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有生效判決書,但并未申請強制執行,能否申請破產債權? 答: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即使超過申請強制執行的訴訟時效,法院也會受理。若在執行案件中,該案件未進入破產程序的,若被執行人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法院不會主動援引,會依法作出裁定強制執行;若被執行人提出訴訟時效抗辯的,法院會依法作出裁定不予執行。
若在申請強制執行前,該案件已經進入破產程序的,執行法院知曉案件進入破產程序的,執行裁定應中止,案件材料移送破產管理人,破產管理人一般會以該債權已過申請執行時效為由,不認定為破產債權,所以該債權無法在破產程序中獲得清償。若執行法院不知曉案件進入破產程序的,裁定強制執行的,破產管理人可提出異議,認為強制執行裁定錯誤,最終的處理結果也是不認定為破產債權。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九條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 第四百八十三條 申請執行人超過申請執行時效期間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對申請執行時效期間提出異議,人民法院經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不予執行。 被執行人履行全部或者部分義務后,又以不知道申請執行時效期間屆滿為由請求執行回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破產法》 第十九條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有關債務人財產的保全措施應當解除,執行程序應當中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 第六條 管理人應當依照企業破產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對所申報的債權進行登記造冊,詳盡記載申報人的姓名、單位、代理人、申報債權額、擔保情況、證據、聯系方式等事項,形成債權申報登記冊。 管理人應當依照企業破產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對債權的性質、數額、擔保財產、是否超過訴訟時效期間、是否超過強制執行期間等情況進行審查、編制債權表并提交債權人會議核查。 債權表、債權申報登記冊及債權申報材料在破產期間由管理人保管,債權人、債務人、債務人職工及其他利害關系人有權查閱。
二、破產債權的申報金額的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如何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程序中計算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加倍計算之后的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包括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和加倍部分債務利息。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根據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方法計算;生效法律文書未確定給付該利息的,不予計算。加倍部分債務利息的計算方法為:加倍部分債務利息=債務人尚未清償的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除一般債務利息之外的金錢債務日萬分之一點七五遲延履行期間。 注:遲延履行期限:從判決遲延履行期間開始日,至債權人破產受理前一日。
《企業破產法》第9條第2款規定,債權人逾期未申報債權的,視為自動放棄債權。此規定應當解釋為,逾期未申報的債權人失去通過破產程序獲得清償的資格。但是,他的民事權利并不因此消滅。在三種情況下,他還可以行使權利: (1)破產程序因債務人具備《企...
樓盤破產清算債權申報期限債權申報是指人民法院審理破產案件時,當受理破產申請后,債權人要申報債權。債權申報是有時間限制的。債權人應當在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內向管理人申報債權。人民法院應當確定債權人申報債權的期限。債權申報期限自人民法院發...
破產逾期申報債權怎么處理:民事訴訟法第76條規定情形的,在破產財產分配前可向清算組申報債權。清算組負責審查其申報的債權,并由人民法院審查確定。債權人會議對人民法院同意該債權人參加破產財產分配有異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復議。在重整與和解程序...
1.第一順序被執行人都有哪些 第一順序被執行人,是指執行法院依據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或法律規定的并經債權人申請而應當首先予以采取強制執行措施的債務人,習慣稱之為主債務人。確認第一順序被執行人的依據在于兩個方面:一是須由生效法律文書確定或法律規...
一、公司財產開始分配時債權人未在債權申報期限內申報債權,但在公司財產分配開始向公司補充申報債權的,清算組應當調整公司財產分配方案,將該債權人的債權列入清算范圍。二、公司財產分配未結束時債權人在財產分配開始后,財產分配結束前,向清算組提出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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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對參與被執行人股權拍賣款的具體分配,應當由首先凍結的法院主持進行。被執行人為企業法人且未經清算而歇業,其財產不足清償全部債務的,對凍結股權進行拍賣所得案款,同一順位債權應按債權比例進行清償。案情介紹:一、華瑞公司與高通公司借貸糾紛...
1.公司清算法律規定有哪些 您好!所謂公司清算,指公司被依法宣布解散后,依照一定程序了結公司事務,收回債權,清償債務并分配財產,使公司歸于消滅的一系列法律行為和制度的總稱。除公司合并、分立兩種情形外,公司解散后都應當依法進行清算,不經清算,...
一、公司財產開始分配時債權人未在債權申報期限內申報債權,但在公司財產分配開始向公司補充申報債權的,清算組應當調整公司財產分配方案,將該債權人的債權列入清算范圍。二、公司財產分配未結束時債權人在財產分配開始后,財產分配結束前,向清算組提出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