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實施辦法? (國務院令第410號 2004年6月23日公布 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 第二條 歸僑、僑眷的身份,由其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僑務工作的機構根據本人申請審核認定。? 與華僑、歸僑有長期扶養關系的親屬申請認定僑眷身份的,應當提供由公證機構出具的扶養證明。
? 第三條 華僑、歸僑去世后或者華僑身份改變后,其國內眷屬原依法認定的僑眷身份不變。? 依法與華僑、歸僑及其子女解除婚姻關系,或者與華僑、歸僑解除扶養關系的,其原依法認定的僑眷身份喪失。
? 第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重視和加強歸僑、僑眷合法權益保護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僑務工作的機構應當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保護歸僑、僑眷合法權益的工作,并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域內歸僑、僑眷權益保護的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歸僑、僑眷合法權益的保護工作。 ? 第五條 華僑要求回國定居的,按照國家有關出入境管理的規定核發回國定居證明。
? 第六條 地方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對回國定居的華僑,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安置。 ? 第七條 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以及地方歸國華僑聯合會按照其章程開展活動,維護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
歸僑、僑眷有權依法申請成立其他社會團體,進行適合歸僑、僑眷需要的合法的社會活動。? 歸僑、僑眷社會團體的合法權益以及按照章程進行的合法活動,受法律保護;其依法擁有的財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占、損害。
? 第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核撥給安置歸僑的農場、林場等企業的專項經費應當專款專用,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挪用、截留或者私分。? 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對安置歸僑的農場、林場等企業給予扶持。
? 第九條 安置歸僑的農場、林場等企業合法使用的土地、山林、灘涂、水面等資源,企業依法享有使用權,其擁有的生產資料、經營的作物、生產的產品,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占、損害;國家依法征收或者征用安置歸僑的農場、林場的土地的,依法給予補償。 ? 第十條 在安置歸僑的農場、林場等企業所在的地方設置的學校、醫療保健機構,應當納入地方人民政府的教育、衛生規劃,統一管理。
? 第十一條 國家依法維護歸僑、僑眷的社會保障權益。用人單位和歸僑、僑眷應當依法參加當地的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參加社會保險的歸僑、僑眷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地方人民政府對生活確有困難的歸僑、僑眷,應當給予救濟,并對其生產、就業給予扶持;依法保障喪失勞動能力又無經濟來源的歸僑、僑眷的基本生活。
? 第十二條 歸僑、僑眷依法投資開發荒山、荒地、灘涂,或者從事農業、林業、牧業、漁業生產,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支持。 ? 第十三條 歸僑、僑眷在國內興辦公益事業,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給予支持,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歸僑、僑眷境外親友捐贈的物資用于國內公益事業的,依法減征或者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的增值稅。? 歸僑、僑眷及其境外親友在境內投資的企業捐贈的財產用于公益事業的,依法享受所得稅優惠。
歸僑、僑眷境外親友向境內捐贈財產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僑務工作的機構可以協助辦理有關入境手續,為捐贈人實施捐贈項目提供幫助,并依法對捐贈財產的使用與管理進行監督。 ? 第十四條 國家依法保護歸僑、僑眷在國內私有房屋的所有權。
歸僑、僑眷對其私有房屋,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 ? 第十五條 租賃歸僑、僑眷的私有房屋,須由出租人和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租賃合同終止時,承租人應當將房屋退還出租人。 ? 第十六條 依法拆遷歸僑、僑眷私有房屋的,拆遷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房屋拆遷管理的規定給予貨幣補償或者實行房屋產權調換。
