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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益嚴峻的網絡信息安全問題,正越來越嚴重威脅著各國及全球的社會與經濟安全,要求各國政府必須立即行動起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決。
加拿大頒布了《網絡加密法》、《個人保護與電子文檔法》、《保護消費者在電子商務活動中權益的規定》。
美國參議院去年提交了一份有關保護網絡安全的法案,要求政府機構實施反黑客計劃,目前正在計劃制定新的法律條文以保護網絡安全;1999年7月,美國政府責成聯邦調查局組建了聯邦入侵偵測網絡(FIDNET),以監控政府機構計算機系統安全。另外,還計劃2003年建成計算機安全防護系統。今年初,在黑客對美國網站進攻不到一周時間內,美國總統立即主持召開了網絡安全會議,尋求對付黑客的策略。美國政府要求國會今年增加20億美元用于提高網絡安全,2003年將達到83億美元。美國政府正在修改關于監視電子郵件的法律,以使執法部門能夠更容易地監測互聯網上的通信內容。政府表示,這項法案將增強對合法隱私的保護,因為它要求聯邦調查局在進行互聯網監聽時,要像進行電話監聽一樣,獲得司法部高級官員的批準。主要目的是更好地防治網絡犯罪。
日本政府決定2000年度撥款24億日元開發網絡安全技術。國際刑警組織的總干事肯達爾曾宣布,該組織要與美國的AtomTangerine公司商談,建立反計算機犯罪情報網絡,以幫助各國政府和公司應付越來越多的計算機及網上犯罪活動。這個反犯罪情報網絡一旦建成,就可以收集計算機及網上犯罪活動的情報,特別是犯罪分子即將攻擊的目標和他們可能使用的手段,并將這些情況向各國政府和公司通報,以作防備。國際刑警組織也正在擬定防止計算機及網絡犯罪的規章,但是,隨著計算機及網上犯罪行動的日益猖獗,國際刑警組織認為,不僅要制定相應的法律規章,還要進一步采取行動。
歐盟執委會也宣布起草一份作戰計劃對抗網絡犯罪行為,并與歐盟成員國及一些上網的公司舉行一系列會談,敲定書面政策。這套政策可能要求執法機關培訓打擊網絡犯罪的技術,并著眼于加強歐盟諸國警力跨國合作。
案例一: 一剛上小學二年級的男童,在某購物網站以他父親李某的身份證號碼注冊了客戶信息,并且訂購了一臺價值1000元的小型打印機。
但是當該網站將貨物送到李某家中時,曾經學過一些法律知識的李某卻以“其子未滿10周歲,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為由,拒絕接收打印機并拒付貨款。由此交易雙方產生了糾紛。
李某主張,電子商務合同訂立在虛擬的世界,但卻是在現實社會中得以履行,應該也能夠受現行法律的調控。而依我國現行《民法通則》第12條第2款和第55條的規定,一個不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應該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
其子剛剛上小學二年級,未滿10周歲,不能獨立訂立貨物買賣合同,所以該打印機的網上購銷合同無效;其父母作為其法定代理人有權拒付貨款。 對此,網站主張:由于該男童是使用其父親李某的身份證登錄注冊客戶信息的,從網站所掌握的信息來看,與其達成打印機網絡購銷合同的當事人是一個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正常人,而并不是此男童。
由于網站是不可能審查身份證來源的,也就是說網站已經盡到了自己的注意義務,不應當就合同的無效承擔民事責任。 問題:當事人是否具有行為能力? 電子合同是否有效? 案例二: 海南經天公司1998年投資180萬元完成開發并出版發行的《中國大法規數據庫》,被海口網威公司2000年將其解密后,復制到其經營的《司法在線》網站上。
經天公司將該侵權的網上法規數據庫下載,經過公證后將其作為證據,向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 問題:海口網威公司是否侵犯了海南經天公司的著作權?為什么? 案例三: 趙某是國內著名拍賣網站的注冊用戶。
1999年10月1日晚上,他在瀏覽網頁時發現一網站正在舉辦“海星電腦專場拍賣會”,于是在閱讀了拍賣公告后就參與了競拍。經過一番競價,趙某以最高價競得3臺電腦,并且該網站公布的拍賣結果中確認拍賣成交。
過了國慶假期,趙某匯款1萬余元打算取得拍來的3臺電腦,但是事情并沒有想像的那么簡單。 趙某稱當時他在這家網站的“買家須知”中看到拍賣周期是10月1日至10月5日,但是在10月8日他再次上網時,發現該網站仍在進行海星電腦專場拍賣會,而且截至日期改為了10月10,他已經拍賣成交的3臺電腦正在以他的拍價為底價繼續拍賣,10月9日公布了第二次拍賣結果。
對該著名拍賣網站出爾反爾的做法,趙某當即提出抗議,認為網站違約,必須承擔責任。于是趙某把這家網站的主辦者北京某電子技術公司和某國際拍賣公司等多家單位告上法庭,要求給付他拍得的3臺電腦費用,賠償電腦貶值損失1萬余元,并承擔訴訟費用。
問題:趙某拍得的3臺電腦是否有效?為什么?。
隨著計算機、網絡的發展,電子商務也變得日益重要。為了規范、調整計算機、網絡、電子商務,我國先后頒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規。為了方便有關單位和個人了解、熟悉和掌握計算機、網絡、電子商務方面的法律法規,我們編輯了本書。
本書收錄了截至2002年底以前有關計算機、網絡、電子商務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并按內容的不同分為計算機、網絡、電子商務三部分。
