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判斷違約金是否過高
合同法解釋(二)第二十九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認定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
根據筆者的理解,該司法解釋規定僅是判斷違約金過高的一般原則,該判斷標準是以存在“造成損失”為前提的,如果不存在造成損失的情況,對于違約金是否過高又如何判斷?顯然這一規定并不能盡量全面解決如何判斷違約金是否過高的問題。筆者認為,判斷違約金是否過高最基本的原則是,站在普通善良人角度去理解與判斷,如果普通善良人的感覺是違約金明顯不公平、不合理和無法接受,就應當屬于“違約金過高”的情形。另外,我們應當區分各種不同情況,分別對判斷違約金過高的標準作出規定,但這種規定一定要具有原則性、靈活性和可操作性,以解決實踐當中紛繁復雜的具體問題。
二、在對違約金過高進行調整時應當考慮的因素
合同法解釋(二)第二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主張約定的違約金過高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的,人民法院應當以實際損失為基礎,兼顧合同的履行情況、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以及預期利益等綜合因素,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予以衡量,并作出裁決。”根據該司法解釋的規定,筆者認為對違約金過高進行調整時應當考慮的因素應當包括:
1、以實際損失為基礎。實際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所謂直接損失,是指現有財產(利益)的減少,所謂間接損失是將來可得財產(利益)的失去。我國合同法第113條的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2、兼顧合同的履行情況、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以及預期利益等綜合因素。合同的履行情況,即合同是只履行了一小部分,還是一大部分,或者是基本上已經履行完畢。合同的履行部分越少,損失相對越大,違約金過高的調整幅度也就相對越小。當事人的過錯程度指違約人在違約中主觀上是存在故意或惡意,還是屬于重大過失、一般過失,或者當事人在主觀上只具有輕微的過失或者不可歸則于當事人的其他原因。違約人過錯程度的輕重決定著承擔違約金的高低,過錯程度越重,違約金對違約方的懲罰性應當更強一點,甚至在某些情況下,違約金過高不允許被調整,比如一方當事人的惡意違約行為。預期利益是當事人訂立合同時牟求和期待實現的財產利益,是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已經預見或者應當預見到的未來可能實現的利益。當事人的違約行為致使對方當事人不能實現或不能完全實現合同目的的,則構成對對方當事人預期利益的損害。從嚴格意義上講,這是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只是這種損失很難衡量,因此,預期利益是對違約金過高進行調整時需要兼顧考慮的因素。
以上就是網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有關違約金過高調整的相關資料。綜上所述,違約金是按照一定的比率進行收取的,如果有違約金過高的情況,應當對其進行調整,違約金過高,應當進行進行一定的減少。如果您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在進行法律咨詢。
案情簡介2014年10月18日,沈某與某醫藥公司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將自己的房屋出租給某醫藥公司從事醫療服務。合同第四條約定年租金為380000元。補充條款約定,每年的12月1日和6月1日各付一次半年租金。第十一條約定,租賃期間,乙方(...
1.根據最高法院合同法司法解釋,超額違約金的判斷基準是守約方的實際損失。一般如果金額超過實際損失的30%,就可以認為違約金過高。2 .。司法實踐中,違約方主張調整違約金的,應當承擔舉證責任,證明違約金過分高于守約方的實際損失。如果違約方不能...
逾期付款違約金日千分之四過高-逾期付款違約金過高的判斷標準及調整方法 一、引言 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越來越多的企業采用信用交易的方式進行商業活動,信用交易在商業活動中起到了積極的作用。然而,信用交易中的一環——逾期付款違約金問題也引起了...
合同當事人有約定的根據約定,對于合同當事人沒有約定逾期還款或付款違約金標準的,可以要求違約金,該違約金可以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甲方逾期付款,按照合同已供貨總值5%支付違約金,中途又付幾次款,現在總值是...
在實踐中,認定逾期違約金過高或過低是一個常見的問題,本文將探討如何認定逾期違約金過高。 違約金的目的是為了彌補受害者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遭受的損失,并作為一種激勵機制,促進合同的履行。然而,如果違約金過高,可能會導致受害者承擔過重的經濟負擔,...
合同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過高案例分析 隨著經濟的發展,合同在我們的生活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在合同中,對于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通常會約定一定的違約金。然而,在某些情況下,合同約定的違約金可能會過高,導致當事人之間發生糾紛。今天,我們將通...
1、預期利益,又可稱為可得利益,是指合同在履行以后可以實現和取得的利益。該利益是一種未來的、必須通過合同的實際履行才能實現的利益,并且是合同當事人訂立合同時能夠合理預見到的利益。 2、《合同法》第113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
裁判要旨 判斷違約金是否過高要考慮造成的損失不僅僅是指實際損失,還應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在當前市場主體違約情形比較突出的情況下,如果僅將違約成本控制在實際損失,不利于對...
違約金過高如何處理可以參考以下內容: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在具體的司法實踐中,對于合同當事人約定的或者按照違約金計算方法計算的違約金過高或者過低有不同的處理方式。我們認為應該按照以下原則處理:1。當事人未提出合同約定的違約金計算標準過高...
編者按:原合同法司法解釋(二)》第29條規定,當事人主張約定的違約金過高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的,人民法院應當以實際損失為基礎,兼顧合同的履行情況、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以及預期利益等綜合因素,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予以衡量,并作出裁決。當事人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