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約定逾期利息民事主體之間的活動,始終遵循“有約從約”的基本原則,如果借貸雙方之間對逾期利息一并做了明確約定,只要不超過年息24%,依據約定計算即可。
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計算方式即從遲延履行之日起算,加倍部分債務金額乘以日萬分之一點七五乘以遲延履行期間。
2、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即使借期內未約定利息,但是絲毫不影響主張逾期利息,雖說民間借貸只要有證據當事人自己便可以搞定,但是不同的訴訟請求導致的最終訴訟結果會千差萬別,而這里便是律師可以閃亮發揮的一處:
1)雙未約,即借期內與逾期均未約定,法院基本支持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逾期利息。
2)單未約,即只約定借期內利率,這也是很常見的民間借貸方式。
此時,完全可以比照借期內利率主張逾期利率。
另外,此處需要補充說明的是,不論你以何種理由和名目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總計超過年利率24%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程序中計算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4〕8號) 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計算方式即從遲延履行之日起算,加倍部分債務金額乘以日萬分之一點七五乘以遲延履行期間。 第一條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加倍計算之后的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包括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和加倍部分債務利息。 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根據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方法計算;生效法律文書未確定給付該利息的,不予計算。 加倍部分債務利息的計算方法為:加倍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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