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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委員會、業主、非業主使用人或其他單位、個人違反 本條例規定,按照下列規定予以處罰: (一)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三)項規定,擅自進行經營活動的,市、區住宅主管部門應當責令限期改正,可以并處三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 違反本條例第三十八條 規定的,市、區住宅主管部門應當責令限期 改正,恢復原狀,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三) 違反本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二款、第四十三條規定的,市、區住宅主 管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修繕或粉刷;逾期拒不修繕或粉刷的,可處以三千元 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四) 違反本條例第四十四條 規定的,市、區住宅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限 期改正,可以并處一百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物業管理行業的監督管理,規范物業管理企業的行為,維護物業管理服務市場秩序,促進物業管理行業健康發展,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深圳經濟特區(以下簡稱特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特區從事住宅區、工業區、商住樓、寫字樓等各類物業及相配套的公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管理服務,應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應當遵循社會化、專業化、企業化的原則,保持物業與城市環境的整潔優美,保障物業的安全使用,維護業主和其他非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 深圳市人民政府住宅行政管理部門是物業管理行業的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市主管部門),依法對物業管理行業進行指導、監督和管理。 區人民政府住宅行政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區主管部門)在市主管部門的指導下負責本轄區內物業管理行業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 深圳市物業管理行業協會是物業管理行業的自律性組織,依照本辦法規定履行職責。 第二章 物業管理企業 第六條 本辦法所稱物業管理企業,是指依法設立的,為住宅區、工業區、寫字樓、商住樓等各類物業及相配套的公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提供專業化、一體化管理服務的企業法人,包括物業管理專營企業和兼營企業。
第七條 在特區設立物業管理企業,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注冊資本不得少于人民幣五十萬元; (二)有十名以上物業管理人員,包括三名以上持有房地產、建筑工程、機電設備專業大專以上學歷證書的專職技術人員、一名以上具有會計師技術職稱的專職劊十人員。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增加物業管理經營業務范圍的,須具備前款規定的條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給予辦理工商登記手續;對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不予登記。
第八條 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在取得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到住所地的區主管部門備案,并申請領取《物業管理資質證書》;區主管部門應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并報市主管部門核準,市主管部門應在收到申請后三十個工作日內核準頒發《物業管理資質證書》,不予核準的,應給予書面答復。 未取得《物業管理資質證書》的,不得從事物業管理業務。
第九條 市主管部門對《物業管理資質證書》實行等級評定和年度審核制度。 一、二、三級《物業管理資質證書》的等級標準及評定辦法由市主管部門制定并公布。
對符合規定條件的物業管理企業,市主管部門應予評定相應的等級,并將評定結果登報公布。 對年度審核不合格的物業管理企業,由市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仍不合格的,應予降級,直至收回資質證書。
第十條 物業管理企業不得轉讓或以出租、掛靠、外借等形式變相轉讓《物業管理資質證書》。物業管理企業如發生更名、分立、合并或其他工商變更登記事宜,應按本辦法規定重新辦理備案及資質證書核準手續。
第三章 物業管理的招標投標 第十一條 委托物業管理企業對物業進行管理服務的,應當采用招標的方式確定物業管理企業,但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除外: (一)物業由開發建設單位自用的; (二)在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多層物業總建筑面積低于五萬平方米的,或高層物業總建筑面積低于二萬平方米的,或多層、高層混合物業總建筑面積低于三萬平方米的。 前款物業管理區域的范圍,由市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劃定。
第十二條 物業未交付使用的,或物業已交付使用,但業主管理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由開發建設單位負責物業管理服務的招標組織工作;業主管理委員會已經成立的,由業主管理委員會負責物業管理服務的招標組織工作,但法律、法規規定由開發建設單位在一定期限內負責物業管理服務的,從其規定。 業主管理委員會組織招標活動的,應經業主大會討論決定。
招標組織者享有下列權利: (一)編制招標文件,組織招標活動; (二)選擇和確定符合資質條件的投標人; (三)根據評標原則決定評標、定標辦法; (四)選定中標人; (五)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第十三條 招標組織者組織物業管理服務招標,應當成立1招標機構。
招標機構中應有市、區主管部門的代表參加。招標機構負責招標活動具體實施,審定標底,提出評標、定標辦法和定標意見。
第十四條 招標組織者制作招標文件應客觀、公正,并廣泛聽取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意見。 前款所稱招標文件包括招標書、投標須知、訂立委托管理合同的條件及協議條款。
招標書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物業規劃建設的基本情況,包括占地面積、建筑面j積、產權狀況、商業用房及管理用房、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公用設施、設備及公共場地的情況、園林綠化狀況、社區文化娛樂設施等; (二)物業管理的內容和要求; (三)投標書編制的方式及依據; (四)投標人的資質和條件; (五)組織解釋招標文件及實地查驗物業的時間、地點; (六)送達投標書的地點及截止時間; (七)開標、評標的時間、地點; (八)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第十五條 物業管理服務招標,可以采取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的形式。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經市主管部門批準、可以采用議標方式。
不用,你看: 第一條 為了規范物業管理活動,維護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改善人民群眾的生活和工作環境,制定本條例。
折疊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 折疊第三條 國家提倡業主通過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機制選擇物業服務企業。