本書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審定。本書編排體例科學合理,內容權威、實用,是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法律工作者常備的法律工具書。
中國網絡安全法律法規有哪些?
時間:2019-04-23 21:59:50瀏覽:79074次來源:律師365整理
1、《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3、《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4、《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聯網保密管理規定》5、《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分級保護管理辦法》6、《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7、《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
如今網絡空間也經深入人們的生活,成為聯系世界各地的橋梁紐帶。但也產生了許多的問題。國家為保障網絡安全以及維護國家的主權,相繼制定了一系列網絡安全法律法規,規范網絡空間的秩序,并讓網絡價值最大化。下面小編就為大家整理出了目前中國網絡安全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
4、《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聯網保密管理規定》
5、《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分級保護管理辦法》
6、《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
7、《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
8、《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
9、《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
10、《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管理辦法》
11、《公安機關信息安全等級保護檢查工作規范(試行)》
12、中辦、國辦轉發《國家信息化領導小組關于加強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03]27號)
13、中辦、國辦《關于進一步加強互聯網管理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04]32號)
14、中央網信辦《關于加強黨政機關網站安全管理的通知》(中網辦發文[2014]1號)
15、中央網信辦《關于印發的通知(中網辦發文[2014]5號)
16、國家發改委5部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國家電子政務網絡建設和應用工作的通知》(發改高技[2012]1986號)
17、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的函》(工信部協函[2013]259號)
18、《廣東省信息化促進條例》
19、《廣東省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
20、《廣東公安網安部門信息安全檢查細則》
21、省公安廳《關于繼續深休我省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的通知》(粵公通字[2011]124號)
22、《關于切實加強我省涉外國家安全和保密工作的意見》(粵辦發[2005]12號)
23、《關于進一步加強互聯網管理工作的意見》(粵辦發[2005]25號
24、《關于加強和改進我省互聯網管理工作的意見》(粵辦發[2012]38號
25、《關于加強我省工業控制系統信息安全管理的意見》(粵信辦[2012]3號)
26、省保密局、省公安廳、省安全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省通信管理局《聯合開展信息安全保密檢查工作制度》
27、《通信網絡安全防護管理辦法》(工業和信息部令第11號)
28、《電信和互聯網用戶個人信息保護規定》(工業和信息部令第24號)
以上中國網絡安全法律法規以及相關的規范性文件會隨著我國網絡環境的發展不斷的修改完善,根據新法優于舊法的原則有的條款也許會被廢止,這都是歷史發展的必然。此外,小編要提醒大家,建立健康安全的網絡環境是每個網絡參與人的義務,希望大家在以后的網絡生活中積極的履行自己的義務,嚴格遵守網絡安全法律法規,共建和諧網絡環境。
望大哥采納 謝謝
唉..一看就是華夏的同胞。
我今天才開始寫作業,找到了點,也不知道你寫完了沒 我的三輪車 呂福山,西安是人力三輪車夫,無證經營。被西安市交警一支隊根據西安市公安局的通告沒收了三輪車。
呂通過查閱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上面說對非機動車違規應處5元以下罰款,認為西安交警支隊應該歸還他的三輪車,并為此進行了5年的努力。專家認為,西安市公安局的通告只是一個地方性行政法規,他不能違反國家性的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因此是不合法的,也是無效的。
終審判決呂勝訴,交警歸還他的三輪車。針對處罰過輕的情況,人大正在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進行修訂。