按照政府規定的租金標準出租的歸僑、僑眷的私有房屋被拆遷的,補償安置的辦法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規定。 ? 第十七條 華僑子女回國就讀實施義務教育的學校,應當視同當地居民子女辦理入學手續;歸僑學生、歸僑子女和華僑在國內的子女報考國家舉辦的非義務教育的學校,教育等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給予照顧。
? 第十八條 僑匯是歸僑、僑眷的合法收入,其所有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占、延遲支付、強行借貸或者非法凍結、沒收。 ? 第十九條 歸僑、僑眷需要赴境外處分財產或者接受遺產、遺贈、贈與的,有關部門和我國駐外國的外交(領事)機構或者外交部授權的其他駐外機構,可以根據歸僑、僑眷的請求提供必要的協助。
? 第二十條 歸僑、僑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非法開拆、隱匿、毀棄或者盜竊歸僑、僑眷的郵件。歸僑、僑眷的給據郵件丟失、損毀、內件短少的,郵政部門應當依法賠償。
? 第二十一條 歸僑、僑眷申請出境的,有關主管部門應當在規定的期限。
一、全面理解貫徹黨的僑務政策的十六字方針問題 首先,要正確把握《保護法》和十六字方針的關系。
黨的“一視同仁,不得歧視,根據特點,適當照顧”的十六字方針,是我黨建國以后制訂的,是我黨對僑務工作的一貫政策,和《保護法》的基本精神是一致的。《保護法》第三條規定“歸僑、僑眷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公民的權利,并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公民的義務,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歧視。
國家根據實際情況和歸僑、僑眷的特點,給予適當照顧,具體辦法由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規定”。這一條的規定把黨的僑務政策的十六字方針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了下來。
在《保護法》第六條、第七條、第九條至第十四條、第二十條至第二十三條又從政治、經濟、就業、子女升學、出國定居、出國留學等方面作了具體的規定。其次,要把握“適當照顧”的度。
國務院有關部門對歸僑僑眷“適當照顧”的問題,有的有具體規定,如歸僑子女高考錄取分數有加分規定。有的沒有規定。
在貫徹《保護法》過程中,各地對有規定的執行比較好,對沒有規定的就不一樣。我們覺得對沒有規定的,也要“適當照顧”,這個度怎么把握,這就是根據特點,根據每個歸僑僑眷的不同特點來把握,在城鄉拆遷安置、歸僑僑眷子女上學、勞動就業、創辦企業等方面都應考慮。
如在城鄉拆遷安置中,對僑胞在拆遷房中所占比例不足60平米的,應考慮給其安置60平米拆遷安置房,以體現留根政策。對這個度作硬性規定很難,因為每個歸僑僑眷的具體情況不同,有的富裕,有的貧困,有的需要照顧,有的不需要。
這只能由各地靈活掌握,但是總的原則是要給予“適當照顧”。第三,各地對歸僑僑眷“適當照顧”有許多事情可做。
對歸僑僑眷政治上要關心,工作、勞動就業上要支持幫助,生活上要照顧,這就有許多事情可做。我們要主動與歸僑僑眷溝通聯系,要發揮好僑聯的橋梁紐帶作用;要積極推進僑務進社區活動;利用好華僑活動中心、僑臺服務站、僑屬之家等平臺,真正做到生活優先照顧,問題優先考慮,事務優先辦理,工作優先安排,困難優先解決。
二、切實解決好建國初期歸國的老華僑的生活照顧問題 建國初期至1960年代初歸國的老華僑全市有200多人。這些人不顧危險,沖破阻撓,歸國定居。
現在他們絕大多數已年過花甲,有的經濟收入低,生活困難;有的年老體弱,生活無人照顧;有的身邊無子女,孤寡獨居;有的身患疾病,需人照料。總之這是一個弱勢群體,需要社會各個方面關心他們,照顧他們。
解決對建國初期歸國老華僑的生活照顧問題,一是要提高認識。僑務工作無小事,為他們解決一件小事,在海外會影響一片。
黨和政府對華僑的關心關懷,就是通過這樣一件一件小事體現出來的。二是和全市老齡工作結合起來。
各級僑辦要與當地的民政部門密切配合,把我市對老齡、高齡人群的各項優惠落實到每一位老華僑,真正做到“一視同仁,不得歧視”。三是大力推進“僑務進社區”活動。
社區僑務工作已在2006年初被列入《無錫市僑務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目前我市已有200多個社區居委、村委建立了社區僑務工作制度。這是我們一個大的陣地,一個大的平臺,要很好地發揮作用,通過社區居委、村委做好定期走訪、志愿者服務、一對一幫扶等工作。
三、僑辦如何發揮好統籌、協調、指導、牽頭作用的問題 僑務工作不是僑辦一個部門的工作。特別是現在提出了“大僑務”的概念,不僅要做好歸僑僑眷的工作,而且要做好海歸人員創業和海外留學生歸國創業的服務工作,這更不是僑辦一個部門可做好的。
要落實好《保護法》,必須以各級政府為主體,相關部門齊心協力,形成合力。僑辦作為政府主管僑務的部門,要發揮好統籌、協調、指導、牽頭作用。
要切實轉變職能,解決以審批代管理、代服務的問題。不能認為現在僑辦沒有什么行政審批職能,許多情況無法扎口,事情不好辦了。
當前,首要的是政府相關部門,要把涉僑的政策、法律法規認真地進行清理,把沒有廢止的,仍然可以適用的整理出來,交給僑辦,由僑辦會同政府法制辦審查后,匯編成冊,下發給政府相關部門及相關單位,以利于貫徹執行。其次建立涉僑工作會辦和聯席會議制度。
