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種方式: (1)協商 協商是指合同雙方在自愿、互諒、實事求是的基礎上,對出現的爭議直接溝通,友好磋商,消除糾紛,求大同存小異,對所爭議問題達成一致意見,自行解決爭議的辦法。 協商解決爭議不僅可以節約時間、節約費用,更重要的是可以在協商過程中,增進彼此了解,強化雙方互相信任,有利于圓滿解決糾紛,并繼續執行合同。 (2)仲裁 仲裁指由仲裁機構的仲裁員對當事人雙方發生的爭執、糾紛進行居中調解,并做出裁決。仲裁機構實行一裁終局制,其做出的裁決,由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制作仲裁決定書,具有法......
三種方式: (1)協商 協商是指合同雙方在自愿、互諒、實事求是的基礎上,對出現的爭議直接溝通,友好磋商,消除糾紛,求大同存小異,對所爭議問題達成一致意見,自行解決爭議的辦法。 協商解決爭議不僅可以節約時間、節約費用,更重要的是可以在協商過程中,增進彼此了解,強化雙方互相信任,有利于圓滿解決糾紛,并繼續執行合同。 (2)仲裁 仲裁指由仲裁機構的仲裁員對當事人雙方發生的爭執、糾紛進行居中調解,并做出裁決。仲裁機構實行一裁終局制,其做出的裁決,由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制作仲裁決定書,具有法......
險糾紛案件的管轄問題,民事訴訟法有原則的規定,即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因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與保險人之間關于財產保險和人身保險的協議。保險合同糾紛指投保人與保險人或者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與保險人因保險標的、保險責任和責任免除、保險期間和保險責任開始時間、保險價值、保險金額、保險費以及支付辦法、保險金賠償或者給付辦法、以及違約責任等引起的糾紛。保險標的物,指投保人投保保險的財產,比如某建筑物、某運輸工具等。對于涉及人身保險的管......
爭議:人身保險合同有無標的物?被告提出的管轄異議是否成立?一種意見認為被告提出的管轄異議不成立,理由如下:由于本案是人身保險合同糾紛,該合同的標的是人的生命健康權,而生命健康權的權利主體是人本身,故此類保險合同的標的物應當是被保險人 ,本案...
一、人身保險的含義 人身保險是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保險。當人們遭受不幸事故或因疾病、年老以致喪失工作能力、傷殘、死亡或年老退休時,根據保險合同的約定,保險人對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給付保險金,以解決其因病、殘、老、死所造成的經濟困難。人身...
人身保險合同糾紛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保險標的物所在地或者被保險人所在地法院管轄。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 因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民訴法解釋》第二十一條 因財產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如果...
在人身保險合同糾紛中,不存在民法學理意義上的標的物,因此也就不存在按照《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由保險標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轄的問題。實際上《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僅全面適用于財產保險合同糾紛,對于人身保險合同糾紛的管轄只能適用前半段...
在人身保險合同糾紛中,不存在民法學理意義上的標的物,因此也就不存在按照《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由保險標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轄的問題。實際上《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僅全面適用于財產保險合同糾紛,對于人身保險合同糾紛的管轄只能適用前半段...
人身保險的概念 人身保險是指以人的生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當被保險人發生死亡、傷殘、疾病、年老等事故或保險期滿時給付保險金的保險。人身保險的保險標的為人的生命或身體。當人的生命作為保險標的時,保險以生存和死亡兩種狀態存在.在定期保險中,如果被...
在人身保險合同糾紛中,不存在民法學理意義上的標的物,因此也就不存在按照《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由保險標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轄的問題。實際上《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僅全面適用于財產保險合同糾紛,對于人身保險合同糾紛的管轄只能適用前半段...
在人身保險合同糾紛中,不存在民法學理意義上的標的物,因此也就不存在按照《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由保險標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轄的問題。實際上《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僅全面適用于財產保險合同糾紛,對于人身保險合同糾紛的管轄只能適用前半段...
如何起訴保險公司理賠不合理 如何起訴保險公司理賠不合理,發生了事故應該怎么處理,誰主張誰舉證,駕駛員是無責還是主責,保險公司的理賠金額是多少才合理。那到底駕駛員有沒有參與理賠呢?該怎么進行理賠呢?下面就由律師為您詳細解答,讓您以后...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購買保險離婚時怎么分割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的保險種類比較復雜,有些具有分紅性質,有些具有儲蓄性質,有些具有消費性質,有的指定受益人,有的未指定受益人。處理該問題應當依據《婚姻法》、《保險法》等法律的規定,對于婚姻關系存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