非常關系 福州市一個雇主經常虐待家里的小保姆,終于有一天將小保姆毆打致死。為了毀尸滅跡,雇主的妻子假冒小保姆的姐姐將尸體火化。
法院判決,雇主故意傷害死緩,妻子包庇有期徒刑3年。專家分析,雇主和保姆不是主人和仆人的關系,雙方的地位是平等的。
國家應該對勞動法進行修改以保障象保姆這種存在個人雇傭關系的人的合法利益,現在他們的利益得不到任何保證。另外,為了約束保姆的行為,雇主應該與保姆簽定好合同,或者借助司法機關的力量。
后果真的很嚴重 陳兵在火車站發現一個小偷偷自己的包,便去追趕。追了大概有200米路程。
結果猝死。小偷與他并沒有任何身體上的接觸。
運動醫學專家分析說他可能是因為心臟問題而突然死亡的。專家分析說小偷的盜竊行為與陳兵的死亡有因果關系。
但是只構成盜竊罪。量刑時可以酌情作為一個加重情節。
小偷對陳兵的死有過錯,但是陳兵的家人并沒有向小偷提起民事賠償要求。最后,小偷由于盜竊未遂被判4年,罰金3000。
老吳得了一種怪病,去了很多醫院都沒查出來。最后在南京一家醫院確診為隱球菌肺炎。
醫生說這種病可能是由于鴿子糞引起的。老吳的樓上老丁養了很多鴿子,老丁把這些鴿子當寶貝一樣。
老吳與老丁交涉多次讓他把鴿棚拆了,老丁不同意。雙方各執一詞。
無奈老吳將老丁告上法院。老丁拿出一份鑒定材料說他的鴿子糞里不含隱球菌。
法院認為,本案一方為個人興趣愛好,一方為人的身體健康,兩權相爭,應更重視人的身體健康。因此法院判決老丁限期內拆掉鴿棚。
現在老丁家的鴿子暫時在朋友家寄養。專家分析,這是一起侵權案件。
雖然老丁養鴿子并不違法,但是他侵犯了老吳的健康權。關于老丁拿出的那份材料,專家認為一無法確認其開信機關是否具備鑒定資格,二即使具備鑒定資格關于材料的效力也要視案情而定。
你在哪里 一個18歲的男孩跟在打工的父母來到沈陽。一天,和小伙伴們去丁香湖邊玩。
卻被淹死在湖中。據和他一起出去的小伙伴說,他是為了救一個人才跳進湖里的。
他們說,那個人被救上來以后就跑了,他們只顧的去救小伙伴也沒看清那個人什么樣子。在把被救人推上岸后,那個孩子被一個大浪打進湖中,再也沒有上來。
他家里條件不好,他是父母以后的唯一依靠。他父親咨詢了民政機構,說可以申請烈士,但是需要被救的人出來做證。
他們一家人尋找被救人找了好多天了,那個人一直沒有出現。后來有幾個湖邊的工人愿意為孩子作證。
專家分析說,對于見義勇為者,首先應該是國家和社會給予他們補償,被救者承擔的義務比較小。國家設立見義勇為基金,納稅人的一部分稅就被用來做這個。
今天的案例,很讓人氣憤。一個3歲的小孩子跟爸爸媽媽去酒店吃飯。
席間,孩子想喝飲料,媽媽出去買,想讓孩子跟著爸爸,但是孩子不愿意,媽媽就把他領了下去。后來,孩子跑到了馬路上,酒店的一個服務員將孩子救了下來,但是自己卻出車禍死亡。
孩子的父母一開始說把孩子托給了吧臺,后來又說托付給了這個服務員,但是都沒有證據證明。他們認為服務員應該對孩子的被傷害負責。
雙方對簿公堂,法院判決,交通肇事司機承擔80%的民事賠償責任,小孩父母承擔20%,共計死亡賠償15萬元,但賠償者提出異議認為服務員是農村戶口,即使在城市打工2年也應按照農村的規格賠償5萬元。老人去世之迷 一個79歲的老人,在與一個30歲的年輕人發生了爭執。
僅10個小時后,老人去世。老人的家人說老人是被那個人打死了,而那個年輕人說是老人心臟病突發自己死的。
由于發生在院內屋后,雙方都沒有目擊證人。老人死亡后公安局來了人,但是堅持不做尸檢,直接說老人是心臟病死的,讓雙方民事調解,賠了8000塊錢了事。
記者問到有關如何認定是心臟病的證據,公安局一直沒有,可能根本就是沒法提供。后來老人的家人向公安局提起抗訴,縣市兩級公安局對老人開棺驗尸,鑒定結論是老人服用毒鼠強自殺。
老人的家人對此很懷疑,并且自己偷弄了幾份樣本送到附近大學檢驗,結果是不含毒鼠強成分。經過家人的不斷努力,幾年后,老人第二次被開棺,省廳的鑒定結論是沒有毒鼠強。
記者想找到當初鑒定的兩位法醫,但是被拒絕了。后來,公安局道歉,并賠了5萬多塊錢。
此事了結,老人怎么去世的永遠也不可能知道了。我不是小偷 曉楠是一個15歲的活潑女孩,自尊心極強。
初三下半年有一天她和媽媽一起去超市買東西。媽媽被超市員工懷疑偷了超市的東西,他們一起來到超市對面。
[案例簡介] 丁某,男,17歲,系某部隊新入伍的戰士。
去年4月30日晚,丁某在本連舉辦的露天舞會上見到隔壁連隊的女青年徐某,即起歹念。舞會散場后,丁某便潛伏到徐回宿舍的必經路口。
當徐行至路口時,丁某竄出堵住徐的去路,并抓住徐的胳膊欲拖往僻靜處,徐不從,緊緊抓住路旁電線桿呼救。丁卡住徐的脖子并威脅說:“你再叫,就掐死你!”此時因有人路過,丁某松手逃離現場。
徐隨即報案。 [審理結果] 某市基層法院依法判處丁某犯強奸罪(未遂),判處有期徒刑3年 [律師點評]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犯罪未未遂是指:“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導逞。”
已經著手實行犯罪,是指已經開始實行刑法規定的某一具具體犯罪的客觀上的行為。沒有得逞是指沒有完成犯罪。
本案,丁某的行為,是已經著手實行強奸婦女的行為。但是由于丁某意志以外的原因——有人路過而沒有完成其預定的強奸女青年徐某的犯罪行為,已構成強奸罪(未遂)。
未遂犯已經著手實行犯罪,如果不是意志以外的原因就達到既遂,其社會危害性比預備犯更大,因此,更需追究其刑事責任。但畢竟沒有達到既遂,所以,我國《刑法》第二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法律案例分析。
《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的安全保護,維護公共秩序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 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公安部計算機管理監察機構負責計算機信息國際聯網的安全保管管理工作。