對于重大的涉僑事項,要由市政府領導牽頭,召集相關部門會辦,以便及時予以解決。同時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由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和僑辦領導牽頭,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貫徹落實《保護法》過程中遇到的疑難復雜問題,制訂涉僑優惠政策。
四、僑聯當好黨和政府聯系僑胞、歸僑、僑眷的橋梁和紐帶的問題 僑聯作為人民團體,它是黨和政府聯系僑胞、歸僑、僑眷的橋梁和紐帶。一方面,它要了解僑情,把歸僑、僑眷的訴求及時反映給政府相關部門,以便政府及時了解和解決歸僑、僑眷遇到的問題;另一方面,它要將黨和政府涉僑的政策、法律法規及時向僑胞、歸僑、僑眷作宣傳,使他們掌握黨的涉僑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的精神實質。
為此,政府相關部門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要支持各級僑聯的工作,使僑聯真正發揮好橋梁和紐帶作用。省法院、檢察院、公安廳在2006年相繼下發文件,要求全省各地與僑聯建立涉僑。
保護僑胞僑眷的合法、正當權益,是凝聚僑心、提升認同感的重要舉措,也是僑務工作的 重要組成部分。
要加強僑務法治建設,依法維護海外僑胞、歸僑僑 眷在華投資企業及經營的合法權益,同時協助支持僑胞維護其海外 合法權益。大力推動華僑權益保護立法,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涉僑立 法工作,加強對地方僑務立法工作指導。
加強涉僑法律維權服務和 僑務法治宣傳,打造全國性為僑服務法律網絡和律師顧問團,建立 健全為僑法律服務平臺。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 保護法實施辦法》,更好回應僑眷合理訴求,著眼解決他們的實際 困難。
推進國內涉僑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依托各級政府及其派出機 構公共服務平臺開設涉僑事務窗口,在僑胞和僑眷集中的社區、園區、農場、院校設立僑之家,利用互聯網、新媒體建立全天候聯系服務 網絡。 加大僑務扶貧力度,調整華僑事務預算結構,做好對僑胞和 僑眷的扶貧救助經費支持和關愛幫扶工作,用好僑捐資金開展“僑 愛工稈”,加大對華僑農場困難僑眷職業技能培訓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對涉僑貧困地區和重點民生領域實施精準扶貧,力爭使城鄉貧 困僑眷早日脫貧致富。
關于依法懲處涉醫違法犯罪維護正常醫療秩序的意見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印發《關于依法懲處涉醫違法犯罪維護正常醫療秩序的意見》的通知法發〔2014〕5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廳(局)、司法廳(局)、衛生計生委(衛生廳局),解放軍軍事法院、軍事檢察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檢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衛生局:為依法懲處涉醫違法犯罪,維護正常醫療秩序,構建和諧醫患關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經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征求意見,制定了《關于依法懲處涉醫違法犯罪維護正常醫療秩序的意見》。
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學習,切實貫徹執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4年4月22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依法懲處涉醫違法犯罪維護正常醫療秩序的意見 為依法懲處涉醫違法犯罪,維護正常醫療秩序,構建和諧醫患關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工作實踐,制定本意見。
一、充分認識依法懲處涉醫違法犯罪維護正常醫療秩序的重要性加強醫藥衛生事業建設,是實現人民群眾病有所醫,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的重要社會建設工程。經過多年努力,我國醫藥衛生事業發展取得顯著成就,但醫療服務能力、醫療保障水平與人民群眾不斷增長的醫療服務需求之間仍存在一定差距。
一段時期以來,個別地方相繼發生暴力殺醫、傷醫以及在醫療機構聚眾滋事等違法犯罪行為,嚴重擾亂了正常醫療秩序,侵害了人民群眾的合法利益。良好的醫療秩序是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體現,也是增進人民福祉的客觀要求。
依法懲處涉醫違法犯罪,維護正常醫療秩序,有利于保障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為患者創造良好的看病就醫環境,為醫務人員營造安全的執業環境,從而促進醫療服務水平的整體提高和醫藥衛生事業的健康發展。二、嚴格依法懲處涉醫違法犯罪對涉醫違法犯罪行為,要依法嚴肅追究、堅決打擊。
