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pg)
酒店、賓館相關法律法規 (一)綜合法律法規及政策標準規范 1、《中國旅游飯店行業規范》 由中國旅游飯店業協會2002年4月5日頒布,2002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標志著我國酒店賓館業發展正在走向自律。
該規范內容涉及客人預訂、登記、入住、飯店收費、保護顧客人身和財產安全、顧客貴重物品的保護、顧客一般物品的保護、洗衣服務、停車場管理等九大方面。對一些最易發生糾紛的問題,如客人入住時間與收費的界定問題、吃飯時的開瓶費和自帶酒水問題等都有相關規定。
《規范》還明確了對會員飯店違反《規范》的處理辦法,根據情節的輕重,協會將分別給予會員飯店通報批評、公開批評和除名的處理。 2、《浙江省飯店業行業規范(試行稿)》 由浙江省飯店業協會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協會常務理事會負責解釋,自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
主要內容包括飯店業的一般規定,預訂、登記、入住的規定,收費規定,保護賓客人身和財產安全的規定,保管賓客貴重物品和一般物品的規定,餐飲的規定,洗衣的規定,停車場管理的規定,爭議處理的規定,等等。該規范試行稿對停車收費、可收兩天房費情形、行規的效力、帶有歧視條規等熱點都進行了規定,它的出臺對飯店的自律具有積極意義,尤其是對飯店加強內部管理,確保消費者人身與財產安全的相關規定,但對一些條款的制定是否與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相違背,還需要進一步觀察。
3、《中華人民共和國評定旅游涉外飯店星級的規定》 本標準首次于1993年9月1日發布,修訂于1997年10月16日,自1998年5月1日起替代。本次修訂的主要內容為(1)在引用標準中加入了《旅游飯店用公共信息圖形符號》,并在各星級中做了具體要求;(2)對各星級、各工作崗位的語言要求有所改變;(3)對三星級以上客房數最低數量的要求由原來的50間改為 40間;(4)對四星級以上飯店客房最小面積的要求量化為20平方米;(5)對廚房的要求更加細化;(6)對三星級以上飯店加入了選擇項目,使飯店能夠根據自己的經營實際需要來確定投資和經營哪些項目。
選擇項目共79項,包括客房10項,餐廳及酒吧9項,商務設施及服務5項,會議設施10項,公共及健康娛樂設施42項。其中要求三星級至少選擇11項,四星級至少選擇28項,五星級至少選擇35項;(7)刪去了標準中第8、9兩個與本標準無關的部分。
4、《關于旅游涉外飯店加收服務費的若干規定》 國家旅游局、財政部、國家物價局、國家稅務局于1989年3月30日發布,1990年1月1日起試行。主要內容有加收服務費的項目及對象、加收服務費的條件和審批權限、加收服務費的標準及辦法、服務費的分配和使用、加強對加收服務費的管理等,外商投資飯店如何繳納對外宣傳推廣費的問題另定。
其他非國營旅游涉外飯店如加收服務費,也要按該規定執行。 5、《飯店管理公司管理暫行辦法》 國家旅游局于1993年7月29日發布,主要內容為:(1)扶植我國飯店管理公司的發展;(2)飯店管理公司的經營宗旨;(3)設立飯店管理公司的條件;(4)申報飯店管理公司應具備的文件;(5)飯店管理公司的經營范圍;(6)管理合同;(7)飯店管理公司的資信條件;(8)飯店管理公司的經營方式;(9)飯店管理公司的責任、權利、義務;(10)飯店管理公司的收費;(11)對全民所有制飯店管理公司的主要優惠政策;(12)國家對飯店管理公司的分級管理方式及內容;等等。
6、《關于加強旅游涉外飯店安全管理嚴防惡性案件發生的通知》 國家旅游局、公安部于1993年8月30日頒布并實施,主要內容為(1)飯店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務;(2)各飯店要建立健全必要的規章制度,并抓好落實,尤其要落實安全崗位責任制;(3)各級旅游部門和公安機關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監督;(4)旅游部門要同公安機關密切合作;(5)各飯店要本著“內緊外松” 的原則,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6)提高飯店領導和全體員工的安全管理意識;等等。 7、《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快旅游業發展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于2001年4月11日發布,該《通知》主要涉及旅游業的發展、旅游交通配套條件等。
其中第三條加快旅游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中的第三款是對賓館、飯店實行與一般工商企業同等的用水、用電、用氣價格的規定。 8、《關于加強飲食娛樂服務企業環境管理的通知》 國家環境保護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5年2月21日發布,主要內容涉及(1)飲食、娛樂、服務企業的選址,必須符合當地城市規劃和環境功能要求;(2)為防止環境污染和擾民事件的發生,對具以上城鎮興辦飲食、娛樂;(3)新建、改建(含翻建)、擴建、轉產的飲食、娛樂、服務企兒有涉及污染項目的,應按環境保護法及有關行政法規,向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環境影響申報登記或審批手續,等等。
9、《旅店業衛生標準》 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提出,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為規定了各類旅店客房的空氣質量、噪聲、照度和公共用品消毒等標準值及其衛生要求。本標準適用于各類旅店。