公安機關計算機管理監察機構應當保護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的公共安全,維護從事國際聯網業務的單位和個人的合 法權益和公眾利益。 第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國際聯網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不得侵犯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 ,不得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第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國際聯網制作、復制、查閱和傳播下列信息: (一)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 (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 (三)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六)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八)損害國家機關信譽的; (九)其他違反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的。 第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下列危害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的活動: (一)未經允許,進入計算機信息網絡或者使用計算機信息網絡資源的; (二)未經允許,對計算機信息網絡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三)未經允許,對計算機信息網絡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四)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的; (五)其他危害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的。
第七條 用戶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規定,利用國際聯網侵犯用戶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 密。
第二章 安全保護責任 第八條 從事國際聯網業務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接受公安機關的安全監督、檢查和指導,如實向公安機關提供有關安全保護的信息、資 料及數據文件,協助公安機關查處通過國際聯網的計算機信息網絡的違法犯罪行為。 第九條 國際出入口信道提供單位、互聯單位的主管部門或者主管單位,應當依照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負責國際出入口信道、所屬互 聯網絡的安全保護管理工作。
第十條 互聯單位、接入單位及使用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的法人和其他組織應當覆行下列安全保護職責: (一)負責本網絡的安全保護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保護管理制度; (二)落實安全保護技術措施,保障本網絡的運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三)負責對本網絡用戶的安全教育和培訓; (四)對委托發布信息的單位和個人。
【案情簡介】 李女士和她的丈夫張先生婚后擁有一套房屋,最近他們為了購置新房決定將房子賣掉。
張先生與中介公司簽訂了《房屋買賣居間合同》,委托中介公司尋找買家,掛牌價為230萬元,簽約后張先生就到國外出差一個月。劉先生通過中介看了這套房子覺得非常滿意,但希望價格再能便宜一點,通過雙方幾次協商,李女士最后同意以138萬元賣給劉先生,雙方又簽訂了《房地產買賣合同》,為此劉先生支付了定金20萬元。
誰知簽約后半個月,張先生就從國外回來了,當他得知房價為138萬元,覺得太便宜了,于是找到劉先生,告知劉先生這是他們夫妻的共同財產,李女士一個人無權處分,要求解除合同,但劉先生認為李女生有權簽訂合同,且已經交付了定金,堅決要求履行這份合同。雙方協商不成,為此劉先生起訴至法院,要求履行《房地產買賣合同》。
【裁判結果】 法院認為系爭房屋系李女士和張先生的夫妻共同財產,共同同有人對共有財產享有共同的權利,承擔共同義務。在共有關系存續期間,部分共有人對共同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應為無效。
法院判決購房合同無效,李女士返還劉先生定金20萬元及其利息。【律師評析】 所謂共同共有是指兩個以上的人,對全部共有財產不分份額地享有平等的所有權。
共同共有財產關系一般發生在互有特殊身份關系的當事人之間,較為典型的是基于夫妻關系而發生的夫妻共同財產關系,以及家庭成員之間的共有等共同共有財產形式。根據法律規定,部分共同共有人未經其他共有人同意而擅自處分共有房屋的,要看事后該處分行為是否獲得其他共同共有人的追認。
獲得其他共同共有人追認的,該處分行為合法有效。沒有獲得追認而擅自處分共有房產的,合同無效。