公安機關要加大對暴力殺醫、傷醫、擾亂醫療秩序等違法犯罪活動的查處力度,接到報警后應當及時出警、快速處置,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及時立案偵查,全面、客觀地收集、調取證據,確保偵查質量。人民檢察院應當及時依法批捕、起訴,對于重大涉醫犯罪案件要加強法律監督,必要時可以對收集證據、適用法律提出意見。
人民法院應當加快審理進度,在全面查明案件事實的基礎上依法準確定罪量刑,對于犯罪手段殘忍、主觀惡性深、人身危險性大的被告人或者社會影響惡劣的涉醫犯罪行為,要依法從嚴懲處。(一)在醫療機構內毆打醫務人員或者故意傷害醫務人員身體、故意損毀公私財物,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分別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處罰;故意殺害醫務人員,或者故意傷害醫務人員造成輕傷以上嚴重后果,或者隨意毆打醫務人員情節惡劣、任意損毀公私財物情節嚴重,構成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尋釁滋事罪的,依照刑法的有關規定定罪處罰。
(二)在醫療機構私設靈堂、擺放花圈、焚燒紙錢、懸掛橫幅、堵塞大門或者以其他方式擾亂醫療秩序,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經勸說、警告無效的,要依法驅散,對拒不服從的人員要依法帶離現場,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處罰;聚眾實施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者依法予以治安處罰;造成嚴重損失或者擾亂其他公共秩序情節嚴重,構成尋釁滋事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的,依照刑法的有關規定定罪處罰。在醫療機構的病房、搶救室、重癥監護室等場所及醫療機構的公共開放區域違規停放尸體,影響醫療秩序,經勸說、警告無效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五條的規定處罰;嚴重擾亂醫療秩序或者其他公共秩序,構成犯罪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定罪處罰。
(三)以不準離開工作場所等方式非法限制醫務人員人身自由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處罰;構成非法拘禁罪的,依照刑法的有關規定定罪處罰。(四)公然侮辱、恐嚇醫務人員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處罰;采取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恐嚇醫務人員情節嚴重(惡劣),構成侮辱罪、尋釁滋事罪的,依照刑法的有關規定定罪處罰。
(五)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器具或者爆炸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進入醫療機構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的規定處罰;危及公共安全情節嚴重,構成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危險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的,依照刑法的有關規定定罪處罰。(六)對于故意擴大事態,教唆他人實施針對醫療機構或者醫務人員的違法犯罪行為,或者以受他人委托處理醫療糾紛為名實施敲詐勒索、尋釁滋事等行為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和刑法的有關規定從嚴懲處。
三、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理醫療糾紛(一)衛生計。
涉外和涉僑婚姻的法律適用范圍是什么: 第一節 涉外婚姻 一、涉外婚姻的概念和特征 廣義的涉外婚姻,是指不同國籍的公民或同一國籍的公民在他國結婚、復婚或離婚。
狹義的涉外婚姻,是指在中國境內,中國公民與外國人,或外國人與外國人按照我國法律結婚、離婚或復婚。 它具有如下一些特征: (一)主體至少有一方是外國人 (二)婚姻家庭事宜是在我國境內辦理 二、涉外婚姻的法律適用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結婚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離婚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三、涉外結婚 依照現行關于涉外結婚的規定,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包括常駐我國和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定居我國的僑民)在中國境內自愿結婚的,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四、涉外離婚 涉外離婚是指外國人(包括外國人、無國籍人和外籍華人)之間、外國人與中國公民之間、在中國境內離婚的法律行為。涉外離婚的程序和管轄要遵守以下一些規定:不論是雙方自愿離婚還是一方要求離婚,一律按訴訟程序辦理。
五、涉外復婚 涉外復婚,是指中國公民與外國人離婚后,雙方自愿恢復婚姻關系。 涉外復婚,應按涉外結婚的規定辦理。
