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土地使用權具相當的特殊性,設為農村集體土地,且為住宅用地,則: 1、依《物權法》、《土地管理法》、《確定土地所有權與作用權的若干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的精神,宅基地屬于符合條件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依審批無償取得,類似于劃撥國有土地,而對于劃撥國有土地,國家土管局國土函字(97)第96號《國家土地管理局對最高人民法院法經(1997)18號函的復函》中明確認定對通過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屬于當事人自有財產……明確規定不屬于個人,自然不屬于個人遺產。因此,對于類似性質的集體土地使用權,亦不能認......
要看具體情況,分別處理。 一、如果是招投標產生的承包經營權,應當作為遺產繼承。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50條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該承包人死亡,其應得的承包權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在承包期內,其繼承人可以繼續承包。 二、如果是家庭承包經營的,不是遺產,其收益歸原承包戶的其他全體成員所有。 我們平常說的責任田,是按人頭分配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即家庭承包是以農戶為單位而不是以個人為單位,這就決定了家庭土地承包經營......
集體土地使用權具相當的特殊性,設為農村集體土地,且為住宅用地,則: 1、依《物權法》、《土地管理法》、《確定土地所有權與作用權的若干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的精神,宅基地屬于符合條件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依審批無償取得,類似于劃撥國有土地,而對于劃撥國有土地,國家土管局國土函字(97)第96號《國家土地管理局對最高人民法院法經(1997)18號函的復函》中明確認定對通過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屬于當事人自有財產……明確規定不屬于個人,自然不屬于個人遺產。因此,對于類似性質的集體土地使用權,亦不能認......
對于土地的繼承問題,區分以下情況處理: 1、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國有土地,土地使用權所有人死亡的,可以依法由子女繼承。 2、農村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土地,承包人死亡的,可以由其繼承人依法繼續承包或者繼承其收益。 3、農...
土地屬于國有,不能繼承。 規定承包人死亡,土地承包收益可以繼承,繼承人是城市戶籍,不能在承包期以內繼續使用土地,發包方會收回土地承包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六條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
因家庭承包還是其他形式的承包不同而繼承權不同。 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將農村土地的類型分為耕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農業的土地,將農村土地承包分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兩類。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其他方式的承包是...
因家庭承包還是其他形式的承包不同而繼承權不同。 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將農村土地的類型分為耕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農業的土地,將農村土地承包分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兩類。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其他方式的承包是...
根據《物權法》的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為用益物權,《物權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因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物權的,自繼承或者受遺贈開始時發生效力,由此可見,物權是可以繼承的,并不是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一旦死亡,村委會就可以無償的收回承包地,《物權法》第一百三...
因家庭承包還是其他形式的承包不同而繼承權不同。 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將農村土地的類型分為耕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農業的土地,將農村土地承包分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兩類。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其他方式的承包是...
在中國,土地是國有,農村的土地是集體所有制,因此是不能作為遺產繼承的。遺產,僅限于公民的個人財產。繼承人可以繼承的,實際上是土地經營承包權。在下面兩種情況下,孫女可以繼承土地承包經營權: 第一種情況,被繼承人遺囑指定或跟孫女有扶養協議,...
1.農村土地流轉相關法律規定 第三十二條 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第三十三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應當遵循以下原則:(一)平等協商、自愿、有償,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或者阻礙承包方進...
準確來說我國土地不存在繼承問題,我國的土地所有權僅歸國家或集體所有,使用權和所有權分離。 中國的農村土地一直以來都是村民集體所有,土地確權也只會確權給村里,不會出現私有土地。個人只能擁有承包權。因此,承包權等通過合法途徑取得的使用權是可以繼...
集體土地使用權具相當的特殊性,設為農村集體土地,且為住宅用地,則: 1、依《物權法》、《土地管理法》、《確定土地所有權與作用權的若干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的精神,宅基地屬于符合條件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依審批無償取得,類似于劃撥國有土地,而對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