目前法律實務中存在著如下幾種共有形式:1、家庭共有:夫妻是一種人身關系。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屬于夫妻共同共有,另有約定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夫妻共同共有:家庭成員相互之間,也是人身關系,是一定范圍內的親屬關系。不能把親屬關系都當成家庭關系。
如張某與其妻、子一同居住,其父、母單獨居住。張某的家庭成員就只有3個人,而不是5個人。
家庭共有財產,屬于家庭成員共同共有的財產。其中比較典型的是基于農村共同生產生活而產生幾代同堂的現象,其共同居住人對家庭財產是共同共有。
3、尚未分割遺產形式的共同共有:共同繼承的財產,在繼承開始以后,遺產分割之前,數人(相互之間是親屬,是同一順序繼承人)對遺產享有共有權的財產。一般認為,這種共有是共同共有。
在購買房產時,一定要核實所購房產是否屬于共有,買賣共有房產的一定要取得全體共同共有人的一致同意。為規避最終認定為共有房產而產生合同無效的法律風險,購房人可以采取如下措施:1、如果是房產證上的產權人是多個人的,一定要核實每個人的身份,并由每個人在房屋買賣合同上簽字,除非有公證的委托書,否則不同意代簽字。
2、如果房產所有人是在婚狀態,且房產證上產權證為一個人名字的,也需要其配偶在房屋買賣合同上簽字,或者由其配偶出具房屋并非夫妻共同共有財產的聲明。3、如房產所有人系單身,且房產證上產權人為一個人名字的,需要該所有人到民政局開具單身證明。
4、為防止出賣人故意隱瞞其他共有人,買受人可以讓出賣人出具一份無其他共有人的承諾,并明確約定違反承諾的違約責任。【法條鏈接】 1、《合同法》(1999年) 第五十一條 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后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1988年)89.共同共有人對共有財產享有共同的權利,承擔共同的義務。在共同共有關系存續期間,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一般認定無效。
但第三人善意、有償取得該項財產的,應當維護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對其他共有人的損失,由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人賠償。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2001年) 第十七條 婚姻法第十七條關于“夫或妻對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的規定,應當理解為:(一)夫或妻在處理夫妻共同財產上的權利是平等的。
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
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第十八條 婚姻法第十九條所稱“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夫妻一方對此負有舉證責任。
4、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二手房”買賣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2005年) 第二條 未經房屋共同共有人同意,出賣人對外簽訂的 “ 二手房 ” 買賣合同,效力如何認定? 答:審判實踐中,經常遇到房屋共有人以其他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為由,主張其他共有人對外簽訂的 “ 二手房 ” 買賣合同無效。對此問題,應區別不同的情形分別處理。
一是房屋出售時,權利登記僅為出賣人一人的。
這方面的法律法規不太成體系,但是還是有一些的。
貼出一部分供你參考: 1. 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2007-12-20】 2. 互聯網電子郵件服務管理辦法【2006-02-20】 3. 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審批暫行規定【2005-09-29】 4.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2005-09-25】 5. 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2005-02-08】 6. 互聯網IP地址備案管理辦法【2005-02-08】 7. 中國互聯網絡域名管理辦法【2004-11-05】 8.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聲訊臺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信息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4-09-03】 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管理辦法【2004-07-08】 10. 文化部關于實施《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通知【2003-07-04】 11. 文化部文化市場司關于全國性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連鎖經營單位審批情況的通告【2003-06-05】 12. 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2003-05-10】 13. 