第二節 涉及華僑、港澳同胞的婚姻法律問題 一、涉及華僑、港澳同胞的法律適用 涉及華僑、港澳同胞的婚姻家庭關系主要是指僑居在外國或定居在香港、澳門的中國同胞與內地公民之間,以及華僑之間、港澳同胞之間依照我國法律在內地締結或解除以及依法處理的婚姻家庭關系。 (一)華僑在中國境外結婚的法律適用 華僑一般常年在國外居住,為了方便華僑在居住國結婚,根據《民法通則》第149條的規定及國際慣例,允許華僑按照居住國的法律,在當地辦理結婚登記或按其習慣舉行結婚儀式,并承認其效力。
但是,《民法通則》第150條規定,其結婚必須以不違背我國婚姻法的基本原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利益為前提。 加外,申請結婚的雙方當事人均是華僑,其居住國又允許外國使、領館辦理結婚登記的,可以到我國駐該國使、領館依我國法律辦理結婚登記。
港澳同胞與內地公民在港、澳在區結婚,適用了港、澳地區的法律,在不違背內地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則和社會利益的前提下,我們亦承認其效力。 華僑與國內公民、港澳同胞與內地公民在我國境內、內地結婚的法律適用華僑與國內公民、港澳同胞與內地公民在我國境內、內地結婚,其主體并不涉及外國人,婚姻舉行地亦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主權范圍內,因而除在結婚具體手續上有些特殊規定外,在法律適用上應一律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二)華僑、港澳同胞同國內、內地公民離婚的法律適用 根據國際私法的原則和我國《民法通則》的有關精神,華僑與國內公民在華僑居住國離婚,港澳同胞與內地公民在港澳地區離婚,均可適用離婚進行地的法律,在不違反我國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則和國家利益的前提下,承認其效力。 如果離婚是在中國國內、內地提出,不論是登記離婚,還是判決離婚,都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二、華僑同國內公民、港澳同胞同內地公民之間的婚姻登記 (一)結婚登記 華僑同國內公民、港澳同胞同內地公民之間進行結婚、離婚登記,除了要遵守我國的《婚姻法》及《婚姻登記條例》外,還要遵守民政部于1983年3月10日發布的《華僑同國內公民、港澳同胞同內地公民之間辦理婚姻登記的幾項規定》。 華僑同國內公民在辦理結婚登記時,國內公民須持有下列證件: 本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中證明; 所在工作單位或城市、鎮街道辦理處,農村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本人出生年月、民族、職業和婚姻狀況的證明。
護理相關法律法規有《護士管理辦法》、《護士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一、《護士管理辦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于1993年03月26日頒布的法令,該規定1994年01月01日正式實施。
二、《護士條例》是為維護護士的合法權益,規范護理行為,促進護理事業發展,保障醫療安全和人體健康制定。2008年1月23日國務院第206次常務會議通過。由國務院于2008年1月31日發布,自2008年5月12日起施行。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修訂時間:2004年8月28日;頒布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實施時間:2004年12月1日。
擴展資料:
精準對接 滿足群眾多樣化護理服務需求
當前,與人民群眾多樣化多層次健康需求相比,護理工作仍然存在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
對此,焦雅輝表示,國家衛健委將緊扣社會主要矛盾變化,注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與改善人民群眾感受同時發力,突出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精準對接人民群眾多樣化、多層次護理服務需求。
一、以實施健康中國戰略為指引,繼續貫徹落實《護士條例》和《“十三五”護理事業發展規劃》,加強護士隊伍建設,推進護理事業健康發展。
二、出臺促進護理服務業改革發展的指導性文件,按照“政府主導、多元投入、市場運作、行業管理”的原則,創新護理服務模式,增加護理服務供給,大力推進護理服務業改革與發展。
三、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大力發展老年護理和老年照護,加強從業人員隊伍建設,擴大社會就業,推動護理產業快速發展。
四、加大護理宣傳力度,積極宣傳推進護理事業改革發展中取得的成效和典型經驗;樹立涌現出來的護理先進事跡和優秀典型,為進一步推進新時代護理事業和護理產業健康發展營造良好氛圍。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護士管理辦法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護士條例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護士條例》施行十周年 護士隊伍發生了哪些變化?
