復議,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
1、對仲裁不服不可以提起訴訟和復議,主要原因是仲裁機構不是法律上的行政主體; 2、行政復議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行政主體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認為行政主體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了其合法權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復議機關提出復議申請,行政復議機關依法對該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合法性、適當性審查,并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行政行為。 3、行政訴訟是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國家機關作出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訴訟。...
【案例】職工李某因休息休假的問題與用人單位發生了勞動爭議,當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認為企業的行為無不當之處,遂裁定對李某的仲裁申請不予支持。李某不服,考慮到如果向當地的人民法院起訴要交納訴訟費,李某沒有立即向法院起訴。正在猶豫不決時,李某看到了一份《行政復議法》的宣傳材料。李某想:既行政復議不收費,何不去試一試呢 接到李某的行政復議申請后,某勞動保障部門經過認真的審查作出了不予受理的決定,并向李某發出了《勞動保障行政復議不予受理通知書》。【評析】要分析為什么勞動保障部門沒有受理李某的行政復議申請......
1、對仲裁不服不可以提起訴訟和復議,主要原因是仲裁機構不是法律上的行政主體; 2、行政復議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行政主體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認為行政主體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了其合法權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復議機關提出復議申請,行政復議機...
政府為公民的求助或投訴提供的法律途徑包括 (1)行政仲裁制度 指行政仲裁機構居間解決特定糾紛的活動。此刻該制度主要用于企業與職工之間的勞動爭議以及農村承包合同糾紛,行政仲裁屬于行政執法的范疇。因為企業與職工的勞動爭議與行政機關的行政...
1、對仲裁不服不可以提起訴訟和復議,主要原因是仲裁機構不是法律上的行政主體; 2、行政復議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行政主體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認為行政主體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了其合法權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復議機關提出復議申請,行政復議機...
我國《行政復議法》第8條第2款規定:不服行政機關對民事糾紛作出的調解或者其他處理,依法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此可見,公民如果對于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調解不服的,是不能以該行政機關為被申請人申請行政復議的,而只能根據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解決債權糾紛的途徑和方式主要有仲裁、民事訴訟、行政復議、行政訴訟。1、仲裁與民事訴訟是兩種不同的爭議解決方式。當事人發生爭議只能在仲裁或者民事訴訟兩種方式中選擇一種解決方式。有效的仲裁協議可排除法院的管轄權。只有在沒有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
可以再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 第50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復議機關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行使法律、法規規定的自由裁量權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申請行政復...
經濟主體為實現各自的經濟目標,必然要進行各種的經濟活動。 但又由于彼此都以維護各自獨立的經濟權益為主要準則,又伴隨著經常變幻莫測的客觀情況,因此會發生無法避免地各不相同的經濟權益爭議,在市場經濟的前提條件...
對行政裁決不服,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法律依據《行政復議法》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照本法申請行政復議: (一)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
行政調解不可以提起上訴或復議,因為它不是具體的行政行為. 而且調解作出的結論也沒有強制力. 仲裁分一般的民間仲裁和行政仲裁.行政仲裁主要是勞動爭議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而民間的仲裁,一般是各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它與民事訴訟是對立...
解決債權糾紛的途徑和方式主要有仲裁、民事訴訟、行政復議、行政訴訟。 1、仲裁與民事訴訟是兩種不同的爭議解決方式。 當事人發生爭議只能在仲裁或者民事訴訟兩種方式中選擇一種解決方式。 有效的仲裁協議可排除法院的管轄權。 只有在沒有仲裁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