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現在有許多勞動者都有這樣一個疑問,沒簽勞動合同可以直接走人嗎?這個問題需要分兩種情況:在一個月之內想要直接走因為法律規定,用人單位需要在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所以如果你在一月內想要辭職,是需要提前告知用人單位,因為此時用人單位并沒有違法行為超過一個月的話,勞動者可以要求單位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從第二個月開始。如果勞動者不想繼續在公司工作,是可以直接離職走人的,同時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綜上所述,就算你想直接走人,也要考慮你是否需要辦理相應的辭職手續,如果不需要,你可以直接走。......
員工擅自離職怎么賠償公司損失 員工擅自離職怎么賠償公司損失每個公司對于辭退員工都有很多講究,會根據不同情況制定相應的條款,如果企業在員工擅自離職時,主動停發未發放的工資,企業將面臨以下法律風險:(1)員工擅自離職,企業存在扣押勞動者檔案的風險。《企業職工勞動保障特別規定》中的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過節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獎金、津貼、年終獎等,勞動者在規定的期限內擅自離職,企業存在扣押勞動者檔案的風險,如果員工出現本人不在崗位、私自拿走或者轉移資料等,企業也有取回勞動者檔案的風險。......
打工人在職場上總有糾結的事情比如提出辭職后又不想走了還能反悔嗎?案情回顧 曾某某2015年1月12日開始到一家互聯網電商公司工作,2018年雙方續簽了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從2018年4月1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止。 2019年6月26日,曾某某填寫了公司制作的《離職申請表》,2019年6月27日,公司有關部門負責人在審批欄簽署同意。《離職申請表》載明:姓名:曾某某,部門:庫存,職務:員工,入職時間:2015年1月12日,填表時間:2019年6月26日,離職日期:2019年7月25日,離職......

有個員工提交了離職申請,僅僅才3天,公司還在走員工離職流程時,他就突然就不來上班了,連交接手續都沒有辦,這種情況公司應該怎么辦?是否可以要求他賠償? 這種情況,屬于員工未提前三十天通知單位離職,根據法律規...
按用人單位同意的時間離職。 勞動者向用人單位申請離職,是循《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解除合同,需要的到用人單位同意,按照雙方協商的結果辦理。用人單位同意離職申請的,按在雙方約定辦理解除合同手續;用人單位不同意的,繼...
一、什么是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根據這個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
1、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辭職)分三種情況:一是,依據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準。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二是,依據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準,而且,用...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
離職的第一種情況可以馬上離開公司,第二種情況需要等待三十天,第三種情況,需賠償損失后才可以離開。 一、個人提出離職的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準,并可以要求...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簽定勞動合同,不可以辭職立即走人,需要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試用期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若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38條的情況,勞動者才可以立即走人并要求單位支付補償金。 勞動者沒有...
在現實生活中勞動者離職的情形是非常多的,而勞動者離職有些是因為用人單位侵害勞動者利益造成的,用人單位侵害勞動者利益的,勞動者可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申請仲裁,那么離職后申請仲裁的時效是怎樣的? 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勞...
離職后工資應該在多久結清在員工依法辦理離職還交接手續后,用人單位必須為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即離職證明),同時勞動者的工資、押金和經濟補償是必須結清和退還。用人單位不得隨意扣減或者拖欠不退,當事人可以在辦理離職手續時要求結清。否則可以去勞動...
簽訂的合同到期之后,有些勞動者就希望能夠離職,自己去找一份新的工作。有些勞動者則是在合同還沒有到期的時候主動向單位提出辭呈,兩者的概念完全不一樣,那么,合同到期離職與辭職區別是什么? 合同到期離職與辭職區別是什么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