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依據《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發包人)與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人),
就本項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發包人委托監理人按本建設監理合同要求進行項目的建設監理。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規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總投資:靜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動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總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監理范圍: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范圍承擔監理業務。
(三)監理內容: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內容承擔監理業務。
(四)工程建設監理的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建設監理報酬為(大寫)______________元,由發包人按本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人結算支付。
建設監理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一)監理委托函或中標函。
(二)監理合同書。
(三)監理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文件。
(四)專用合同條款。
(五)通用合同條款。
(六)監理招標書(或委托書)。
(七)監理投標書(或監理大綱)。
上列合同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書簽署前雙方簽署的所有的協議、會談記錄以及有關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份,各執______份。
發包人:___________(公章)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簽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簽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簽章)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簽章)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通用合同條款
詞語涵義及適用語言
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一、“工程項目”是指發包人委托監理人實施建設監理的工程建設項目。
二、“發包人”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的、委托監理業務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三、“監理人”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四、“監理機構”是監理人派駐本工程項目現場直接承擔監理業務實施的組織,由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以及其他人員組成。
五、“建設工程監理”是監理工程師根據本合同約定履行其職責,包括正常的監理工作和額外的監理工作。
六、“總監理工程師”是由監理人提名并經發包人同意后,委派到監理機構履行本合同的現場負責人。
七、“承包人”是指與發包人簽訂工程建設合同的施工人。
八、“天”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之前的時間段。
九、“月”是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的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段。
十、“本合同”指經雙方簽署并生效的本監理合同。
十一、“工程建設合同”是指發包人與承包人所簽署并生效的有關本工程項目建設的合同。
十二、“進駐”是指監理機構和監理人員進入工地,開始實施或準備實施監理業務的行為。
十三、“現暢是指建設項目實施的場所。
十四、“地方法規和規章”是指省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常務委員會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規和規章。
第二條本合同適用的語言文字為漢語文字。
適用法律、法規、規章和監理依據
第三條適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規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和規章。
第四條監理工作的依據是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經有關部門批準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以及工程建設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
通知和聯系
第五條發包人應授權一名熟悉本工程情況、對工程建設中的一些重大問題能迅速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負責與監理機構聯系。更換常駐代表時,應提前通知監理人。
第六條在合同實施的過程中,雙方的聯系均應以書面函件為準。在不做出緊急處理即可能導致人身、設備或工程事故的情況下可先口頭或電話通知,事后應在48小時內補做書面通知。
第七條發包人對工程項目實施的意見和決策,應通過監理機構下達實施;承包人應從監理機構取得工程建設的通知、指令、變更等各種工程實施命令。
監理人的義務和責任
第八條監理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向發包人提交監理規劃、監理機構以及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和主要監理人員的名單、簡歷。
第九條監理人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監理范圍和內容,在約定的時間內,按監理規劃派出專業配套、符合資格條件的監理人員進駐施工現場,組建監理機構,編制監理細則,并正常有序地開展監理工作,完成本合同所約定的監理任務,并承擔相應的監理責任。
第十條在監理期限內,監理人可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和監理業務量的大小,對監理機構和人員進行合理的調整。更換總監理工程師須經發包人同意,同時應保持其他主要監理人員的相對穩定,如有調整應報發包人備案。
第十一條監理人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建立監理崗位責任制和工程質量終身負責制。
