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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三十天,試用期提前三天。
辭職一般有三種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系,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三是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
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擴展資料
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參考資料:中國法院網:《勞動合同法》
你好,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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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辭職提前30日通知用人單位才能走。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辭職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系的行為。
沒有權利扣的我工資,或者押金,因為發法律沒有規定勞動者必須在用人單位招到人之后才能離開。 擴展資料: 辭職一般有三種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系,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三是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
參考資料:勞動合同法-百度百科。
員工辭職是需要提前三十天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單位的,如果是試用期員工只要提前三天通知單位即可,到期員工即可辦#理離職手續,同時要求單位結清工#資。
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九條 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勞動者辭職,需要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關系;如果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者辭職,是不需要提前一個月的,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
1、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8條規定,你可以提前3天提出離職,因為屬于試用期,單位無條件要放你走,屬于解除勞動合同。 2、你那個員工守則是指勞動法上的過了試用期,在正式勞動合同履行期間,則是提前1個月提出。與你們試用期的員工兩碼事。 ...
二樓說的對,現在沒有臨時工一說,《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
1、不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了試用期內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可以求助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勞動行政部門。 依據分別如下: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具體規定如下: (1)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
現在有許多勞動者都有這樣一個疑問,沒簽勞動合同可以直接走人嗎?這個問題需要分兩種情況:在一個月之內想要直接走因為法律規定,用人單百位度需要在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所以如果你在一月內想要辭職,是需要提前告知用人單位,因為此時用人單位并...
不合法,該約定是無效條款?! 秳趧雍贤ā返?6條明確規定,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合同條款是無效條款,而該約定恰恰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 秳趧雍贤ā返?7條規定,勞動者提前30天(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
1、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辭職)分三種情況:一是,依據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準。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二是,依據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準,而且,用...
沒影響!這個有啥影響!其實你不明智了!怎么也得寫個簡單的辭職啊,也用不了多長時間吧!起碼有個我申請了,只是時間不允許的證據!
一、無論是否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的方式分以下三種情況: 1、正常辭職的情況。勞動者依據《勞動合同法》三十七條的規定,勞動者提前30天書面提出辭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準第31天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
可以隨時走,但建議你弄到了與用人單位有勞動關系的證據后再走。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你雙倍工資,補交社保,解除勞動關系用人單位還應支付經濟補償(法律規定詳見《勞動合同法》第82、38、46條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