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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會各級組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建立。各級工會委員會由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企業主要負責人的近親屬不得作為本企業基層工會委員會成員的人選。各級工會委員會向同級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接受其監督。工會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有權撤換或者罷免其所選舉的代表或者工會委員會組成人員。上級工會組織領導下級工會組織。
2、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有會員二十五人以上的,應當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單獨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也可以由兩個以上單位的會員聯合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也可以選舉組織員一人,組織會員開展活動。女職工人數較多的,可以建立工會女職工委員會,在同級工會領導下開展工作;女職工人數較少的,可以在工會委員會中設女職工委員。企業職工較多的鄉鎮、城市街道,可以建立基層工會的聯合會??h級以上地方建立地方各級總工會。同一行業或者性質相近的幾個行業,可以根據需要建立全國的或者地方的產業工會。全國建立統一的中華全國總工會。
3、工會經費的來源:(一)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二)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向工會撥繳的經費;(三)工會所屬的企業、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四)人民政府的補助;(五)其他收入。前款第二項規定的企業、事業單位撥繳的經費在稅前列支。工會經費主要用于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經費使用的具體辦法由中華全國總工會制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
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
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
1工會法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民事審判工作中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不得與所在地總工會就工會經費收繳問題聯合簽發文件的通知
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產業工會、基層工會是否具備社團法人資格和工會經費集中戶可否凍結劃撥問題的批復
5最高人民法院、國家教育委員會、共青團中央委員會、中華全國總工會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關于審理少年刑事案件聘請特邀陪審員的聯合通知
6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關于轉發司法部《關于港九工會聯合會更換印章事的通知》的通知
7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民政部、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關于深入宣傳婚姻法的通知
8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判處徒刑緩刑的人在緩刑期間應否降職降薪應否予以管制與剝奪政治權利和開除工會會籍問題的復函
1“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原則
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是我國刑事訴訟法和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基本原則,是我國司法機關和所有法律工作者在處理一切法律問題時必須遵循的原則。以事實為根據,要求工會法律工作只能根據客觀事實,而不以任何想象和主觀分析判斷為依據,必須深入職工群眾中,進行調查研究,認真聽取職工群眾的意見和要求,再提出工會的合理意見和建議。以法律為準繩,就是要以法律作為工作的標準,不僅要依據《工會法》、《勞動法》,同時也要依據其他法律、法規去解決問題,而不是避開法律,或僅以某個領導人的意見,或與法律有抵觸的單位內部的某一項規章制度為標準來處理問題,單位內規章制度的制定和運用,必須要符合國家法律、法規。
2維護職工和工會組織的合法權益
基層工會法律工作是新時期基層工會的重要工作內容之一,其服務對象是職工和工會組織;服務宗旨是維護職工是國家和社會的主人,與全體人民有著共同的根本利益,但同時也有自己的具體利益,有時會因官僚主義或體制方面等原因造成侵犯職工和工會組織利益的事件,這就要求工會法律工作者對職工利益依法加以保護。
3為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服務
工會是黨和政府聯系職工群眾的紐帶和橋梁,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建設的重要渠道,也是法制建設的重要方面。做好工會法律工作,就可以為進一步完善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作出貢獻。工會的法律工作應圍繞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進行。
1工會法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民事審判工作中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不得與所在地總工會就工會經費收繳問題聯合簽發文件的通知 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產業工會、基層工會是否具備社團法人資格和工會經費集中戶可否凍結劃撥問題的批復 5最高人民法院、國家教育委員會、共青團中央委員會、中華全國總工會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關于審理少年刑事案件聘請特邀陪審員的聯合通知 6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關于轉發司法部《關于港九工會聯合會更換印章事的通知》的通知 7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民政部、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關于深入宣傳婚姻法的通知 8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判處徒刑緩刑的人在緩刑期間應否降職降薪應否予以管制與剝奪政治權利和開除工會會籍問題的復函。
1參與立法活動工會可以參與立法。
這不僅是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需要,也是履行工會社會職能的需要。工會參與立法,可以在法律、法規中更好地體現和維護職工的利益。
對此,《工會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省、自治區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經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以上的人民政府研究起草法律或者法規、規章,對涉及職工利益的重大問題,應當聽取同級工會的意見?!贝_認和保障工會參與立“法”活動的權利。
基層工會的參與立法活動,主要體現在參與基層工會所在企業、事業單位的制訂各項涉及職工利益的規章制度。工會參與立法的范圍主要是參與涉及職工具體利益的各項法律、法規的制定,如參與有關職工民主權利、民主管理、社會監督、勞動生活水平、社會保障、文化技術、教育、體育等方面和涉及職工的社會公共利益(如物價、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立法。
