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為長期從事刑事辯護的律師,我經常遇到很多當事人或者他們的親戚朋友問我取保候審出來是不是就沒事了這個問題。我來給大家解答一下這個問題。 首先要了解什么是取保候審?它是《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它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取保候審具體......
有很多當事人被取保候后會陷入一個誤區:以為人從看守所里出來就意味著沒事了,然后掉以輕心,錯過了最佳辯護時機,等到最終被法院審判時才追悔莫及。當事人之所以會陷入這樣的誤區,正是因為對取保候審不夠了解。今天,小編就帶大家深入了解下何為取保候審。 什么叫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是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后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
打架斗毆拘留一個月,可以取保候審出來。 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強制措施后,犯罪嫌疑人的近親屬和律師就可以向辦案機關申請取保候審了。 取保候審的條件: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

不同意取保候審的理由就是不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
在辦案過程中,我們經常會接待這樣一種當事人:從偵查階段就被取保候審,之后一直沒有關注辦案進程,直到檢察機關通知其做筆錄甚至法院通知其開庭的時候,才匆忙地來找律師,問他們為什么沒有早來找律師的時候,他們往往會說:我們以為在公安做個筆錄,辦理了...
關于取保候審制度在法律中究竟是怎么規定的,有沒有辦法能一定把人取保出來,取保候審問題做一個科普說明。 一、取保候審定義是什么 在我國《刑事訴訟法》第六章第六十六條明文規定了取保候審制度。通俗的解釋為在司...
你好,不會的,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
刑事訴訟法 第七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人民法院對案件做出處理后,判決書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取保候審就沒有了。
律師可以代為申請取保候審。取保候審,通俗地說,就是解除關押或者不關押。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在逮捕前后均可申請辦理取保候審。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
一年內肯定結了,一般取保候審的案子一個月內就會開庭,因為能夠取保候審的話一般犯罪情況比較清并且已經比較清楚了,不會拖延很久的,另外取保候審一般不違反一些必要的紀律不會判實刑,一般為緩刑,所以不用非常擔心。
檢察機關主動提出取保候審并不代表必定罪行很輕,也有可能因羈押期限屆滿導致取保候審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
取保候審只是一種較為自由的強制措施,而不是最終的刑事判決,因此,并不是說只要辦理取保候審了,被告人就萬事大吉了,雖然不用再被關押到看守所里,還是要等候審判的。既然還需要法院審判,那就有可能得到有期徒刑的判決,存在坐牢的可能性。但是,被告人能...
你好。 我不是律師,但是在里面呆過一年多,法律知識略懂一些。 取保后, 1、如果有主案,他們判完了,你沒有判。那你就沒事了,也沒有案底。一般是主案判了,你判個緩刑,這種是有案底的。 2、如果沒有主案,說明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當時就把你取保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