折疊第四條 國家鼓勵采用新技術、新方法,依靠科技進步提高物業管理和服務水平。 [1] 折疊第五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折疊第六條 物業管理條例房屋的所有權人為業主。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一)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二)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并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四)參加業主大會會議,行使投票權;(五)選舉業主委員會成員,并享有被選舉權;(六)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七)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八)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九)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折疊第七條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一)遵守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二)遵守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三)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五)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折疊第八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組成業主大會。業主大會應當代表和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合法權益。
折疊第九條 一個物業管理區域成立一個業主大會。 物業管理區域的劃分應當考慮物業的共用設施設備、建筑物規模、社區建設等因素。
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折疊第十條 同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應當在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指導下成立業主大會,并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
但是,只有一個業主的,或者業主人數較少且經全體業主一致同意,決定不成立業主大會的,由業主共同履行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職責。 折疊第十一條 下列事項由業主共同決定:(一)制定和修改業主大會議事規則;(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三)選舉業主委員會或者更換業主委員會成員;(四)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五)籌集和使用專項維修資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七)有關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其他重大事項。
折疊第十二條 業主大會會議可以采用集體討論的形式,可以采用書面征求意見的形式;但是,應當有物業管理區域內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參加。業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參加業主大會會議。
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的決定,對業主具有約束力。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侵害業主合法權益的,受侵害的業主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
折疊第十三條 業主大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業主大會定期會議應當按照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規定召開。
經20%以上的業主提議,業主委員會應當組織召開業主大會臨時會議。[1] 折疊第十四條 召開業主大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15日以前通知全體業主。
住宅小區的業主大會會議,應當同時告知相關的居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應當做好業主大會會議記錄。
折疊第十五條 業主委員會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事項,履行下列職責:(一)召集業主大會會議,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二)代表業主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三)及時了解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監督和協助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四)監督管理規約的實施;(五)業主大會賦予的其他職責。 折疊第十六條 業主委員會應當自選舉產生之日起30日內,向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備案。
業主委員會委員應當由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具有一定組織能力的業主擔任。 業主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在業主委員會成員中推選產生。
折疊第十七條 管理規約應當對有關物業的使用、維護、管理,業主的共同利益,業主應當履行的義務,違反管理規約應當承擔的責任等事項依法作出約定。管理規約應當尊重社會公德,不得違反法律、法規或者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管理規約對全體業主具有約束力。 折疊第十八條 業主大會議事規則應當就業主大會的議事方式、表決程序、業主委員會的組成和成員任期等事項作出約定。
折疊第十九條 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應當依法。
1、《深圳市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管理規定》(深價聯字〔2006〕18號,可百度)
第九條 下列項目支出可以列入物業管理服務成本或者物業管理服務支出,但不得重復計算:
……(十)經業主同意的其他費用。
第二十五條 物業管理企業不得增設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之外的其他強制性服務項目和收費。
第二十六條 物業管理企業可以根據業主和非業主房屋使用人的委托提供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項目,服務報酬由雙方約定。
2、依照上述規定,如果你在物業管理合同或以其他方式同意收取私人車庫管理費的話,物業公司收費就是合法的,否則就是不合法的。
《物業管理條例》
《物權法》
《裝飾裝修管理條例》
《物業管理收費管理辦法》從保障業主民主權利和人身自由等公民合法權利角度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從物權保護角度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從業主與物業公司權利義務關系調整角度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從損害賠償處理角度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從維護物業管理秩序角度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從物業公司主體管理角度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還有涉及消防、環保、衛生防疫等等一系列關于公共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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