醫療衛生法律。指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頒布的法律文件。目前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法律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等。
行政法規。指由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即國務院制定頒布的規范性文件。行政法規有的以國務院名義直接發布,如《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血液制品管理條例》等。
部門規章。指由衛生部制定頒布或衛生部與有關部、委、辦、局聯合制定發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規范性文件。這些文件在全國范圍內有效,效力低于法律、法規,如《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全國醫院工作條例》等。
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還需遵守診療護理規范、常規診療護理規范。常規是基于維護公民健康權利的原則,在總結以往科學和技術成果的基礎上對醫療過程的定義和所應用技術的規范或指南。通常分為廣義和狹義兩種。
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還必需恪守職業道德。1988年12月15日發布的《醫務人員醫德規范及實施辦法》中對醫師的職業道德規范作了規定。1997年1月2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衛生改革與發展的決定》中也提出了醫務人員應樹立“救死扶傷、忠于職守,愛崗敬業、滿腔熱忱,開拓進取、精益求精,樂于奉獻、文明行醫”的行業風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在總則部分開宗明義地提出了“醫師應當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醫療執業水平,發揚人道主義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傷、保護人民健康的神圣職責。”其實,這一要求不僅適用于醫師,所有的醫務人員都應當遵循這一原則。
同時,醫療機構應當對其醫務人員進行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的培訓和醫療服務職業道德教育。
行政法規有:《醫療事故處理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血液制品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實施辦法》等。
部門規章有:《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全國醫院工作條例》、《醫院工作制度》《醫院工作人員職責》、《醫療機構基本標準(試行)》、《診療科目名錄》、《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醫師執業注冊暫行辦法》、《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考試暫行辦法》、《關于醫師執業注冊中執業范圍的暫行規定》、《醫療機構臨床用血管理辦法(試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管理辦法》等。
華僑同國內公民要求在國內登記結婚,港澳同胞同內地公民要求在內地登記結婚,應遵守我國《婚姻法》、《婚姻登記管理條例》以及民政部頒行的《華僑同國內公民、港澳同胞同內地公民之間辦理婚姻登記的幾項規定》。
申請結婚登記的國內(內地)公民須持的證件包括: (1)本人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口證明(實行身份證制度后持身份證);(2)所在工作單位或市、鎮街道辦事處、農村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本人出生年月、民族、職業和婚姻狀況的證明。 申請結婚登記的華僑須持證件包括: (1)我國駐其僑居國的使、領館頒發的本人護照;(2)經我國駐其僑居國使、領館認證的當地公證機構出具的本人無配偶證明,或我國駐其僑居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證明。
申請結婚登記的港澳同胞須持證件包括: (1)港澳居民身份證、港澳同胞回鄉證或海員證。 (2)經內地司法行政機關委托的香港律師辨認的香港婚姻注冊處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以及經該律師證明的由申請人作出的在其他任何地方均無配偶的聲明書;澳門行政局或警察局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不在原籍登記結婚的港澳同胞,還須持有原籍(或原駐地、原工作單位)鄉(鎮)人民政府,市、鎮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本人婚姻狀況證明,或內地兩個了解情況的親友為其出具的無配偶保證。 此外,華僑、港澳同胞在申請結婚登記時,還須持有在國外或港澳從事的職業或有可靠經濟來源的證明,以及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檢查證明。
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離過婚的,還須持有離婚證件;喪偶的,須持有配偶的死亡證件;有過同居關系的,須持有脫離同居關系的協議書。
不合法的勞動合同有無法律效力不合法的勞動合同不合法的條款部分無效,不影響勞動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哪些勞動合同沒有效力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雙方對無效勞動合同都可以不予履行。已經履行的,如屬用人單位的原因訂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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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法規的效力等級排序 我國法律層面一般有4個等級,法律(含憲法)、法規、行政規章(含司法解釋)、地方性法規和規章;《立法法》第七十八條 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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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形成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的意義和基本要求是什么 形成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的意義和基本要求1、意義: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2、基本要求: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必須堅持立法先行,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質量這...
一般第一天逾期不會收罰息的,正常的都會有幾天的寬限期,具體可以打客服咨詢,或者根據貸款合同詳細了解。貸款逾期一天,報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對征信有影響嗎?不良記錄統一管理在人民銀行,在個人辦理任何貸款(手機百度百度現金貸,尋找最懂你的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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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的目的是abc 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的目的是abc?a.讓社會普遍的知道毒品的危害b.讓公眾知道吸毒有可能會被社會機構列入十三人惡性案件,包括被拘留、逮捕、判刑、監禁。c.讓全社會知道吸毒和各種幫助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