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上述規則,可以看出,引起共同海損特殊犧牲和特殊費用的事故,在尚未確定承運人有無免責過失的情況下,前提是先分攤,只有在分攤以后,分攤方才有權就此項過失提出賠償要求,承運人亦有權抗辯,即使分攤方在分攤前已經提出賠償請求,只要承運人是否可免責的過失尚未確定,承運人仍有權要求分攤共同海損金額,分攤方必須先予分攤。規則D所指的抗辯是承運人對分攤方提出的賠償請求的抗辯,并非是分攤方對承運人要求分攤共同海損金額的抗辯?!逗I谭ā返?97條雖然文字上與規則D有所不同,但原意應該一致。因此,在未確定承運人有無過失的情況下,分攤方對承運人要求分攤共同海損金額是不能進行抗辯的。
此外,從嚴格意義上講,《海商法》有關共同海損的章節并不調整過失問題,即當事人之間就過失問題提出的索賠或抗辯不屬于共同海損的內容,只能基于運輸合同的責任條款而提出,屬于海上運輸法律關系的內容,并受《海商法》第四章海上貨物運輸合同條文的約束。
共同海損,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貨物和其他財產遭遇共同危險,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犧牲、支付的特殊費用。無論在航程中或者在航程結束后發生的船舶或者貨物因遲延所造成的損失,包括船期損失和行市損失以及其他間接損...
一、共同海損時分攤價值由誰承擔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出現共同海損時,應當由受益方按照各自的分攤價值的比例分攤責任,包括船舶、貨物和運費的價值?!吨腥A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一百九十九條?共同海損應當由受益方按照各自的分攤價值的比例分攤。船舶、...
【案情介紹】 乙船公司琴-海輪承運甲公司貨物,自馬來西亞檳城港運至中國北海港。該提單背面的共同海損條款載明:共同海損應根據承運人的選擇在任何港口或地點根據1974年約克?安特衛普規則理算。琴-海輪駛離檳城港開往中國北海途中主機停車,船舶向南...
1.引起船貨和其它財產遭受共同危險的事故是由第三人過失引起的,根據《約克-安特衛普規則》則不影響共同海損的成立、理算與分攤,有關各方因此分攤的共損額依法有權向有過失的第三人索賠,并對此過失帶來的其它單獨海損進行索賠。根據《北京規則》也是一樣...
1.過失不影響共同海損的成立,共同海損的理算不考慮過失問題。共同海損成立及理算與共同海損分攤是兩個層面或兩個階段的問題,不可彼此混淆。只要符合上文所述的共同海損成立條件,即可宣布共同海損并請求理算,此時并不考慮對引發共同海損的直接原因的法律...
一、共同海損的理賠由誰負擔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共同海損的理賠責任,應該由受益方按照各自的分攤價值的比例分攤,如果購買了保險的,可以由保險公司在限額內賠付。二、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一百九十九條?共同海損應當由受益方按照各...
共同海損的計算 船舶共同海損分攤價值:按照船舶在航程終止時的完好價值,減除不屬于共同海損的損失金額計算,或者按照船舶在航程終止時的實際價值,加上共同海損犧牲的金額計算。 貨物共同海損分攤價值,按照貨物在裝船時的價值加保險費加運費,減除不屬...
共同海損分攤價值,是指由于共同海損措施而收益的財產價值與因遭受共同海損損失而獲得補償的財產金額的總和。主要包括船舶分攤價值、貨物分攤價值、運費分攤價值。下面就簡單的介紹一下這三種分攤價值的計算方法。 1、船舶分攤價值。 船舶分攤價值是指可...
提要:從事沿海運輸的船舶在航行途中與另一航行船舶發生碰撞。雙方各承擔對碰撞的過失責任后,沿海運輸船舶的所有人起訴要求其所運貨物的各所有人分攤共同海損。海事法院認為,船舶碰撞造成的全部損失應由對碰撞負有過失責任的當事人承擔賠償責任,本案的共同...
船舶、貨物和運費的共同海損分攤價值,分別依照下列規定確定: (一)船舶共同海損分攤價值,按照船舶在航程終止是的完好價值,減除不屬于共同海損的損失金額計算,或者按照船舶在航程終止時的實際價值,加上共同海損犧牲的金額計算。 (二)貨物共同海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