工會必須發揮主動性、積極性,努力協調與立法部門的關系,疏通渠道,才做更好地參與立法工作。同時,加強自身素質的培養,提高法律業務水平,注重調查研究,發揮工會法律部門的特長,向有關部門提出切合實際的法律意見。
2為工會參政議政提供法律依據參政議政是社會主義國家人民行使國家管理權的一種重要形式,工會代表及組織廣大職工參政議政是充分發揮工會民主參與和民主監督作用的重要內容,因而也是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組成部分。參與立法只是工會參政議政中廣泛內容其中的一種,此外,還包括參與各級政府制定與實施有關國家和地方的經濟與社會發展計劃,與政府或有關部門研究協商涉及職工具體利益的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和問題,特別是急需解決的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參加國家機關召開的決定涉及職工利益的重大問題的有關會議等。
工會做好參政議政工作,是從根本上代表和維護職工權益的關鍵。要做好這項工作,需要協調政府有關部門的關系,并使這種關系法律化、制度化。
同時廣泛深入地開展調查研究,注意聽取職工群眾的意見和要求。3為職工和工會組織提供法律服務工會不僅要代表職工利益,而且當這種利益遭到不法侵害時,要依法加以維護。
現階段,還存在社會利益的多樣化,存在著貪污腐化、打擊報復的不正之風,侵犯職工合法權益的違法亂紀行為也普遍存在,尤其在一些管理不規范的私營企業、外資企業,侵犯職工合法權益的現象更為嚴重,這就要求工會運用法律手段同侵犯職工合法權益的行為作斗爭,為職工提供法律幫助,使職工合法權益得以維護。工會組織的自身建設和各項業務的開展牽涉到許多法律問題。
自身建設需要規范化、制度化,需要制定一些規范性文件,如工會章程、工會經費使用辦法、工會干部的選舉等,制定這些文件,都必須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一些規定為依據。工會法律工作就需要為這種統一提供法律幫助。
工會的各項業務也同樣離不開法律問題,如工會興辦的各種經濟實體(企業和文化、技術、體育、療養等事業)在開展業務活動中,經常會碰到法律問題,其中最多的是簽訂和履行合同問題、債權債務糾紛問題等。在強調依法辦事的今天,工會的各項業務也應當納入法制軌道。
工會法律工作,就是要從法律上幫助業務部門正常開展業務,并為此提供法律咨詢,代理參加訴訟活動等。要做好這項工作,必須本著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對侵犯職工權益的事件,要敢于堅持原則,把問題解決在最初,避免矛盾激化和事態的擴大。
同時,對那些基層不能或很難解決的重大疑難問題,尤其是突發性事件、集體爭議事件等,基層工會要及時向上級工會報行,以得到幫助解決。各級工會領導也要親自去抓,協調各方面的力量,切實維護職工正當權益,同時加強說服教育提出不合理要求的職正群眾。
對工會組織的自身建設和各項業務的開展,要充分發揮專業特長,使工會活動有法可依,依法辦事。4依法調解處理勞動爭議勞動爭議,是指勞動關系當事人之間因勞動問題,即權利與義務發生的分歧而引起的爭議。
勞動爭議能否及時、正確地處理,將影響社會秩序的穩定和人民群眾正常的生活秩序。因此,處理好勞動爭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發展,勞動關系也向多樣化、復雜化方向發展,勞動爭議也復雜化。完全沿用過去那種單純依靠行政或經濟方法是不能解決問題的,必須把解決勞動爭議納入法制軌道。
根據《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工會有權參與勞動爭議案件的調解、仲裁直至代理職工參與訴訟活動。新《工會法》對此也作了專門規定:“工會參加企業的勞動爭議調解工作。
地方勞動爭議仲裁組織應當有同級工會代表參加,”“職工認為企業侵犯其勞動權益而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工會應當給予支持和幫助”等。因此,工會法律部門應當主動參與解決涉及到勞動爭議的案件。
5對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向公民進行法制宣傳教育,普及公民的法律知識,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識,是司法部門和全社會共同的職責。對職工進行法制教育是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教育職工樹立主人翁意識、遵紀守法。
1.工會法律法規 1、工會各級組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建立。各級工會委員會由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企業主要負責人的近親屬不得作為本企業基層工會委員會成員的人選。各級工會委員會向同級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接受其...
1.工會法律法規 1、工會各級組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建立。各級工會委員會由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企業主要負責人的近親屬不得作為本企業基層工會委員會成員的人選。各級工會委員會向同級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接受其...
1.涉及工會的法律有哪些 1工會法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民事審判工作中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不得與所在地總工會就工會經費收繳問題聯合簽發文件的通知 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產業工會、基層工會是否具備社...
1. 工會會員交納的會費自然是屬于其勞動力價值的一部分,工會會員交納的會費自然是屬于其勞動力價值的一部分,工會經費是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取得的,它的來源的合法性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干涉。 ? 2. 《工會法》對工會經費的計提、撥付...
工會經費逾期后還可以0申報嗎 工會經費逾期后,是否還可以申報需要根據不同的具體情況來進行分析和判斷。下面從不同的角度來討論這個問題。 1. 法律法規規定: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工會是勞動者自愿組成的用于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組織,在企業中有...
工會經費零申報逾期有罰款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工會是由全體職工自愿組成的群眾團體,通過工會進行爭取合法權益和保障職工利益的機構。為了保障工會的正常運轉和開展工會活動,需要經費的支持。 對于工會來說,經費的來源主要包括兩...
工會法是我國明確工會的法律地位和工作職責的一部法律,是工會組織依法開展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1992年工會法公布施行,2001年、2009年分別進行過兩次修改。2021年12月24日,工會法再度修改,新修改的工會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辦法 (1994年8月3日甘肅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2002年9月27日甘肅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修正 2022年9月23日甘肅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
工會經費0申報逾期未申報怎么辦 工會經費是指由企事業單位定期繳納的,用于保障職工合法權益、改善工作條件的一筆費用。對于企事業單位而言,及時準確地申報工會經費是一項重要的法定職責。如果企事業單位在申報工會經費時逾期未申報或者未申報,將會面臨...
工會經費逾期未申報有什么處罰 尊敬的各位工會成員: 大家好!今天,我將向大家詳細介紹工會經費逾期未申報的處罰情況,希望各位能認真了解,嚴格遵守相關規定。 根據我國《工會法》和《工會經費收繳使用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工會經費是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