文化部關于加強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連鎖經營管理的通知【2003-04-22】 14. 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管理辦法[失效]【2003-01-07】 15. 文化部關于實施《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計算機經營管理系統技術規范》的通知【2002-12-09】 16. 文化部關于發布行業標準《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計算機經營管理系統技術規范》的通知【2002-11-19】 17.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2002-09-29】 18.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辦法》中規定的“企業登記注冊”是否包括個體工商戶登記注冊問題的答復【2001-07-16】 19.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新股發行公司通過互聯網進行公司推介的通知【2001-01-10】 20.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2000-12-28】 21.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2000-12-28】 22.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中國證監會國際互聯網站信息發布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1999-05-25】。
您好,首先逾期的話會根據時間長短對您的征信有影響嚴重逾期(超過90天)征信就是黑戶,在逾期未還清前是無法再申請任何貸款業務的,其次逾期會產生違約金,逾期利息等額外費用,長期逾期最后利息大于本金的事情也不是什么新鮮事,還請謹慎對待。支付寶逾期...
1.國家有哪些網絡安全的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于2016年11月7日發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2.《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經2000年9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 國務院第31次常務會議...
1.中外法律有什么不同 西方國家普遍重視法律對人的約束力量,司法建設也比較成熟,即便對未成年人犯罪,也有較為嚴厲的問責制度,對于未觸犯刑法的違規行為,其校園規定也相對嚴格許多;在中國,無論是未成年人違規還是違法,我們都傾向于使用批評教育的方...
1.信息安全相關法律法規 都有哪些 一. 2000年以前 21.1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 21.2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 61.3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 81.4 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 111....
呵呵,個性化教育到現在都是名存實亡。沒聽說過成功的案例,不過我給你舉幾個反例。辯論中沒必要舉出帶名字的例子。如果沒有最好用理論依據反駁對方。 我和我的朋友同事都高考了。現在回想起來,我真的覺得應試教育很騙人。贊成個性化教育體系! 案例一:我...
1.1、國外信息安全法的分析研究 1、國外信息安全法的分析研究。信息安全(Information Security)這一概念產生的歷史不長,各國也沒有取得較為一致的看法。2001年11月,第56屆聯大會議在通過的決議中,呼吁所有會員國就有關...
找律師的途徑很多,比如網絡、媒體和熟人,關鍵是如何挑選到適合自己案件的律師: ? 選擇律師的三大原則及其考察策略 ? ?????? 什么樣的律師能解決自己遇到的法律問題?如何選擇和考察適合自己案件的律師?除了律師的人品、責任心、做事規范等基...
1.美國的法律有哪些 美國法律:(Survey of the law of the United States) 美國法來源于英國法,又根據美國政治、經濟和文化特點作了較多的改變。美國建國初期就制定了成文的聯邦憲法,但聯邦和各州都自成法律體...
您好,首先逾期的話會根據時間長短對您的征信有影響嚴重逾期(超過90天)征信就是黑戶,在逾期未還清前是無法再申請任何貸款業務的,其次逾期會產生違約金,逾期利息等額外費用,長期逾期最后利息大于本金的事情也不是什么新鮮事,還請謹慎對待。支付寶逾期...
1.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 內容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專家建議稿)及立法研究報告》是社科院法學所個人信息保護研究叢書(三卷本)項目中的第三本。2003年初,國務院信息辦委托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個人數據保護法研究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