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基層執法實踐中,公安機關時常會遇到債務糾紛類警情,此類警情多發于親友或熟人之間。其中,一些以調動工作為由向他人借款的情況,特別需要引起警惕,或許這背后就是犯罪嫌疑人以此規避刑罰。此類警情究竟是民間債務糾紛還是涉嫌詐騙犯罪,務必進行全面、深入的調查,以厘清事實。
【案情簡介】
以“幫調工作”為由“借錢”引紛爭
江蘇南通市民蔡先生與顧某發生經濟糾紛報警。民警到達現場后,蔡先生的一句“我這錢不是借給他的,是他答應幫我老婆調動工作”的說辭,引起民警注意。
民警將雙方帶至公安機關進一步調查。顧某承認,自己正在想辦法幫助蔡先生的愛人調動工作,但明確表示,自己只是向蔡先生借了8萬元,并寫下了借條,這筆錢被自己全部用于房屋裝修。
【意見分歧】
在案件辦理過程中,對于顧某行為的定性問題,辦案人員有以下兩種不同觀點。
第一種觀點認為,在日常生活中這種行為十分常見,顧某與蔡先生之間是純粹的債務糾紛,不構成犯罪。
第二種觀點認為,顧某虛構了幫助蔡先生妻子調動工作的事實,借錢后拒不歸還,且數額巨大,涉嫌詐騙罪。
【法理分析】
定性時應綜合分析判斷
筆者同意第二種觀點,犯罪嫌疑人顧某的行為應當認定為詐騙罪。
根據刑法第266條之規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罪的主觀故意,必須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
持第一種觀點的認為,顧某稱自己沒有非法占有蔡先生8萬元的目的,且蔡先生確實持有顧某當時寫下的借據。因此,從主觀方面來看,顧某在借款時具有歸還的意思,是正常的借貸人,雙方是債務糾紛。因此,該案不屬于公安機關管轄,蔡先生可以向法院提請民事訴訟,并申請支付令。
筆者認為,在辦理此類案件時,不能僅僅聽信單方面的供述和辯解以及借條的佐證,就簡單予以定性,而要根據客觀行為以及其他因素進行綜合分析判斷。
具體到本案中,經公安機關工作了解到,顧某平日里善于交往,常以某高校保衛處長自居,并在多個場合吹噓自己能夠幫別人調動工作。實際上,顧某的真實身份是一名保安員。向蔡先生“借錢”后,面對蔡先生的多次追問,顧某采取不接聽電話、不見面等方法來逃避。這些行為能夠反映出顧某在整個過程中有掩飾真實身份和逃避敷衍的行為。
此外,錢款的使用情況也會反映出借款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借款時的理由與實際使用的差異,也可以反映是否有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客觀行為。
此案中,經充分調查,公安機關收集到的大量旁證表明,2017年3月,蔡先生在結識了顧某后,將自己想幫妻子調動工作的念頭告訴了顧某。顧某以需要打點為由,向蔡先生先后索要了8萬元,期間多次公開宣稱“此事正在聯系”,并許諾“沒有問題”。為了讓蔡先生放心,顧某還寫下借條,表示事情若辦不成會將錢退回。
經審訊,顧某起初表示,自己已經在幫助溝通,接下來還將積極運作。但在大量證據面前,他最終承認自己從沒有與他人聯系這件事,自己也沒有能力解決這件事。
筆者認為,顧某的客觀行為表明其編造了虛假的用途,即用于幫助蔡先生妻子調動工作,使得受害人蔡先生產生其支出8萬元是用于并能得到相應回報的錯誤認識。而實際上,犯罪嫌疑人顧某在獲得錢款后將錢用于自己的房屋裝修,寫下借條僅僅是為了掩蓋自己的詐騙行為,企圖以此來逃避打擊。
盡管起初在缺乏其他證據印證的情況下,該案在辦理過程中一度陷入僵局,但公安機關經過近半年的調查,固定了大量外圍證據。另有證據表明,2017年6月,顧某還用類似手段,以幫助他人解決拆遷一事需要打點為由,索要了價值6000余元的海鮮,后被其食用。
根據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關于我省執行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標準的意見》,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6萬元以上的,為“數額巨大”。
目前,在零口供的情況下,顧某因涉嫌詐騙罪已被檢察機關向當地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訴。
(作者單位:江蘇省南通市公安局)
借錢不還該如何起訴 借錢不還該如何起訴?相信很多朋友都遇到過這樣的情況:借錢不還,找對方追討,對方比你還要狠,一個眼神都能把你活活氣死,不知道該如何起訴?不需要起訴,用離婚不就好了嗎?現實遠比想象的復雜,通過兩個離婚案件的分析,希...
張三是一家某公司的銷售經理,與公司簽訂了自2018年5月28日起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約定年薪為50萬元。 隨后,在2019財政年度績效評估中,公司向張三的客戶收集反饋意見時,得到的多為負面反饋,于是公司...
如果準備走司法途徑,那么首先要準備的是訴訟材料,而其中對訴訟起著決定性作用的是證據。為了實現債權,最好搜集以下證據: (一)欠條,一般來說,用于討債的最有力的證據莫過于欠條,它出自借錢一方之手,有對方的簽字,作為書證,極具效力。 (二)人證...
有些公司為了培養內部員工,建立晉升梯隊。會對員工進行全方位培訓,其中最常用也最有效的方式就是調崗。員工在公司內部接觸了不同的崗位,可以積累更多實踐經驗也提升了工作能力。但調崗對于公司和員工來說也有風險性,員工即使在原崗位工作表現突出、業績優...
崗位變動員工是否要簽字其一,可以簽字進行確認。其二,對于工作崗位調動問題,要看雙方在勞動合同中是如何進行約定的,如果雙方在勞動合同中對工作調動事宜作了相關約定,則可以按合同中的約定進行處理。如果雙方在合同中未對工傷調動作相關約定,則可以雙方...
展招于2010年5月4日入職到人人樂公司工作,雙方簽訂了書面合同。 2013年4月18日,公司(甲方)與展招(乙方)續簽勞動合同,約定:合同期限自2013年5月5日至2016年5月5月止;還約定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管理崗位(...
首行居中寫起訴書三個字。次行退兩格寫原告的姓名、民族、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及詳細地址、聯系電話。 下行退兩格寫被告的姓名、民族、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及詳細地址、聯系電話。下行退兩格寫事實和理由,詳細敘述起訴被...
首行居中寫起訴書三個字。次行退兩格寫原告的姓名、民族、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及詳細地址、聯系電話。 下行退兩格寫被告的姓名、民族、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及詳細地址、聯系電話。下行退兩格寫事實和理由,詳細敘述起訴被...
首行居中寫起訴書三個字。次行退兩格寫原告的姓名、民族、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及詳細地址、聯系電話。 下行退兩格寫被告的姓名、民族、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及詳細地址、聯系電話。下行退兩格寫事實和理由,詳細敘述起訴被...
首行居中寫起訴書三個字。次行退兩格寫原告的姓名、民族、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及詳細地址、聯系電話。 下行退兩格寫被告的姓名、民族、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及詳細地址、聯系電話。下行退兩格寫事實和理由,詳細敘述起訴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