本標準不適用于車馬店。它引用標準是GB 5701 室內空調至適溫度及GB 5749 生活飲用水衛。
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于1987年9月23日經國務院批準,于1987年11月10日由公安部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條 為了保障旅館業的正常經營和旅客的生命財物安全,維護社會治安,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經營接待旅客住宿的旅館、飯店、賓館、招待所、客貨棧、車馬店、浴池等(以下統稱旅館),不論是國營、集體經營,還是合伙經營、個體經營、中外合資、中外合作經營,不論是專營還是兼營,不論是常年經營,還是季節性經營,都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開辦旅館,其房屋建筑、消防設備、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有關規定,并且要具備必要的防盜安全設施。 第四條 申請開辦旅館,應經主管部門審查批準,經當地公安機關簽署意見,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后,方準開業。
經批準開業的旅館,如有歇業、轉業、合并、遷移、改變名稱等情況,應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后3日內,向當地的縣、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備案。 第五條 經營旅館,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建立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設置治安保衛組織或者指定安全保衛人員。
第六條 旅館接待旅客住宿必須登記。登記時,應當查驗旅客的身份證件,按規定的項目。
日租房是需要取得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消防許可證、特種行業許可證才可以進行經營的,否則屬于違法經營的日租房。更多關于日租房怎么做才合法?日租房注意事項有哪些的相關知識,接下來仟律網法律咨詢律師就為您來解答這個疑惑?! 《?、日租房注意事項...
1.建筑工程涉及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① 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1.誰知道有那些07年出臺的有關酒店客房的法律法規 本標準的技術內容,主要針對星級飯店具有代表性的標準間(普通雙人間)客用品提出。星級飯店中其他類型的客房(如總統套間、豪華套間、單人間、三人間等)的客用品可參照本標準執行。1 范圍本標準提出...
1.物業相關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物業管理條例》《物權法》《裝飾裝修管理條例》《物業管理收費管理辦法》從保障業主民主權利和人身自由等公民合法權利角度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從物權保護角度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從業主與物業公司權利義務關...
1.我想看看香港的法律條例 一、在港期間注意事項: 1 遵守當地法律 1) 請隨身攜帶并保管好自己的港澳通行證,以備當地警察隨時查驗,如有遺失,請速報警。 2) 遵守交通法則:因港澳地區汽車靠馬路左側行駛,過馬路時,請先看右再看左,遵守信號...
1.酒店法律法規規定 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于1987年9月23日經國務院批準,于1987年11月10日由公安部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第一條 為了保障旅館業的正常經營和旅客的生命財物安全,維護社會治安,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經營接待旅客住...
1.香港地區屬于違法犯罪的法律法規條款有哪些 特別行政區的各項制度要形成法律法規由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決定. 第十七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立法權。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須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備案不影響該法律的生效...
1.我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法律和行政法規有哪些 1、主要法律法規:安全生產法、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建設項...
每個人都知道,如果在截止日期后不還款,它將為自己留下不良記錄。根據相關規定,逾期記錄必須在還款后的五年內取消。因此,大多數持卡人避免逾期現象出現。每個月都會有數十或數百人還款,這表示愿意還款,這是為了避免被起訴入獄,告訴銀行你并不是惡意的透...
1.公路橋梁行業2017 《公路橋涵施工技術規范》(JTG/T F50-2011)(以下簡稱新《橋規》)是根據《關于下達 2006 年度公路工程標準制修訂項目計劃的通知》(交公路發 [2006]439 號文)的要求,由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