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共有財產具備以下特征: 1)、家庭共有財產的形式以家庭成員間的共同生活關系的存續為前提。沒有家庭共同生活關系,家庭共有財產也就無從談起。 2)、家庭共有財產只能產生于具備某種特殊身份關系的家庭成員之間。 3)、家庭共有財產有家庭成員共享所有權。 4)、家庭共有財產的形成主要是家庭成員在共同生活期間的共同勞動收入,家庭成員交給家庭的財產,家庭成員共同接受贈與的財產,以及在此基礎上購置和積累的財產 在區分遺產與家庭共有財產時,應掌握幾個標準: 1.當家庭成員只有夫妻二人時,家庭的全部共有財產就有......
1如果房子是你岳父母婚后 的財產,一般是你岳母的遺產,有你妻子和父親平分。所以你岳父可以對房產的四分之三進行處置。 2如果房子是你岳父母婚后 的財產,一般是你岳母的遺產,有你妻子和父親平分。所以你岳父可以對房產的四分之三進行處置。 3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4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合法繼承人同時繼承一套房屋的,可以按份共有,即房屋......
共有關系在實際生活中有這樣一些具體表現形式: (1)夫妻共有,即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為夫妻共有財產。 (2)家庭共有,即家庭成員基于家庭共同生活關系經共同勞動而形成的家庭財產共有關系。 (3)共同購置而形成的財產共有關系,即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民共同出資而購買某項財產而形成的共有關系。 (4)因合伙經營通過簽訂合伙合同,共同投資而形成的財產共有關系。 (5)共同投資舉辦企業而形成的企業共有關系,一般表現為按股份額的多少而按份額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根據我國私營企業的規定,公民個......
個體工商戶是可以繼承。 《個體工商戶條例》第2條第1款規定有經營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條例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為個體工商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29條規定:個體工商戶的債務,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家庭經...
公民的收入; 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以及公司的其它合法財產等。 根據起來遺產分為三大類: 1.公民個人財產所有權; 2...
繼承的財產,如果沒有特殊為共同財產,不算夫妻共有財產。 《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
個體工商戶是可以繼承。 《個體工商戶條例》第2條第1款規定有經營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條例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為個體工商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29條規定:個體工商戶的債務,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家庭經...
個體工商戶是可以繼承。 《個體工商戶條例》第2條第1款規定有經營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條例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為個體工商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29條規定:個體工商戶的債務,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家庭經...
(一)夫妻共有 共同共有最典型的形式就是夫妻共有。我國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是工資、獎金;二是生產、經營的收益;三是知識產權的收益;四是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
個體工商戶是可以繼承。 《個體工商戶條例》第2條第1款規定有經營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條例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為個體工商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29條規定:個體工商戶的債務,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家庭經...
可以作為遺產。我國繼承法第三條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一、從宅基地使用權的外部關系來看,其是一項特殊的用益物權,是特殊的財產,不應作為遺產繼承 在大陸法系物權體系上,宅基地使用權歸屬用益物權。一般而言,用益物權具有財產的...
平常,尤其是在農村,孩子長大成人之后,往往涉及分家,另立香火的事情,人們通常叫“分家”;父母年邁之后,將財產分給兒女們,有時還開個家庭會,這也叫分家。 但是,這些不完全是法律意義上...
依《民法典》繼承編的規定,遺產必須是逝者的個人財產,他人的財產不屬于逝者的遺產。 實踐中,逝者的個人財產往往與他人的財產緊密結合在同一標的物上,形成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例如一起購買的資產、一起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