第十二條在監理期間,監理人員必須遵守監理工作的職業道路和行為規范,運用合理的技能提供優質服務;應堅持“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原則,勤奮、高效、獨立自主地開展監理服務,維護發包人的利益和承包人的合法權益。監理人員不得受雇于承包人或接受其利益。
第十三條現場監理人員應按照施工作業程序及時到位,對工程建設進行動態跟蹤監理,工程的關鍵部分、關鍵工序應進地旁站監理。
第十四條監理人員必須采取有效的手段,作好工程實施階段各種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并保證現場記錄、試驗、檢驗以及質量檢查等資料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第十五條監理機構應認真作好《監理日記》,保持其及時性、完整性和連續性;應向發包人提交監理工作月度報告及監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題報告。
第十六條監理機構所使用的發包人提供的設備、設施,除有特殊規定外,產權屬于發包人。在本合同終止后,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的規定移交給發包人。
第十七條在本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發包人同意,監理機構和所有監理人員不得泄露與本合同業務有關的技術、商務等資料;并應妥善作好發包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設文件資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
第十八條如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超過本監理合同約定的期限,監理人應就延長監理期限與發包人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九條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如因監理人和監理人員違約或自身的過失造成工程質量問題或發包人的直接經濟損失,監理人應按本專用合同條款的規定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
第二十條監理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監理人不承擔責任。
第二十一條監理人對承包人因違反有關工程建設合同規定而造成的質量事故和完工(交圖、交貨、交工)時限的延期不承擔責任。
發包人的義務和責任
第二十二條發包人應負責作好工程建設外部環境的協調工作,為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環境和外部條件。
第二十三條發包人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數量、方式,向監理機構提供開展監理業務所需要的有關工程建設的文件資料。
第二十四條發包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機構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決定,并及時送達監理機構。超過約定的時間,監理機構未收到發包人的書面決定,監理機構可認為發包人對其提出的事宜已無不同意見,無須再作確認。
第二十五條發包人應將總監理工程師和主要管理人員名單以及賦予監理機構的權限等內容,在工程開工前書面通知工程建設的承包人。
第二十六條發包人應向監理機構提供開展監理業務所必須的工作、生活條件,提供上述條件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明確。發包人不能提供生活、工作條件的應給予補償。補償的費用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明確。
第二十七條如雙方約定,發包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工作人員,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明確。所有這類人員均應被視為監理機構的成員并接受監理機構的統一安排和使用。
第二十八條發包人應當維護監理機構工作的獨立性,不干涉監理機構監理業務的開展。
第二十九條如因非監理原因使工程建設的進度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監理合同約定的
朋友之間的欠條怎樣寫才具有法律 朋友之間的欠條怎樣寫才具有法律效力?朋友之間,有工資收入應當按照個人應付金額寫,不應當按照借款人的應付金額,款項必須借用,現在主要看下問題。《民法通則》第六十二條規定:未造成損害的,不承擔民事責任。...
項目名稱: 委托單位:(公章) (甲方) 代理單位:(公章) (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本合同雙方: 委托單位(甲方): 代理單位(乙方):**建誠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工程款糾紛起訴狀 原告xx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原系xx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住浙江省泰順縣泰壽路9號。 法定代理人曾某某,系公司經理。 委托代理人陶小平,男,1959年4月18日生,漢族,出生于浙江省泰順縣,系原廣泰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副經...
就是要提前終止建筑施工合同吧。 請先與建設單位商量終止合同的事宜,包括退場時間怎么退場等等,合同訂好了,按合同辦就行。不用寫申請書。或寫想要終止合同的意思表示的函件給建設單位。
首先是應該寫工作聯系單,去網上下載一個標準格式,內容上分兩段,一是造成土方流失的原因,第二段寫上處理意見,報請甲方(業主)批準,聯系單的下邊留好甲方、施工方、監理、設計簽字的地方。 1. 工程聯系單:用于甲乙雙方日常工作聯系。只需建設、監理...
標題:乙方逾期未竣工違約責任怎么寫? 摘要:在工程項目的實際操作中,乙方逾期未竣工給項目帶來了一定的困擾。針對這一情況,為了保證工程項目的順利進行,雙方應明確違約責任。本文將為您詳細解答乙方逾期未竣工違約責任的相關問題,供您參考。 一、...
來源:筑龍項目管理建設工程合同的訂立和主要條款 一、勘察、設計合同的訂立勘察、設計包括初步設計和施工設計。勘查、設計單位接到發包人的要約和計劃任務書、建設地址報告后,經雙方協商一致而成立,通常在書...
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是指由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 (一)在簽訂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中的陷阱與防范 1.在發包人和承包人條款方面陷阱:承包人不具...
需要寫明以下幾個關鍵點 原告:______ 被告:______ 訴訟請求:________________ 事實與理由:_______________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_______________ ...
對于裝修公司所提供的格式合同中不利于自己權益保護的條款,應當與裝修公司協商予以修改,從而確保自己權益不受損害。例如,業主可以簽訂《補充條款》,其中可以對工期延誤等違約行為進行約定。例如約定因乙方(裝飾公司)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