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勞務關系主要是為了區分勞動關系; 2、法律只認可一份勞動關系,如果一個人有勞動關系了,在建立的關系,一般可以按勞務處理; 3、特殊的主體可以認定為勞務關系,比如使用童工的特殊行為,以及退休人員的返聘; 4、勞動關系和勞務關系主要有以下區別: (1)兩者產生的依據不同。 勞動關系是基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生產要素的結合而產生的關系;勞務關系產生的依據是雙方的約定。如果雙方不存在協商訂立契約的意思表示、沒有書面協議,也不存在口頭約定,而是根據章程的規定而產生的一種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的具有整分合......
1、雇傭關系不能認定工傷,勞動關系條件下才存在工傷,提出工傷認定應當提交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2、雇傭關系一般通過人身損害賠償解決。 關于雇傭關系,勞動關系,勞務關系的關系,目前理論還有爭議,實踐中現在雇傭......
勞務外包是指企業將部分經營活動外包或委托給第三方服務機構的勞動合同形式,根據承包企業和外包協議的要求,組織和直接安排勞務人員完成勞務工作,對工程成果和質量負責。 由于用人單位與勞務外包人員之間不存在勞動用工關系,用人單位不需要也不能直接管理勞務外包人員。然而,在實踐中,基于企業的業務需求、管理規范和社會形象,絕大多數發包單位不可避免地需要對派駐提供勞務的外包人員進行一定程度的干預和管理。這種管理行為一旦超出必要的界限,就可能面臨虛假外包、真實派遣甚至虛假外包和真實勞務的法律風險。 勞務外包人......

企業用人時,時常因為工作性質、工作時間及工作人員的限制,需要與第三方服務公司以勞務派遣或勞務外包的形式簽訂合作協議或服務合同,在實務處理過程中,若企業無法明辨這兩種業務模式的區別與界限,可能在用工過程中留下隱患與風險。 ...
用工單位與勞務分包單位之間的合同爭議,不屬于用人單位和職工間的勞動爭議糾紛,而屬于民事合同關系,所以不能夠申請勞動仲裁,應該通過法院訴訟途徑解決。 具體的糾紛處理方式: 1、總承包企業或專業施工企業與不具備相應資質的企業簽定的勞務分包合同。...
[爭議焦點] 從表面上看,這是一起普通的工傷認定案件,但案件的焦點卻是朱某與A公司之間究竟是勞動關系還是勞務關系。如果確認朱某與A公司之間存在勞動關系,朱某之死應被認定為工傷,朱某之妻就能依法享受工傷待遇;如果確認朱某與A公司之間是勞務關...
【法潤隴原】農村自建房外包的法律關系認定及責任承擔! 案件回放: 2020年12月12日,雷某與劉立某簽訂建房合同,將其位于北京市順義區高某營鎮河津營村津南街號宅院的建房工程承包給劉立某。2021年...
展開全部 勞務合同糾紛是農民工同包工頭之間一般就務工期間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進行了約定,由此在雙方之間就形成了一種合同關系。后因糾紛到人民法院訴訟的情況越來越多,其特點也在不斷變化,給司法實踐帶來了許多新的問題。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
建立用工關系后及時簽訂勞動合同,不僅是對勞動者基本權益的維護,亦是加強公司自身管理避免后續訴累的有利保障。實踐中,若未簽訂勞動合同或簽訂合同未明確性質時,公司與勞動者究竟存在勞動關系還是勞務關系往往存在爭議案例分析案例一:張某與C公司其他民...
用工單位與勞務分包單位之間的合同爭議,不屬于用人單位和職工間的勞動爭議糾紛,而屬于民事合同關系,所以不能夠申請勞動仲裁,應該通過法院訴訟途徑解決。 具體的糾紛處理方式: 1、總承包企業或專業施工企業與不具備相應資質的企業簽定的勞務分包合同。...
一、承攬關系可否認定為工傷賠償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承攬關系不屬于勞動關系,因承攬人在承攬活動中受傷的,不能認定為工傷,可以按人身損害賠償的規定處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
勞動關系、勞務關系、承攬關系就像三胞胎,歸根結底提供的都是勞動者在勞動,但是建立不同的關系對用人單位來說承擔的責任和適用的法律卻是截然不同。 本篇文章僅僅簡單說明三者之間的關系,絕對通俗易懂。 首先是概...
有學者認為,根據給付的標的,合同可以分為三大類,第一類是以財產為給付標的的合同,例如買賣合同、贈與合同、借用合同;第二類是以勞務為給付標的合同,例如承攬合同、委托合同、保管合同、雇用合同;第三類是以共同從事一定工作為目的的合同,例如合伙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