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開發商無正當理由延期交房的,購房人的選擇如下:
一、購房人的合同解除權
《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規定,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對方可以解除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解釋》對“合理期限”進行了明確,該解釋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該解釋又規定,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后,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
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以上法律規定的含義有三點:
1、購房人如欲解除合同,應當先進行催告。
2、經催告后過了三個月,開發商仍然沒有交房的,購房者取得合同解除權。
就是說購房者解除合同的條件是第一開發商延遲交房;第二經過催告;第三催告后滿三個月仍未交房。
3、購房者合同解除權的有效期是從催告日起三個月后開始,一年后結束,即解除權的有效期為一年。
在此一年內都可以隨時通知開發商解除合同,超過一年期限,則永久性地喪失了解除權(當然以其它理由如嚴重質量問題而解除合同的除外)。
并且,如果在購房者取得解除權后,開發商有催告購房者行使解除權的,則解除權的有效期縮短為三個月。
以上規定中,兩個催告和兩個三個月的規定應當區分清楚,一為購房者催告開發商交房,一為開發商催告購房者行使解除權;一為購房者催告后經過三個月取得解除權,一為開發商催告后購房者的解除權有效期縮短為三個月。
鑒于以上的規定,在開發商延遲交房時,不管購房者是不是真的準備解除合同,都應當在開發商延遲交房后立即發函催告,一是在開發商遲遲不能交付房屋時采取的一個應對舉措;二是催告后可解除合同對開發商也是一種壓力。
催告最好以快遞等可保留憑證的方式進行。
在沒有催告的情況下,開發商長期拖延,是否可以解除合同?依合同法和司法解釋的規定,應當是不可以的,催告是解除合同的前提條件。
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后,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
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延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二、購房者要求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按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出賣人延期交付房屋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以上規定可知,合同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了賠償損失的,不能同時適用,可擇一較高者適用。
購房者選擇解除合同的,能否再要求支付違約金或要求賠償損失?可以。
違約金或賠償損失基本都是對違約造成一方損失的補償,解除合同后,一方仍然會存在損失,至少會發生購房款利息的損失,該損失應當補償,因此解除合同和違約賠償可以同時主張。
89"
首先應當確定的是,開發商逾期交房肯定是構成違約的。
既然構成違約,就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關于違約責任的承擔,一般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會有約定。
有約定的,當然從其約定,如果合同未對違約責任作出約定,則需要根據相關法律來確定違約責任。
根據法律規定,開發商逾期交房,購房者可以要求其支付違約金,滿足條件的還可以要求解除購房合同。
關于違約金金額的確定,根據規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而當開發商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后在3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
購房者維權可以先與開發商進行溝通協商。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違約金的支付一般情況以雙方之間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約定為準,如果違約金的數額高于實際損失的百分三十,可以主張降低違約金的給付,如果違約金的數額低于實際損失數額的百分三十,可以要求增加違約金的數額。按照《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解釋》的有關規定,出賣人延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逾期交房違約金一般是按......
就是民事訴訟狀主要是根據合同約定開放商違約,逾期交房,要么承擔違約金至交房止要么退房事實與理由簡單以下格式網上有,搜一下求訴狀.買了一個商品房,開發商逾期交房(超4個月),不按合同約定賠錢,訴訟請求按合同約定賠錢4月而已 不值得 這樣的官司 永遠沒結果的!先上車 后買票 都是這個行業的規則了! 本地基本所有的房都晚交工的!法院都不受理!一般也就房管部門出面 給點補償而已!不夠律師費的!...
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七條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當事人發現開發商違約之日起計算。但是,被侵害二十年以上的權利,人民法院是不會保護的。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第一百三十九條規定,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自中止時效期間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時效期間繼續計算。第一百四十條規定,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提出請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時效期限重新計算。逾期交房的訴訟時效超過后一點賠償都得不到么1.交付是指開發商根......
當然有訴訟時效,一般是兩年。但在實踐中,各地法院的起止時間不同:1。多數法院從知道自己權利被侵害之日起兩年,即合同約定的交付時間;2.也有法院從房屋實際交付之日起算兩年(本意見將逾期交房違約金視為一個整體,認為違約金數額的債務可以在房屋實際交付時最終確定);3.在其他法院,逾期交房違約金按日劃分為單獨的請求權計算訴訟時效,即起訴之日前兩年的逾期交房違約金可以得到支持。注:現在民法通則中的訴訟時效改為三年。我能否起訴開發商逾期交房的賠償?現在起訴是否超過訴訟時效?你好。認購書約定逾期交房違約金承擔......

如遇延期交房,首先你要仔細查看與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看合同中是否有同樣的延期交房條款。合同有規定的,按合同約定的條款執行。如果合同中沒有明確規定,買方可以退房。其次,要了解遲延交付的認定和賠償標準。除特殊情況外,如果開發商要在合同約...
如果開發商違約,拖延交房,就要承擔違約責任。這種違約責任包括:1。買受人解除合同的,開發商應當繼續履行合同并交付房屋。同時,按合同約定賠償買方違約金;2。購房人要求解除合同的,開發商應當返還購房款及利息,并按照合同約定賠償購房人違約金。最高...
合同中應該有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直接要求開發商承擔相關責任,如果開發商拒絕,就走訴訟程序。房地產開發商逾期交房違約,我們該怎么做?是的,很明顯開發商不但延期交房違約,且房屋明顯質量不合格!第一,你們不應該簽房屋驗收交接書第二,你們應按合同約...
當然有訴訟時效了,一般是兩年,但是在實際處理中各地法院有不同的起算時間:1、多數法院是從明知權利受到侵害之日即合同約定的交房時間開始起算兩年;2、也有法院是從房屋實際交付之日開始起算兩年(這種意見把逾期交房違約金看做一個整體,認為房屋實際交...
恩,這樣的話,開發商是違約的,你可以追究他的責任。當然,他的承諾書有無效,取決于你自己的態度,他這屬于變更合同,及采取補救措施。未取峻工合格證明交付商品房可不可以追究逾期交房責任不少開發商由于在商品房建設過程中存在各種原因,造成項目無法如期...
在被追究逾期交房責任之前,可以收房嗎?不用擔心一旦收房就不能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因為:第一,收房和追究開發商逾期交房責任之間沒有確定的先后順序,也沒有法律規定收房后不能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br/】其次,開發商逾期交房,沒有免責的,是...
因為開發商的原因,可以上訴到法院。因為開發商的原因,不能正常入住,給你造成經濟和精神上的損失。目前開發商不可能只出2萬。他們應該按照相同地段的當前市場價格進行賠償。沒關系。訴訟費就看你怎么和律師談了。一般律師是按比例收費的。但這種情況下,如...
收樓后一樣可以協商 起訴開發商違約責任 并索賠收房后還能追究逾期交房的責任嗎不少開發商由于在商品房建設過程中存在各種原因,造成項目無法如期竣工,進而導致無法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向買方交房。有的開發商為了降低逾期交房的違約金,于是在...
出賣人逾期交房,買受人可以要求開發商繼續履行房屋買賣合同并支付違約金,或者請求法院解除房屋買賣合同并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起訴流程為:1、選擇管轄法院。在開發商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訴2、攜帶材料去法院立案:①攜帶起訴狀(包括雙方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