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關于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如何計算?
摘要:
逾期付款違約金是企業為維護自身利益而采取的一種風險控制手段,但在實踐中,對于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計算標準卻存在爭議。本文將結合最高院的相關規定,對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計算標準進行探討。
在實際操作中,企業為了加強風險控制,通常會在合同中規定逾期付款違約金。然而,關于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計算標準,卻存在一定的爭議。
一方面,有觀點認為,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按照實際逾期付款金額的一定比例計算。例如,某企業與供應商簽訂的合同中規定,逾期付款違約金為逾期付款金額的30%。在這種情況下,若供應商逾期付款10000元,則應付違約金3000元。
另一方面,也有觀點認為,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根據合同約定的逾期付款利率計算。例如,某企業與銀行簽訂的合同中規定,逾期付款利率為每日利率的萬分之五。在這種情況下,若供應商逾期付款10000元,則應付違約金50元。
為解決逾期付款違約金計算標準爭議,我國最高人民法院在《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中進行了規定。最高院指出:“當事人約定的逾期付款違約金超過國家法律規定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p>
同時,《關于審理民間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中也明確規定:“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適當減少。”
綜合以上規定,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1. 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計算標準應當遵循合同約定,但不應違反國家法律規定。
2. 若合同中約定的逾期付款違約金超過國家法律規定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 若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人民法院可以適當減少。
對于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計算標準,企業應當充分認識到我國法律對此有明確的規定,并結合具體情況進行合理約定。在合同中,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具有明確的比例或利率,且不能明顯高于國家法律規定。同時,若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過高,人民法院也不會予以支持。在實際操作中,企業應根據合同約定,合理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以維護自身利益。
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按照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復〉的批復》,自2000年11月21日起施行。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法院,軍事法院,新疆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 一些法院反映,我院法釋〔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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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約金作為損失賠償的常見主張方式,法律上進行了原則性規定,并未明確規定違約金標準,僅僅規定了違約金約定過高過低予以調整的相關規定。 《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條【違約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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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按照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復〉的批復》,自2000年11月21日起施行?! 「魇 ⒆灾螀^、直轄市法院,軍事法院,新疆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 一些法院反映,我院法釋〔1999〕8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執行工作中如何計算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等問題的批復》已于2009年3月3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65次會議通過。 現予公布,自2009年5月18日起施行?! 《稹鹁拍晡逶率蝗铡 ∷拇ㄊ「呒壢嗣穹ㄔ海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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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按照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復法釋[1999]第8號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按照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復》已于1999年1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042次會議通過,...
您好: 法院判決后不執行,應當按照遲延履行的債務數額加倍支付利息。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