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于債務人破產,保證人連帶保證的,不論債務到期與否,債權人申報的破產債權都算作到期,債權人可參加破產分配,也可不參加破產分配。債權人參加破產分配的,其未得到清償的債權可向保證人追償;債權人未參加分配的,其可就全部債權向保證人追償。不過在債權未到期的情況下,保證人可拒絕債權人要求在債務提前到期的情況下,其保證債務也提前到期。對于債務人破產,保證人承擔一般保證的,不論債務到期與否,債權人均應申報破產債權,如果債務未到期,其應先通過破產程序清償債權,清償不足的,可向保證人追償;如果債務到期,則其債權如......
破產保護是指不管債務人是否有償付能力,當債務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債權人強制向法院提出破產重組申請后,債務人要提出一個破產重組方案,就債務償還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減損某些債權人和股東的利益作出安排。這個方案要給予其一定的時間提出,然后經過債權人通過,經過法院確認,債務人可以繼續營業。在破產保護期間,債權人不得強制要求還債。破產企業,也就是債務人,仍可照常運營,企業管理層繼續負責公司的日常業務,其股票和債券也在市場繼續交易,但企業所有重大經營決策必須得到一個破產法庭的批準,企業還必須向證券交易委員會提......
企業破產法第二條第二款規定: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情形,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進行重整。依據這一規定,申請重整的條件有兩個,其一是債務人有前款規定情形,即有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情形;其二是債務人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情形。債務人具備這兩個條件之一的,債務人重整條件成立。問題是,當債務人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情形時,債權人是否可以申請對債務人重整? 債務人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情形,與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

破產重組和破產重整是一個意思嗎 破產重組和破產重整不是一個意思。重組與重整都是在公司企業出現經營困難時,進行救助的一種措施。由于兩者稱謂相似,措施相近,目的相同,因而易引起混淆。但兩者也存在本質差異,如法律依據、程序、參與主體、效率等各方面...
破產是一種法定的償債手段. 該法起草之時,試圖通過引進重整制度與管理人制度等先進的破產制度,實現其市場化破產導向的目標。因此,該法被法學界給予了極高評價。 一位資深的香港執業律師認為,從形式上看,新《破產法》的先進性超過市場經濟法制更發達的...
請對照以下文件辦理: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 第二十二條 企業應收及預付款項壞賬損失應依據以下相關證據材料確認: (一)相關事項合同、協議或說明; (二...
同學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債務重組又稱債務重組,是指在債務人發生財務困難時,債權人根據與債務人達成的協議或法院的裁決做出讓步的事項。換句話說,只要修改了原償債條件,即債務重組時確定的償債條件與原協議不同,都視為債務重組。充分理解uscp...
預重整案件在我國大陸不斷增多,最高法及地方省、地市法院也相繼出臺了有關預重整制度的會議紀要、審理規范/指引等司法政策性文件。 近三年以來,預重整案件在我國大陸與日俱增,如火如荼地發生于我國各地實踐之中。 ...
一、基本案情二、審理情況三、典型意義 1、立足社會公眾利益保護,創新解決跨越新舊法的法律適用問題。 本案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以下簡稱企業破產法)實施前受理并宣告破產清算、施行時尚未審結的企業破產案件。審理過程中,債權人向...
同學你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債務重組又稱債務重整,是指債權人在債務人發生財務困難情況下,債權人按照其與債務人達成的協議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讓步的事項。也就是說,只要修改了原定債務償還條件的,即債務重組時確定的債務償還條件不同于原協議的,均作...
清算是一種法律程序,社團注銷時,必須進行財產清算。上市公司破產重組須警惕借殼圈錢2008年12月17日星期三17:03上市公司破產重組須警惕借殼圈錢2008年12月17日00:30律聊網于海-濤在中國證監會近日召開的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
一、債務重組公司還會破產嗎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公司進行債務重組后,如果公司重組成功的,重新具備債務清償能力的,公司就不會破產。《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七十九條債務人或者管理人應當自人民法院裁定債務人重整之日起六個月內,同時向人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