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07修正) 第十九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夫妻,經批準,可以再生育一個子女: (十)已生育一個子女,經設區的市以上病殘兒童鑒定機構確診為非遺傳性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
年齡夠了就可以直接去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不需要經過街道辦事處。第四十九條規定:違反本條例規定生育的,對男女雙方分別按照統計部門公布的當地縣(市、區)上一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下列倍數征收社會撫養費:五)未滿法定婚齡生育的,按照一點五倍至二點五倍征收;...
《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07修正) 第十九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夫妻,經批準,可以再生育一個子女: (十)已生育一個子女,經設區的市以上病殘兒童鑒定機構確診為非遺傳性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

《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是(2002年9月3日浙江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7年9月28日浙江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關于修改
第十二條 公民依法結婚后生育第一胎以及符合本條例規定再生育的,為合法生育。 第五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生育的,農村居民按下列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 (一)生育第一胎的,繳納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社會撫養費; (二)生育第二胎的,繳納一萬元以上三...
《黑龍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四十九條 有配偶者與他人生育的,對有配偶者依照本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的征收標準的三倍征收社會撫養費。 第五十條 違反本條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一...
一、二胎政策: 根據《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不符合法定條件生育的,對男女雙方分別按照統計部門公布的當地縣(市、區)上一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下列倍數征收社會撫養費。多生一胎(即二胎)的,按二至四倍征收;...
云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公告 (第44號) 關于修改《云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已由云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于2016年3月31日審議通過,現將修改后的《云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予以公布,自公...
自1979年5月26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符合當時的法規政策規定的領證條件,申領了《獨生子女證》或者《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人員。這些人員未再生育也未收養子女的,可以憑證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及相關待遇。 自2016年3月30日...
1.什么情況下是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 可以參考《新計生條例2016最新規定》: 伴隨新修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正式落地。為與新法規定相適應,多地加快修訂本地區計生條例。目前,廣東、湖北、天津、浙江、安徽、廣...
甘肅省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了在全面兩孩政策實施前,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并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享受下列獎勵和優待: (一)自領證之月起至獨生子女十六周歲止,每月給予不低于10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二)獨生子女父母屬國家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實現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控制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人口與計劃生育工...
1.衛生計生政策法規培訓需要注意哪些 計劃生育政策法規知識培訓總結為以下幾點:一、《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定公民在實行計劃生育中應當履行哪些義務?1、公民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2、夫妻雙方在實行計劃生育中負有共同責任;3、公民有按照法律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